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教父對《創世紀》的註釋(五)
第一章 如何閱讀《創世紀》(續)
四、字面解釋 vs. 象徵解釋
這個問題對我們現代人而言,是塊巨大的絆腳石。現代人從小接受「科學」的教育與世界觀長大,這使我們在對文獻的象徵意義的理解上很貧乏。結果,我們經常冒然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在聖經中的一些圖像裏有象徵意義(例如:知善惡樹),我們就極其傾向於說:「它只是個象徵。」哪怕只是略微提到預像或隱寓意義,都常會使我們拒不接受文字的字面意義。有時,這一態度甚至會導致對整部聖經或經卷的全面的評判:如果有象徵或寓意的元素,例如,在《創世紀》中對伊甸樂園的描述,我們很容易就冒然得出結論說:整個描述都是「象徵」或「寓義」。
我們理解《創世紀》的關鍵是:就特別的而言,對於個別《創世紀》的經文段落,以及就普遍的而言,對於整部《創世紀》的經卷,諸聖教父是如何理解這個問題的。
讓我們舉一些例子:
一、埃及的大聖瑪加略,一位度著最為崇高的奧秘生活的聖人,我們肯定不會懷疑他過於著重聖經的字面意義,他在論及《創世紀》3:24時,這樣寫道:「那一樂園關閉了,革魯賓受命以火劍阻止人進入其中:對此,我們相信這確實是以可見的形式發生的,就如經上所寫的,與此同時,我們也發現這奧秘地發生在每個人的靈魂之內。」【註二○】我們許多人可能希望以這段話證明伊甸園只有奧秘意義,但是這位屬神事物的偉大神視者向我們確證,它也真是「就如經所寫的」——對那些能看到它的人而言。
二、神學家聖額我略,以他對聖經所做的深刻的奧秘解釋而著稱,他在論及知善惡樹時說:「按我的意見,這樹就是指默觀,論到它,只有那些習性已達致成熟的人才能安全地進入其中。」【註二一】這是否意為他認為這樹只是一個象徵,而非按字面意義的樹呢?在他自己的著作中,他表面上並沒有對這一問題做出回答,但是,另一位偉大的聖教父確給出了答案(因為當他們在教導正教信理時,不只是在給出私人的意見,所有偉大的教父彼此之間都是意見一致的,甚至還彼此互相幫助解釋)。十四世紀的靜修教父【註二二】聖額我略•帕拉瑪斯在評論聖額我略的這段話時說:
神學家聖額我略稱知善惡樹為「默觀」……但是,並不能把它理解為:所說的這樹是並沒有其自身存在的幻像或象徵。因為屬神的宣信者瑪克西穆也將梅瑟當作審判的象徵,將厄里亞當作先知預見的象徵!難道他們能被認為不是真實存在的人物,而只是被「象徵性」地虛構出來的嗎?【註二三】
三、這些都是對特定問題的解釋。為了普遍的研究《創世紀》文本的「字面」或「象徵」性質,讓我們看看其他一些撰寫過《創世紀》註釋的聖教父的話。聖巴西略在他的《創世六日》中寫道:
那些不承認聖經的通常含義的人說,這水並不是水,而是其它性質的東西,他們按他們的觀點解釋一棵植物與一條魚。……〔但是,〕當我聽到「草」,我就想到草,經上所說的每一樣東西,我都以同樣的方式來理解,一棵植物,一條魚,一個野獸,與一頭牛。的確,「我決不以福音為恥」(羅1:16)……〔一些人〕試圖以錯誤的論據與寓意解釋,將他們自己的高雅臆想強加給聖經。但他們所持的態度就是自認比聖神的啓示更有智慧的人的態度,他們以釋經的藉口引進自己的觀點。因此,讓我們按經上所寫的來理解。【註二四】
四、同樣,敘利亞的聖厄弗冷在《創世紀註釋》中告訴我們:
