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聖若望《論童貞》
一、異端者的童貞並無賞報
一、猶太人蔑視童貞之美,這並不令人驚訝,因為他們玷污了由童貞女所生的基督本人。希臘人驚奇地欣賞童貞,但只有天主的教會讚美童貞。但是,我決不會稱異端的童貞女為童貞女【譯註:異端的童貞女指的是那些在教會之外實踐童貞生活的人。在此,金口聖若望所想到的是禁戒派異端,該派戒食酒肉,反對婚姻,以水代酒舉行彌撒聖祭。被教會視為異端。】,這首先是因為她們不是貞潔的;她們並沒有像基督的宗徒──新娘的領袖──所希望的那樣,與一個人訂婚,宗徒說:「我已把你們許配給一個丈夫,把你們當作貞潔的童女獻給了基督。」(格後11:2)即使這句話說的是整個教會的集會,然而,這句話對童貞女也有意義。因此,如果她們對一位丈夫不滿意而引入另一個不是天主的丈夫,她們怎麼可能是貞潔的呢?
二、這是她們不能是童貞女的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他們不尊重婚姻,因而就戒絕了婚姻。他宣布婚姻是不好的,由此,他們提前搶奪走了童貞女的奬賞,因為那些戒避邪惡的人並不應該為此而贏得冠冕,而只應不受懲罰。這同樣的原則不僅表現在我們身上,也表現在異教社會所製定的法律上。他們的法律說:「要處死殺人犯。」但卻並不能由此必然地得出:「要尊重不殺人的人。」他們的法律說:「要懲罰盜賊。」但卻沒有進而命令凡不是盜賊的人都要獲得奬賞。如果他們將犯姦淫的人判處死刑,他們並不認為那些不破壞他人婚姻的人堪受任何尊榮。這是非常合理的;因為讚揚和嘉奬屬於那些成功地實現善行的人,而不是屬於那些避免惡行的人。對後者而言,不受懲罰就足夠了。
三、為此緣故,我們的主也警告說,如果有人衝動而又無緣無故地對自己的兄弟發怒,說他是傻子,就會受到火獄的罰(參閱瑪5:22)。但祂並沒有向那些不無緣無故發怒、不說粗話的人應許天國的賞報;相反,祂所要求的比這更多,比這更大,祂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瑪5:44;路6:27)祂想表明,不恨自己的兄弟是一件非常微不足道的事,不值得尊敬。雖然祂確立了更有價值的目標,即兄弟之愛,但祂並沒有說,即使我們的這種行為(不恨弟兄)就足以為我們贏得人的尊敬。在這一點上,我們並不比外邦人更有德行,怎麼會因此而受到尊敬呢?(參閱瑪5:47)因此,如果我們打算要求得到工價,就需要其它比這更大的額外資格。我們的主說,現在,你不要以為自己配得上戴上榮冠,因為我並沒有因為你不侮辱你的弟兄、不對他發怒而判你下地獄。我需要的並不只是這樣多的善。不,即便除了不侮辱他,你還說你愛他,你仍要被送回到一個較低的位置,排名接近稅吏。(參閱瑪5:46)但是如果你想要成全,堪當進入天堂,就不要止於此,而是要進一步攀登,掌握超性的哲學;這就是愛你的仇敵。
四、因此,既然我們普遍贊同這一點,就讓異端者停止徒勞地擊打自己吧,因為他們不會由此獲得任何酬報──不是因為主不公正,決非如此,而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無知和邪惡。以什麼方式呢?我們已經表明,僅僅避免邪惡是不會受到任何賞報的,但他們卻以婚姻是不好的為由而回避婚姻;因此,他們怎麼能要求因他們不結婚而得到報酬呢?就像我們不會因為不犯姦淫就自認配得冠冕,他們也不能因為不結婚而要求得到冠冕。在審判之日,審判者將對他們說:「我並沒有為那些只是不作惡的人設定榮譽(因為這在我看來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要把所有實踐德行的人,帶到天堂的永恆嗣業之中。」因此,如果你認為婚姻是不潔的,是受詛咒的,你怎麼能要求以逃避婚姻來換取那些實踐德行的人所得到的奬賞呢?
