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普提納的聖尼康長老的屬靈遺囑(三)
二、論與自我鬥爭,兼論保護自我免於誘惑
一個不在小事上節制自己,以為小事沒有什麼意義的人,逃避與自我做鬥爭的習慣,他就在靈性上變得虛弱無力。一般而言,一旦他逃避與他所認為的不重要的小事做鬥爭的習慣,他就拋下於自己鬥爭的習慣,當他需要在重要的事上表現出在主內的勇氣時,他就不能對抗誘惑。阿爸聖多羅德奧曾對此做了精彩的演講。
在不知不覺間,人會漸漸進入這樣一種使我們自我愉悅而缺乏與自我鬥爭的狀態。但願仇敵不要引誘我們!讓我們警醒守護自己。凡是想達致真正聽命的人,都必須努力一直聽命,在最小的事上,即便是每一天──只是不能在惡行上聽命服從。凡是想要達致潔德與心靈純潔的人,必須棄絕所有白日夢與罪惡的快樂,無論它們看上去有多小。凡想要擁有堅固的正教信仰的人不能允許自己聆聽、思考或談論任何相反信德的事。凡想要獲得愛的人,都必須拒絕每一種惡毒而又邪惡的思想,更不用說行為與言語了,必須寬恕人的一切冒犯,無論它是否是公正的。凡希望獲得一顆好良心與正直的人,不能允許自己有絲毫的虛假或詭詐的言語,無論是在大事還是小事上。一個習慣,無論其是善還是惡,都具有極大的意義。它將人吸引到其自身那裏。讓我們拋棄自憐與狡詐,一方面開始在大事與小事上無私地遵守基督的誡命,同樣,另一方面,在大事與小事上與罪惡做鬥爭。
聖宗徒告誡每個人都應保護自己免於誘惑,要留意於自己:「凡自以為站得穩的,務要小心,免得跌倒。」(格前10:12)沒有一個人能確保自己至死都免於一切可能的屬靈與肉體的跌倒。我們必須以全部的謙卑守護自己。
如果每一思、言、行為都在我們身上留下記號,我們必須盡一切可能保護自己免受各種傷害。依納爵主教與諸聖教父非常頻繁地,幾乎是一直這樣寫道,就在有害的行為之後,我們不會覺得自己由受傷的行為而受到傷害。經過一段時間後,那一傷害才會讓我們認識到它。由我們接受到自己內的邪惡,會結出果實,藉著它的種種彰顯,它使自己被我們感覺到。任何已收穫了他的錯誤與情慾的痛苦果實的人,都能在自身內看到這一點。唯一看不到、感覺不到這一點的人就是那不留意於自己,不按聖福音與諸聖教父的著作檢驗他自己、他靈魂與心靈的狀態的人,或用另一種方式說,就是那過著散亂生活的人。有害的行為經常看上去不是有害的。這是敵人的欺騙。我們不應信賴自己,自己的心或是自己的推理。在決定何為有害,何為無害的問題時,我們必須受福音的指導,按正教會與諸聖教父的法規而行,同樣,也要按照我們的神師或長老的教導而行,他們由自己在屬靈生活上的經驗能給予我們教導。
罪惡不但在人的靈魂上,也在人的外在,在他的外在行為及外表上留下標記。
為自己尋求辯解並不能使人的良心平安;而只能使他更加不安。
人很難使自己由罪惡的力量中釋放出來。對死亡的懼怕具有救贖的意義。天主的仁慈給人悔改的時間。在與罪惡的戰鬥中必須要有毅力,即便罪惡時常戰勝我們。一般而言,必須使自己遠離試探與徒勞無益之事。天主所許可的加於人的障礙的目的,是使人獲得謙卑,使人不將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不可或缺的是,拒絕所有失望,不斷與罪惡做鬥爭。
那些在此生期待並尋求安慰與安寧的人都錯了。為了得救,憂傷、貧困與困難都是必須的。既然生活是如此的多變而短暫,為什麼還要貪戀它呢?
直到你死,你要一直想著自己的卑微,能夠犯任何罪,(按我們所理解的,)或是大罪,或是小罪。我們必須熱切地祈求主的幫助,使我們「免陷於誘惑」(瑪26:41)。自欺並不關心保護自己,它是更大墮落的原因;誘惑佔據上風,使人處於下風。
一些人看到主沒有賜予他們長時間地按他們所渴望的生活模式生活,他們希望能在這種生活中獲得屬靈的利益,撫慰他們焦躁不安的心靈,於是他們就落入粗心大意之中,使自己受到由仇敵所灌輸的錯誤思想的影響,他們以為:「如果我有一個便利的機會修德,(例如,若我獲賜度修道或隱居生活,或是從我身上除去某種義務,等等),我就會強迫自己修德,但是現在,對我而言這卻是不可能的。」
這樣的人應知道,我們的生活並非任意安排的,而是按照天主的聖意安排的;平靜安寧是通過棄絕我們自己的意志而獲得的;永遠尋獲完全的安慰,這是不可能的;主並不要求我們做不可能的事;時時處處按我們能力所及地滿全天主的誡命,這是可能的。當一個人按自己的力量,在他所處的地方與境遇之中,強迫自己虔誠生活時,主看到他已準備好了,就會滿全他美好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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