人不應認為創世六日是一種寓言;同樣,也不得說按照所記載的,看起來是在六日之間創造的萬物,是在一刹那間創造的,同樣,某些在這一敘述中出現的名稱,既非什麼也不代表,也非代表其它某物。相反,我們必須知道,就如同在起初所創造的天地是實際的天地,並非以天地之名所理解的其它某物,同樣,經上所說的被創造的、在天地受造之後依次存在的萬物,也並非徒有其名,而是與這些名字相應的受造存在。【註二五】
五、金口聖若望特別談到了樂園的河流,他寫道:
也許那些喜愛按自己的智慧說話的人在此也不允許將河流看作實際的河流,他們也不承認這水確實是水,卻向那些決定聆聽他們的人灌輸這樣的一種觀點:即認為它們(在河流與水的名稱之下)代表其它某種事物。但是,我懇求你們,讓我們不要留意這些人,不要聽他們的,我們要相信聖經,按經上所寫的來理解,讓我們努力將健全的教義保存在我們的靈魂之中。【註二六】
這表明諸聖教父在他們的時日,在第四世紀時,就在面對這一問題了。有許多人將《創世紀》的文本解釋為寓言,他們濫用象徵解釋,完全否認它具有任何字面上的意義——特別是我們將要研究的最初三章。因此,諸聖教父特別強調說,它具有字面的含義,我們必須確切地理解何為這一〔字面〕意義。
這些已足夠給我們指出撰寫《創世紀》註釋的諸聖教父在解釋經文時一般而言都是非常「字面」的,儘管在許多情形下,他們也給予這些經文象徵或奧秘的意義【註二七】。當然,在聖經裏,也像在每一種文學裏那樣,有明顯的隱喻,沒有一個有正確理智的人會想要以「字面」意義來理解。例如,在第103篇聖詠裏說:「太陽自知向西沉墜。」(詠103:19)為了完全尊重聖經文本,我們不需要相信太陽具有意識,當它西沉的時候,按字面意義能「自知」;這是詩歌語言的正常表達,不會給任何人帶來困惑。
進一步來說,在聖經中有一種重要形式的論述——在《創世紀》中就有許多這樣的例子——諸聖教父特別告訴我們,不要按字面意義來理解它們。這就是對天主所做的擬人化描述,彷彿祂是一個人,正在行走、說話、發怒等等。我們應把所有這些描述以「適於天主」的方式來加以理解——即,基於我們由正教有關天主是純靈的教導所獲得的知識,天主沒有任何生理器官,聖經中所描述的天主的所作所為,只是它們在我們看來似乎是這樣的。在這一點上,教父對《創世紀》的文本非常小心謹慎。金口聖若望這樣說:
親愛的諸位,當你們聽到經上說「天主在伊甸東部種植了一個樂園」時,你們要以相稱於天主的方式來理解「種植」一詞:即祂出命;但是,論到在這之後的文字,你們要確切地相信,樂園被造,就在聖經所指定的位置。【註二八】
至於《創世紀》中所給出的「科學」信息——由於它講論了我們所知道的這個世界的形成,在其中不可能只是一些科學信息——與大眾的信念相反,關於它,不存在什麼「過時」的東西。的確,它所作的觀察全都如同是從地上所看到的,是要影響人類;但是它們並沒有給出任何特殊的教訓,例如,有關天體的性質,或是它們的相對運動,因此,《創世紀》能被每一個世代的人閱讀,以其自己的科學知識來理解它。在最近幾個世紀裏,人們所發現的宇宙的浩瀚無垠,以及其中所存在的數量巨大的天體,這些只是在我們的思想之中,給《創世紀》的簡單記述更增添了雄偉壯觀而已。
當然,當諸聖教父談論《創世紀》時,他們設法以取自他們所處時代自然科學的事例來對它加以證明;我們今天所做的是同樣的事。所有這些證明材料都向科學批判開放,實際上,它們中的一部份已變得過時了。但是,《創世紀》的文本本身並不受這樣的批判的影響,它對每一世代都是如何的清新而又及時,我們只能對此感到驚奇。諸聖教父對《創世紀》的文本所作的神學解釋也具有同樣的性質。
註 釋
【註二○】大聖瑪加略,《論堅忍與明辨》,5(《七篇講道集》,第四篇,5)。見《靈修演講、書信與講道》(Dukhovniya besedy, poslaniye i slova),第385頁。〔Opuscula Ascetica 4.5, PG 34.869A; Philokalia 3, p.300(37)〕