五、為此緣故,基督把祂的羊放在祂的右邊(參閱瑪25:33),稱讚他們,將他們領進祂的國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偷竊他人的財產,而是因為他們把自己的財產分施給他人。他欣然接納那個被給予了五個塔冷通的人,不是因為他沒有使那筆錢減少,而是因為他用那筆錢謀利,歸還了兩倍的錢(參閱瑪25:15-22.)。因此,你什麼時候才能停止兜圈子,徒勞地使自己疲備不堪,因為你瘋狂地打拳,打空氣(參閱格前9:26,斐2:16)。我也希望這只是一個兜圈子的問題。然而,如果我們考慮到懲罰,這就不是一件小事了,因為那些努力工作、期望因自己的努力而獲得更多奬賞的人,在審判之日竟被列入蒙羞受辱者之列。
二、異端者甚至要為他們的守貞而受到懲罰
六、這並不是他們行動的唯一可怕結果,他們所受的懲罰並不限於于他們沒有取得的利益。等待他們的是其它更為嚴厲的懲罰:不滅的火,不死的蟲子(參閱谷9:48,與依66:24相呼應),外面的黑暗(參閱瑪8:12;22:13和25:30),患難和困苦(羅2:9)。因此,我們需要有一千張嘴的大能天使將相稱於天主對我們的關懷的感恩歸於祂。然而,即使這樣也是不可能的。怎麼可能呢?因為對於我們和異端者而言,為守貞所需要付出的努力,都是一樣的,也許對他們而言,需要更大的努力。然而,這些努力所得到的結果卻是不一樣的。對他們而言,這意味著枷鎖、眼淚、哀歎和無止境的懲罰;對我們而言,這意味著天使的命運、明亮的火炬和所有善的總和:與新郎同在的生活。
七、為什麼同樣的努力得到的報酬會如此不同?這是因為他們選擇守貞,是為了相反天主的法律,而我們守貞則是為了完成天主的旨意。基督在保祿宗徒內講話,他證明,天主希望所有的人都不結婚。他說:「我本來願意眾人都如同我一樣。」(格前7:7)亦即,如同我一樣守貞。由於救主寬容我們,祂知道「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瑪26:41),他沒有下命令,強迫人守貞,而是把選擇權交給了我們的靈魂。如果有命令和法律,正直的人守貞就不能享有尊榮,反而會聽到基督說:「你做了你本該做的事。」那些沒有守貞的人就不會得到寬恕,反而要受到為那些行不法之事的人所定下的懲罰。基督說:「能領悟的,就領悟吧!」(瑪19:12)祂並沒有譴責那些不能守貞的人,而是對那些有能力的人指出了這場競賽的超自然性質。為此緣故,保祿也跟隨他的君宰的腳步,說:「我沒有主的命令,只是說出我的意見。」(格前7:25)。
三、他們對婚姻的憎惡是撒殫兇殘的標記
八、但是,馬西安、瓦倫提諾、摩尼都沒有堅持這一温和的觀點。他們所講論的不是寬恕自己的羊、並為他們捨棄生命的基督,而是謬誤之父、人類的毀滅者。(參閱若8:44)因此,他們在此世上,用無意義而又難以忍受的任務,壓迫他們的追隨者,緊隨他們自己之後,把追隨他們的全都拖入來世為他們準備的火中,由此使他們全都毀滅。
四、守貞的異端者比異教徒更可悲
九、你們比異教徒更可悲!因為即使等著他們的是地獄的恐怖,但是,現在,異教徒在此世至少享受生活的快樂;他們結婚,享受金錢買來的東西,並以其它方式放縱自己。然而,對你們而言,今世和來世都有痛苦艱難:在此世,你們是心甘情願受苦,在來世,你們卻並不情願。沒有人會因為異教徒的守齋和守貞而賞報他們,但對他們也不會有懲罰。另一方面,你們卻沒有得到你們所期待的眾多讚美,而是要受到最大的懲罰。和其他罪人一樣,你們要聽到:「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吧!」(瑪25:41)因為你們守齋、守貞。
