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普提納的聖尼康長老的屬靈遺囑(二)

一、論學習福音誡命,及按它們生活

  一位長老告訴他的弟子,當他還是平信徒時,他去見自己的朋友。除了其它的事情,他們還談起了天主,以及基督徒的信德與其它屬靈的話題。在場的一位婦人不認同他的觀點,甚至表達了她的不信,還說她不認同正教會的教導。

  他無法說服與他激烈對話的人,說:「如果你已故的父母或另一位你的親戚向你顯現,為聖教會所持守的真理做證,你會怎樣呢?那時,你是否會相信呢?」那婦人說:「我仍不信!」「你瞧,這只能證明聖福音上的話:『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他們也必不信服。』(路16:31)」

  你看,當一個人想要按自己的私意生活,不願聽從神聖的福音的教導時,他會變得多麼愚昧。對一個不想以自己的心靈接受神聖的福音,並按它生活的人而言,連最好的講道與教言,以及最具說服力的證據,他都無法理解。

  對靈魂具有拯救意義的行動就是以理智與心靈吸收神聖的福音教導。令我們極為難過的是,那些喜愛閱讀神聖的福音,進堂參加禮儀,身為神聖的正教會的成員,或是自認為是正教會成員的人(自認是基督徒的修士與平信徒),他們並不想,或是不努力在生活的所有問題與環境中,將福音誡命運用在他們自己身上,儘管他們知道這些福音誡命。彷彿這些誡命是給予其他人的,而非給予他們的。例如,眾所週知,福音要求我們寬恕彼此的過犯。但我們卻不想寬恕。不管怎樣,我們發現报復某個使我們憂傷的人是公平的,我們就是以這種方式放棄了基督的教導,如果不是在言語上,也是在我們的心裏。

  這是何等愚昧啊!克修者聖馬爾谷寫道:「主隱藏在祂自己的誡命中,按我們所尋求的程度,我們會在祂的誡命中找到祂。」這些話具有深刻的意義。只有那些在自己的生活中遵循基督的誡命的人才能找到主。如果某人的私意──「我想要如願以償。」──比基督的教導對他更親切,那麼,我將緘默不語。……每個人都要收穫他所播種的。

  一個人不但必須知道神聖的福音,還必須按福音生活──否則是不可能做基督徒的,更不能成為修士。對人而言,按基督的神聖福音與聖教會的教導而生活,既以外在的行動,也在人的靈魂內,這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按基督的誡命淨化人心免於情慾的個人勞苦才能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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