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正教信仰(4)
第四章
「什麼是天主?」祂是不可思議的。
顯然,天主是存在的。至於祂的本質和本性是什麼,那就完全超出了我們的理解和認知。顯然,天主是無形體的。因為,無限、無邊、無形、無跡、不可見、單純和非複合的事物怎麼會有形體呢?如果它是受限定的、有情慾的,又怎麼會受崇拜呢?而由不同元素組成、又能被分解為不同元素的事物,又怎麼可能是無慾的呢?因為合成是衝突的根源,衝突是分離的根源,分離是解體的根源。而解體與天主完全格格不入。
再者,「天主滲透一切,充滿一切」(參閱弗1:23),這一事實是如何得以維持的呢?正如《聖經》所說:「上主的斷語,難道我不是充滿天地的天主嗎?」(耶23:24)因為一個形體滲透到其他形體中,既不分裂,也不被分裂,而是與其他形體混合並存在一起,就像那些混合在一起的液體一樣,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有人說存在著非物質的形體,就像某個希臘哲學家所說的其實並不可能的第五形體那樣,它必然會像諸天一樣運動,因為諸天就是他們所說的第五形體。那麼,是誰在運動呢?因為所有運動的東西都是被另一個東西推動的。那麼是誰在推動呢?如此循環往復,直到我們找到某個不動者。因為第一個推動者是不動的,它就是天主。動的東西怎麼會不占據一個被限定的位置呢?因此,只有天主才是不動的,並且以其不動而推動萬物。因此,天主必須被認定為無形體的。
但這並不能說明天主的性體,就像非受生、無起源、不變、不朽的事實,以及關於天主或與天主有關的任何說法,也不能說明天主的性體一樣。因為這些並不能說明祂是什麼,而只能說明祂不是什麼。任何人想要說明任何事物的性體,都必須說它是什麼,而非它不是什麼。然而,就天主而言,不可能按性體說祂是什麼。相反,更為恰當的是按由萬物中所提取的觀念來討論天主。因為祂不屬於萬物中的某一種類,不是因為祂不存在,而是因為祂超越萬物,甚至超越存在本身。因為如果知識與存在相關,那麼,超越知識者也必然超越性體,反之,超越性體者也超越知識。
因此,天主是無限的、不可思議的,惟有這一點是我們所能把握的,即無限性和不可思議性。無論我們以肯定的方式講述天主什麼,都不是在彰顯其本性,而是在表明與其本性有關的特性。無論你談論的是良善、正義、智慧、還是其他什麼,你談論的都不是天主的本性,而是與祂的本性有關的特性。對天主的某些肯定的表述具有絕對的否定之意。例如,當我們稱天主為黑暗時,我們的意思並不是說祂是黑暗,而是說祂不是光明,因為祂超越光明。同樣,當我們說祂是光明時,意思是祂不是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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