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善集:真福卡利斯托宗主教《論祈禱》(29)


(接上文)

 

論理智藉以上升至默觀天主之境的三種模式

 

四七、肉體的活動需要某種有別於其自身秩序的東西──即眼睛,也需要有不同於其自身本性的東西──即光。同樣,理智的活動也需要有別於其自身秩序的眼睛,以及不同於其自身本性的光。為此緣故,並非所有的理智活動都是有益的,只有那些為眼睛和恩寵之光所推動的理智活動才是有益的。

在我內的理智之眼是心靈藉以靠著信德被開啟的方式;光就是天主,藉著聖神活躍在心靈之中。正如感官之光不能正確地引導盲人,除非某個看到光的人引領他;同樣,靈智之光,亦即天主,也不能使一個心靈尚未被開啟的人的理智受到感動,除非間接地藉著這光活躍在其內的某個人。然而,就如同我們感官的眼睛沒有光就無法看見一樣,心靈即使開啟了,沒有天主也無法運作;或者更好說,除非天主活躍在心內並在其中彰顯自己,否則心靈連被開啟都不可能。

 

(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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