慕善集:真福卡利斯托宗主教《論祈禱》(31)


(接上文)

 

論默觀

 

五〇[8]、我們的理智就像一個接受神聖啟示之光的地方;但是,我所要講的這個地方的特殊性質卻令人吃驚,它完全不同於物理的地方。物理的地方所佔的地方越大,它的接受能力就越強。而理智的情形恰恰相反:它越是收縮、專注於自身,它接受事物的能力就越強。當它切斷並壓制了自己所有的活動方式──推理、認知和其他方式──它就能看到比任何事物都偉大的天主。它按至聖聖神的恩寵使之能夠達致的程度看到天主,達致了這樣的程度:具有肉體的受造現實能夠看到超越物質和受造之物。它不會看到空洞的幻想,也不會像在夢中那樣地看到自己的思想所編造的事物。它藉著心靈之光看到,心靈為聖神不可言喻的力量所激發,以超自然的方式獲得了轉化。

當理智藉著恩寵被帶入這種狀態時,就會靜止、沉睡,而心靈則保持清醒(參閱歌5:2)。即便人不知道自己是人,也不會不知道這是神聖而屬靈的德能所導致的結果。因為在那時,人們會體驗到在心裡持續不斷的屬靈活動,充滿熱情、洋溢著生命的活動,通常伴隨著淚水的輕流。這使得心靈不僅與自己和平相處,也與其他人和平相處。它帶來純潔、快樂、無聲的祈求、心靈的敞開、喜樂和難以言表的喜悅。凡是聽到這種狀態並有幸達到這種狀態的人,會真正地而非虛偽地避開一切形式的肉體享樂,避開來自外在世界的轉瞬即逝的事物的一切愉悅、財富或榮耀。

一個領受了所有這些祝福的人,會在他的內心和理智內,以神聖而又屬靈的方式擁有它們。他擁有它們,不僅僅把它們作為推測性的想法,也作為確定無疑的事實。他沒有因自己心靈的本性之光而歡躍於它們;因為這種本性之光會受制於感官的分散,使神聖、屬靈和真正令人愉悅的光變得暗淡無光。因此,他盡可能少地利用這一本性之光,而且只在他必須滿足外部物質需求時才利用。他忍受一切,凡事忍耐(參閱格前13:7),在一切事上,他都受到屬神之愛和默觀的內在喜樂狀態的保護。除了罪,沒有什麼能使他痛苦或悲傷。

為了這個地方──我指的是充滿屬神之愛的理智──偉大的達味付出了艱辛的勞苦;他告訴我們,他是多麼渴望這個地方,並為此付出了勞苦,他說,他「不讓眼睛睡覺,不讓眼瞼打盹,不讓頭的鬢角休息,直到為上主找到一個地方」(詠132:4-5,七十賢士譯本)。睿智的撒羅滿給了我們如下的忠告:「即便惡魔之神進入祢的心,也不要離棄你的地方。」(參見訓10:4)救主吩咐他的門徒:「起來,我們從這裡走罷!」(若14:31)當祂在樓上的房間裡慶祝象徵性的逾越節(巴斯卦)時(參閱谷14:15),祂以隱秘的方式提到了這個地方。我想這就是祂祝福神貧的人的緣故(參閱瑪5:3),神貧意味著理智從萬事萬物中抽離,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理智的赤裸,意味著理智專注於其自身。因為這樣一來,理智不僅看到天主之國,還能直接經驗到它,達致平安與永恆喜樂的狀態。

 

(接下文)

 

[8] 在《慕善集》的希臘文文本中,可能是編輯的疏忽,沒有標註49的那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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