【註二一】神學家聖額我略,第三十篇演講:《論主顯節(或基督聖誕)》,12。
【註二二】靜修者就是那些生活在靜獨之中、不斷從事靈智祈禱的人。
【註二三】聖額我略•帕拉瑪斯,《靜修三辨護》,2.3.22。
【註二四】大聖巴西略,《創世六日》,9.1。在《創世六日》的其它地方,聖巴西略還駁斥了那些想要將《創世紀》的敘述縮減為只是象徵的嘗試。為了駁斥那些將創1:2-5中所提到的「黑暗」理解為並非是「沒有光明的地方」而是「邪惡勢力或邪惡本身」的觀點,他寫道:「讓我們按聖經的意義,簡單而毫無好奇之心地接受黑暗的概念吧。」(《創世六日》,2.4-5)後來,他拒絕接受將「穹蒼之上的水」理解為善的天使、將「穹蒼之下的水」理解為墮落的天使的觀點,聖人斷言道:「我們要拒不接受這樣的解釋,把它當作痴人說夢,婦人之見,讓我們認為水就是水,我們要按已經給出的理由來接受在穹蒼之下受造的水的分開。」(《創世六日》,3.9)
【註二五】敘利亞的聖厄弗冷,《創世紀註釋》,1。
【註二六】金口聖若望,《創世紀講道集》,13.4。
【註二七】諸聖教父研究《創世紀》的方法——將它視為受天主默感的經文,講述了實際的歷史事件與人物,與此同時,也從中汲取屬靈的意義——當他們解釋聖經的其它經卷時,所採用的也是同樣的方法。金口聖若望在他的釋經中表述了教會的意念,他說,記載在聖經中的事件必須被理解為實際發生過的,然而它們可能也被賦予屬靈或类型意義。例如,對於基督所說的「正如梅瑟曾在曠野裏高舉了蛇」(若3:14,參閱戶21:9),他寫道:「我們必須接受這事曾發生過——事實上,它確實發生過——以及由它而來的寓意,亦即,它是基督的預像。」(金口聖若望,《聖詠第九篇註釋》。)
同樣,賽勒斯的真福德奧多勒在註釋保祿宗徒所說的哈加爾與撒辣是新舊約的預像時,這樣解釋道:宗徒「這樣寫,並非拒絕接受歷史事實,而是將預像與現實聯繫在一起。」(《若蘇厄書的問題》,1)
亞歷山大里亞的聖濟利祿寫道,如果我們試圖不尊重聖經的歷史意義,就無法默觀它們的屬靈意義,我們就不能「正確地理解」聖經。他說:「那些拒不接受在天主默感的聖經中具有歷史意義(ἱστορία),以之為某種已過時的事物的人,是在回避以恰當的方式,正確理解經上所記載之事的能力。因為屬靈默觀的確是既美善而又有益的;特別是在光照理智的眼睛上,它啟示出至睿之事。但是,幾時聖經給我們呈獻出一些歷史事件的時候,在這一情況下,為了使受天主默感的聖經被啓示為在各方面都對我們具有救恩意義而有益處的,有助益的探尋歷史意義(ἱστορία)是恰當的。」(亞歷山大里亞的聖濟利祿,《依撒意亞先知書註釋》,1.4)
金口聖若望的弟子,西奈的聖尼祿也強調說,幾時我們給出聖經的屬靈意義,也必須保持其歷史意義:「如果某些被記錄在舊約或新約中的事情在歷史上發生過,這樣或那樣的行事明顯是被人完成了的,我們為了自己的實際情形而對它加以解釋,使用各種觀念與想法使我們自己受到教益,但我們並不假定我們無視經文的文字,或是拒不接受歷史。決不!我們既不指責,也不拒絕在歷史上所發生的可感事件。但是,既然我們都生活在世上,今天,通過將在昨天所發生的每一件事,為了我們自己的實際情形而加以解釋,我們能從中獲得教益。」(西奈的聖尼祿,《書信集》,2.223)
【註二八】金口聖若望,《創世紀講道集》,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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