一○、因為守齋和守貞本身既不是善也不是惡,善惡源於實踐它們的人的目的。守貞對異教徒而言,是無益的;他們並沒有賺取報酬,因為他們沒有出於對天主的敬畏而追求這一德行。至於你們,因為你們與天主作戰,誹謗祂創造的對象,你們不僅不會得到回報,甚至會受到懲罰。你們要因你們所持的觀點而與異教徒相提並論,因為你們像他們一樣否認真天主,引入了多神教。然而,由於他們的生活方式,他們會比你們更好。他們的懲罰將僅限於得不到任何益處,但對你們而言,則還會有遭受邪惡的額外懲罰。他們有可能在今生享受一切,而你們無論是現在還是今後,都要被剝奪一切。
一一、還有什麼懲罰比用自己的工作和汗水換來的懲罰更嚴重的嗎?淫蕩的人,貪婪的人,勒索財產的人,以及偷竊鄰人的人(參見格前5:10,6:9-10)都有些許安慰,雖然是短暫的;然而,他們的懲罰都是為了他們在此世所犯的罪。另一方面,那些為了在來世的財富而甘願貧窮,為了能加入天使的歌團而忍受守貞的艱辛的人,會因為他期望給自己帶來利益的行為而突然受到意外的懲罰。我們不可能說出他因這個意外的結果而忍受了多少痛苦。我認為,事實上,他受地獄之火折磨的程度不亞於他們知道了那些付出類似努力的人在基督面前(享受福樂),而他自己卻因為做了為這些人贏得不可言喻的利益之事而受到了巨大的懲罰。當他意識到,儘管他畢生都致力於守貞,但他所受到的懲罰卻比那些放蕩不羈的人更為嚴厲時,他就會感到痛苦。
五、異端者的童貞甚至比姦淫更不潔
一二、的確,異端者的貞潔比所有荒淫行為都更壞,荒淫行為把它的錯誤限制在對人的傷害上;而他們的貞潔卻是反對天主,侮辱祂的無限智慧。魔鬼為那些服侍牠的人設置了這樣的陷阱。異端者的童貞特別是魔鬼的邪惡發明,這並不是我的理論。
一三、那麼,保祿說了什麼?「聖神明明地說:在最後的時期,有些人要背棄信德,聽信欺詐的神和魔鬼的訓言,這訓言是出於那些偽善的說謊者,他們的良心已烙上了火印。他們禁止嫁娶,戒絕一些食物;這些食物本是天主所造,叫那信仰而認識真理的人,以感恩的心所享用的。」(弟前4:1-3)那麼,她是以何種方式而成為背棄信德、聽信欺詐的神和魔鬼的訓言的童貞女的?她是何種方式而成為良心烙上火印的童貞女的?因為如果童貞女要接受神聖的新郎,她不僅在身體上要純潔,在心靈上也要純潔。這個女人有如此多污點,怎麼可能是純潔的?如果必須將凡人的掛慮驅逐出這位新郎的洞房,因為若有這些掛慮是不可接受的(參閱格前7:35),那麼,當她內心有不聖潔的思想時,她又怎麼能保持童貞的美呢?
六、守貞的異端者不但污穢了他們的身體,還污穢了他們的靈魂
一四、即使她的身體未受侵犯,她靈魂的更好部分──她的思想──也被毀壞了。若聖殿被毀,而圍牆仍屹立不倒,這有什麼益處呢?或者,若講座本身被玷污了,而講座所在的地方卻是純潔的,這又有什麼益處呢?(參閱瑪23:2)不,她的身體並不能因此而逃脫污染。褻瀆和邪惡的話語是在內心產生的,但它們並不停留在那裡;當它們從口中說出時,會玷污舌頭,以及聽到它們的人的聽覺。這類似於攻擊心臟的有害藥物:它們比任何蟲子更殘忍地啃食它的根部,除心臟外,還摧毀身體的其它部分。那麼,如果童貞是由身體和靈魂的聖潔所定義的,但一個女人在各方面都是不聖不潔的,她又怎麼可能是童貞女呢?──但她向我展示了蒼白的臉,瘦弱的四肢,破舊的衣服和溫柔的眼神。──如果靈魂的眼睛是無恥的,(參閱柏拉圖,《理想國》7.527e和7.533d)所有這一切又有什麼益處呢?因為如果這眼睛鼓勵她外在的眼睛將天主所創造的對像視為惡,還有什麼比這更無恥的?
