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善集:真福卡利斯托宗主教《論祈禱》(50)
論幸福的真性質
八〇、我想,對事物有清𥇦認識的人都不會不知道,按其真正的性質和基本的特徵,幸福是不容譴責的。當在行動中體驗到其極致時,它會讓內心充滿喜樂和歡悅。它與肉體的享樂相去甚遠,因為肉體的享樂只是虛幻的幸福,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幸福。因此,無論是誰,若他受欲望的打動,尋求達致純粹的、不可磨滅的、靈智的、屬靈的幸福,他就不會走入歧途;或者更好說,首先是他的理智,然後是他的整個靈魂,都會迅速地從塵世的事物轉向天上的事物。因為這是真正的、本質的內心幸福,決不後悔,與無死的靈智相一致,永恆存在,光輝燦爛,源源不斷,無可指責,或者說,是令人嚮往和應受讚頌的,是歷代聖人的伴侶,沒有煩惱,平安,溫柔,親密,光芒四射,美麗,神聖,透亮,在其活動之時和之後都充滿慰藉和喜樂。如果你們以靈智、屬靈地體驗過這種幸福,從你們的親身經驗中,你們能證實我們所寫的。如果你們尚未經驗過,至少要堅信我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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