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善集:真福卡利斯托宗主教《論祈禱》(41)


(接上文)

 

五七、非受造的主啊,我是什麼?不過是塵埃灰土(參閱創18:27)。我的日子是什麼?我是誰?不過是過眼雲煙(參閱詠144:4)和短暫的夢。無始之主啊,在祢眼中,千年就如同剛過去的昨日,又像夜裡的一更時間(參閱詠90:4)。祢以智慧創造了諸天(參閱詠136:5,七十賢士譯本),以智慧創造了大地和其中的萬物;這一切祢都是同時瞬間完成的。我靈魂的愛人啊,當我站在祢前接受審判時,我是誰呢?我懇求你,我祈求你,君宰,求祢不要審判我。父母不會因為新生兒的所作所為而對他們施以懲罰,也不會讓他們從事繁重的勞動;他們只是懷著慈愛的同情和關心,以溫和的方式照顧他們,盡其所能地滋養他們、愛護他們。為此緣故,神聖者啊,祢是我們真正永恆的、至高無上的慈父──因為祢從虛無中創造了我們的整個宇宙──我懇求祢,不要為我的過錯和過失而生氣;因祢是慈悲的,求祢不要要求我做與祢的恩寵相稱的工作。不,慷慨的主,求祢不要這樣做。但是,求祢如同對待小孩子那樣,甚至更加無微不至,赦免我的罪行,增加祢在我內心的純潔恩賜,因為我的理解力如此薄弱,我非常需要這樣的幫助。是的,祢超越讚美,祢創造了我,形成了我,又再造了我,這確實是為了一個最美好的目的:我祈求祢,祢為我做了如此多,用神奇的美麗裝飾了我,使我成為祢真正的肖像,求祢以無盡的純潔來榮耀我;因為祢來不是為定世人的罪,而是為拯救世人(參閱若3:17)。阿們。

五八、主啊,就如祢所知的──因為祢洞悉人心的秘密──我譴責自己。最有智慧者啊,我不需要其他法官。至高無上的良善者啊,只有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才需要在判決之前進行審判。但是,當被告已經預先對自己定罪,真正認識到並承認自己不僅僅是一個罪人,而且是一個每日每時都在犯罪的人時,慈悲的主啊,求祢使他免受審判。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仁慈與恩寵的源泉,我祈求祢的仁慈,尋求祢的恩寵。祢為我的緣故而選擇成為人,我懇求祢,因祢滿溢的良善,不要按我們的邪惡懲罰我們,因祢卓越的溫柔,不要按我們的罪惡報復我們(參閱103:10);相反,祢以祢與生俱來的愛征服了我們,就像東方離西方有多遠,祢使罪過離我們也多遠(參考詠103:12)。

我懇求祢,最有耐心的主耶穌基督,仁慈的主,我祈求祢,雖然我不配,但求祢不看我所有的不義和罪惡,以祢的大能和智慧,以祢至聖聖神真正神聖的恩賜完全封印我的心。然後,我願以智慧和屬靈的洞察力,藉著祢恩寵的力量,儘可能地做祢所悅納的事,使祢至潔智慧的屬靈溪流可以再次從我被灌輸了真理的認識和神聖光輝的心中流出。這樣,我就能從此住在你的面前,參與你所有的恩賜,因你難以想像的仁慈和難以言喻的恩寵,從今往後,永遠被你至高無上的榮耀之光照亮。阿們。

 

(接下文)


返回「《慕善集》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