一五、「君王女兒的所有榮耀都在內裡。」(參閱詠45:14)異端的童貞女顛倒了這句話的意思,她們在外表上穿著榮耀,但內心卻全然是恥辱。在人面前表現出極度的謙虛,但在創造她的天主面前卻表現出極大的愚昧,這是犯罪。雖然她不敢直視男人的臉──如果在異端中還有這樣的女人的話──但她卻用厚顏無恥的眼睛看著世人的君宰,把她的錯誤行為喊到天上。──她們滿臉木然,像一具死屍。──這就是為什麼她們理應流淚、悲歎的原因,因為她們毫無目的地承受了如此多的艱辛,反而給自己帶來危險。
七、我們必須根據人的靈魂而非衣著來判斷童貞
一六、你說她的衣著破舊,但童貞不在於衣著,也不在於一個人的臉色,而是在於身體和靈魂。我們有不同的標準,這不是很奇怪嗎?我們評判哲學家,不會根據他的頭髮、手杖或外衣,而是根據他的生活方式、性格和靈魂;我們也不會因士兵的斗篷或腰帶而認可他,而是因他的強壯和勇敢;然而,對於代表令人欽佩而又優於所有其它狀態的童貞,我們只是不經意地由於她骯髒的頭髮、憂鬰的表情和灰色的斗篷,就假設她是守貞的。我們沒有把她的靈魂剝得精光,仔細審視其內在的狀態。
一七、但是為這一競賽制定規則的人不允許這樣。他命令那些參加競賽的人不以他們的衣著為標準,而是以他們靈魂的信念為標準。保祿說:「凡比武競賽的,在一切事上都有節制」(格前9:25),摒棄所有影響靈魂健康的東西;「若有人競賽除非按規矩競賽,是得不到花冠的。」(弟後2:5)那麼,這一競賽的規則是什麼?請再聽聽設立這一競賽者的話,或更好說是基督本人的話:「童貞女所掛慮的是主的事,一心使身心聖潔。」(格前7:34)又說:「婚姻應受尊重,床第應是無玷的。」(來13:4)
八、童貞女對已婚人士的傲慢是有害的
一八、你說,這與我有什麼關係,因為我已經告別了婚姻?可憐的女人,這正是你的喪亡:你認為婚姻的信理與你無關。你過分地蔑視婚姻,傲慢無禮地對待天主的上智,你已經誹謗了祂所創造的所有人。因為如果婚姻是不潔的,那麼由它所生的所有人都是不潔的,甚至你也是不潔的──更不用說人性了。那麼,一個不潔的少女怎麼會是童貞女呢?因為這是你所想到的第二種,更好說是第三種污穢和不潔。那些藉著這種行為避免婚姻、把它視一種應受詛咒的制度的女人,會比所有人都更受詛咒,她會發現童貞女比姦淫更可惡。
一九、那麼,我們要把你和誰列在一起呢?猶太人嗎?但他們不允許這種做法;事實上,他們尊重婚姻,驚歎於天主的創造。我們要把你們和我們列在一起嗎?但你們沒有聽到基督藉著保祿所說的:「婚姻應受尊重,床第應是無玷的。」(來13:4)還剩下什麼?把你們和異教徒列在一起嗎?但即使他們也會拒絕你,因為你比他們更不潔。因為柏拉圖說:「創造這一切的,是美好的。」「對任何事物的嫉妒都不會在美好的事物中產生。」(柏拉圖,《蒂邁歐篇》,29a,29e)相反,你稱天主是邪惡的,是邪惡作為的創造者。但不要驚慌;你有魔鬼和牠的使者分享這種觀點──但是,不,不是牠的使者;因為雖然牠們驅使你們到如此瘋狂的地步,但不要以為牠們和你是志同道合的。牠們知道,天主是美好的。請先聽聽,牠們曾這樣喊叫說:「我們知道你是誰,你是天主的聖者。」(谷1:24)「這些人是至高者天主的僕人,他們來給你們宣佈得救的道路。」(宗16:17)
二○、你們還要談論童貞,並為之自豪嗎?當你們死的時候,你們不為自己哭泣,不為自己的愚蠢歎息嗎?因為魔鬼藉此把你們當作俘虜捆綁起來,把你們拖入地獄之火。你們沒有進入婚姻嗎?這並不是童貞的唯一標準。因為我要把有能力結婚卻選擇不結婚的女人稱為童貞女。因為你們說禁止結婚,德行的行動就不再是有意選擇的問題,而是遵守法律的義務。為此緣故,我們欽佩不與自己母親結婚的波斯人,但不欽佩羅馬人。因為在羅馬人中,這種婚姻被所有人認為是令人厭惡的行為,沒有例外;但在波斯,由於人竟敢於這樣做,且不受懲罰,那些放棄這種交合的人是應受稱讚的。
二一、必須按照同樣的思路對婚姻進行仔細審查。既然我們的習俗是允許每個人結婚,我們自然會欽佩那些不結婚的人;但是,你們把婚姻推到一個較低的等級,因此,現在你們不能要求稱讚你的節制。不做被禁止的事,絕不是一個高尚、慷慨的靈魂的標誌。成全的德行並不包括不做那些我們自認在所有人面前都是邪惡的事情。它包括在那些不會給不選擇它的人帶來責備的事情上表現出色。它不僅使那些成功地選擇了這一途徑的人免受惡名,還使他們進入善人的行列。
