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善集:真福卡利斯托宗主教《論祈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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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在恩寵的幫助下回歸天主的理智,起初發現自己處於一種自我譴責的狀態。為此緣故,理智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充滿悲痛,他在痛苦中哀嘆、哭泣,壓碎自己的心──只要這樣做是對的──每天都使自己由情慾中得到潔淨,謙卑而沒有絲毫自憐。當他在基督的幫助下,藉著靜修達到合適的淨化狀態,並開始以修行的方式理解可理解的現實,將自己提升到天主和祂之榮耀的臺前,使自己的目光專注地指向這些事物時,他就從第一種狀態進入到第二種自我譴責的狀態,即深沉、無盡、無休止而又不間斷的靈智狀態。
通過這種方式,他在今生真正獲得了更為確定而又清晰的謙卑,以至於即使每個人都能以最強調的方式稱他為有福之人,他仍會認為自己不如每個人,並因此認為自己是最微末的人。在他自己的靈魂意識中,他確實甚至認為自己在任何方面都不如不存在的東西;因為不存在的東西不具備犯罪的能力,而他卻認為自己在不斷地犯罪。然而,儘管他以這種方式處於謙卑的狀態,他通常還是充滿喜樂的,這絲毫不是由於他自己的緣故──因為一個總是指責自己犯罪的人怎麼會因自己而喜樂呢?──他喜樂是因為天主,因為仁慈的天主比他自己的呼吸還要離他更近。說得更清楚一點,他之所以喜樂,是因為天主由他的內心涌出上天之光的溪流,以及聖神奇妙而又源源不斷的河流,光照他的理智,並對他說:「我與你同在。」(耶1:8)
因此,天主──他現在是天主的朋友──向他啟示了自己的奧秘,使他充滿喜樂。達味的話語浮現在他的腦海中,他重複說:「我們犯罪,祂沒有懲罰我們,我們作孽,祂沒有報復我們。」(詠103:10)。他和保祿一起說,「我們得救,是由於恩寵」(參閱弗2:5)。儘管他已盡其所能地踐行了所有神聖的誡命,憎惡每一不義的道路(參閱詠119:128),並盡一切可能不忽視任何導致得救的事情,但他仍這樣說。
如果你意識到自己還沒有經歷並體驗過這些事情,這就意味著你還沒有達到更真實的默觀境界;你還沒有開始不停地流淚,還沒有領悟到「一致的信仰」(弗4:13),並「認識真理」(弟前2:4),還沒有領悟到受造物的神聖榮耀,甚至還沒有領悟到屬人的事務之外的東西。簡言之,你還沒有認識到事物屬神及屬人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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