二二、正如沒有人會因為太監不結婚而讚美他們的童貞,所以也沒有人會讚美你們。對他們來說是一種自然的約束,對你們來說是你們變態良心的詭計。就像身體的殘缺使太監被剝奪了在這一德行上的奬賞那樣,魔鬼通過切除你們正直的思想(儘管你們在外表上仍保持完整)迫使你們不結婚,從而給你們帶來痛苦,但不允許你們有任何榮譽。你們禁止結婚嗎?那麼,你們就不會因為不結婚而得到報酬。相反,將會有報應和懲罰。
九、勸人守貞並非禁止人結婚
二三、你會說,「你不禁止人結婚嗎?」胡說!但願我永遠不會像你那樣胡言亂語。「那你為什麼鼓勵我們不結婚呢?」因為我認為守貞比婚姻更可敬。當然,我不認為婚姻是邪惡的事情,相反,我非常讚美婚姻。它是那些希望善用它的人的貞潔港灣,它不允許一個人的本性變得放蕩。因為婚姻就像水壩一樣,給了我們一個合法交合的機會,並以這種方式遏制了性慾的氾濫。它把我們放在平靜的海面上,看護我們。但有些人不需要這種保護;相反,通過守齋、守夜、席地而睡,以及其它苦修實踐,他們馴服了他們本性中的瘋狂。我建議這些人不要結婚,但我並不禁止人結婚。
二四、這兩種哲學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就像必要和選擇之間的差異一樣大。在一種情形下,建議者給聆聽者選擇權;在另一種情形下,聆聽者被剝奪了這一決定權。此外,當我建議人守貞時,我並沒有敗壞婚姻的名聲,也沒有指責不守貞的人。然而,你卻誹謗婚姻,說它無關緊要。你所扮演的是立法者的角色,而不是建議者的角色,而且,可以預料的是,你討厭那些不服從的人。但我卻不是這樣的。相反,我欽佩那些報名參加這場競賽的人,但我不指責那些拒不參加競賽的人。
二五、如果有人傾向於一種被普遍承認的惡,那麼,對此加以指責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一個人表現出較小的善,不以較大的善為目標,儘管他喪失了因較高德行而有的讚美,也不會公正地受到譴責。那麼,如果我不指責那些結婚的人,我又怎能禁止人結婚呢?我禁止人私通和姦淫,但從不禁止人結婚。我也懲罰那些冒險犯姦淫的人,把他們從教會的集會中逐出,但我不斷地讚美那些結婚的人,如果他們是貞潔的。因此,我的立場有兩個好處:第一,不誹謗天主的工作;第二,不貶低童貞的尊嚴,反而表明它更值得尊重。
一○、詆毀婚姻的人對童貞造成了傷害
二六、詆毀婚姻的人也會降低童貞的榮耀,而讚美婚姻的人則會增加人對它的欽慕,使它更應受讚美。因為與低劣的事物相比,顯得美好的事物並非很好;但比公認美好的事物更美好的事物,就是極好的事物,這正是我們所顯示的童貞。因此,即使詆毀婚姻的人玷污了對童貞的讚頌,使婚姻免受指責的人也並不認為它是超越童貞的。人的身體也是如此:那些沒有殘廢,健全而又沒有受傷的,才是更好的;這些我們稱之為美。
二七、婚姻是善嗎?那麼,童貞是令人欽佩的,因為它比善更好,就像一個舵手比他的水手好,將軍比他的軍隊好。但是,就像在船上,如果你除去劃船的人,就會使船失去功能,就像在戰爭中,如果你使士兵造反,就會把將軍捆綁起來交給敵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把婚姻從榮譽的位置上驅逐出去,你就會背叛童貞的榮耀,把它置於極端危險之中。
二八、童貞好嗎?是的,我完全贊同。但它比婚姻更好嗎?我也贊同這一點。如果你願意,我可以這樣說明兩者的區別:童貞高於婚姻,就如同天高於地,天使高於人一樣,而且,用更強烈的語言來說,它還更為優越。因為,如果天使不娶也不嫁(參閱瑪22:30;路20:36),他們並非血肉的混合物。他們沒有在地上度過時間,也不忍受情慾帶來的煩擾。他們不需要吃喝。甜美的歌聲不能安撫他們,光彩照人的面容也不能贏得他們,任何其他類似的東西也不能影響他們。他們的本性必然保持清澈而又燦爛,沒有任何情慾困擾他們,就像正午時分的天空,清澈而不受任何云彩的干擾。
一一、童貞使真誠追求它的人成為天使
二九、但是,儘管人類在本性上不如蒙福的神體,但卻竭盡所能,在其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熱切地爭奪與天使同等的地位。它是如何做到的呢?天使不娶也不嫁(瑪22:30);童貞女也是如此。天使一直侍立在天主臺前,服事天主;童貞女也是如此。因此,保祿從童貞女身上除去了所有掛慮,「為叫你們更齊全,得以不斷地專心事主」(格前7:35)。如果他們暫時不能像天使那樣升到天上,因為他們的肉體阻礙了他們,即使在這個世界上,他們也有很多安慰,因為他們獲得了天上的君宰,如果他們在身體和神魂上是聖的。
三○、你明白童貞的價值嗎?它使那些在地上度日的人如同住在天上的天使一樣生活?它不允許那些被賦予身體的人低於無形體的大能天使,激勵所有的人與天使競爭。但這絕不適用於你們,你們使如此偉大的德行蒙羞,誹謗主,稱祂為惡的。等待你們的將是痛苦奴役的懲罰;但教會的童貞女將受到許多應受稱揚的祝福,這些祝福將是人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因此,在摒棄了異端者之後──因為關於他們已經說得夠多了──現在讓我們對教會的子女講說。
一二、當保祿說「對其餘的事,是我說,而不是主說……」時,他並沒有給人提出建議
三一、這一討論要從哪裡開始最好呢?從聖保祿所說的主的話語開始。因為我們必須相信他的宣講就是主的宣講。當他說:「至於那些已經結婚的,我命令──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命令。」(格前7:10)又說:「對其餘的事,是我說,而不是主說……」(格前7:12)他的意思並不是有些話是他說的,有些話是主說的。一個有基督在他內說話的人,一個為讓基督能生活在他內而不渴望生活的人(參閱迦2:20),一個把國度、生命、天使和大能者,以及其他一切受造物,總而言之,一個把一切都放在他對主的愛之後的人,他怎麼能忍受講說或思想任何不為基督所喜悅的事,特別是當他在定下規誡的時候?
三二、那麼,當他說:「是我」和「不是我」時,他的意思是什麼?基督自己給了我們一些法律和教義,還有一些是藉著祂的宗徒給予的。祂並沒有自己建立所有的法律和教義。請聽祂所說的:「我本來還有許多事要告訴你們,然而你們現在不能擔負。」(若16:12)所以,「女人不可與丈夫分開」的法律是基督在地上時首先頒布的。(參閱瑪5:32)因此,保祿說:「至於那些已經結婚的,我命令──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命令。」至於不信主的人,主沒有親自對我們說什麼,但祂在這一點上默啟了保羅的靈魂,於是,他定下這樣的法律:「倘若某弟兄有不信主的妻子,妻子也同意與他同居,就不應該離棄她;倘若某婦人有不信主的丈夫,丈夫也同意與她同居,就不應該離棄丈夫。」(格前7:12-13)
三三、所以保祿說:「不是主,是我」,不是因為他想表明這些話是人說的──怎麼可能呢?──這一命令是主,不是在祂和祂的門徒在一起的時候,而是現在藉著保祿發出的。因此,正如「是主,不是我」這句話與基督的命令並不矛盾,「是我,不是主」這句話也絕不是相反天主旨意的個人表達,而只是表明,現在是祂藉著祂的宗徒發出這命令的。
三四、事實上,在討論寡婦的問題時,宗徒說:「可是按我的意見,如果她仍能這樣守下去,她更為有福。」(格前7:40)然後,為了使你在聽到「按我的意見」時不認為這是人的推理,為消除這種懷疑,他接著說:「我想我也有天主的聖神。」因此,就如同他說聖神的話本身就是他的意見,我們不會因此而說這句話是人說的,所以即使在此時他說:「是我說的,不是主說的」,你也不應該因此而認為這是保祿說的。因為他有基督在他內說話,如果他不是從基督那裡向我們傳達法律,他就不敢制定如此重要的教義。
三五、有人可能會回答:「作為一個信徒,我不能忍受與一個不是信徒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我不能作為一個純潔之人與一個受詛咒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你自己先前說過,這些話是你說的,不是主說的。哪裡有對我的保證呢?」但保祿會回答說:「不要怕。我說我有基督在我內說話,『我想我也有天主的聖神』,這樣你就不會懷疑是人說了這話。如果不是這樣,我就不會把我的想法賦予如此大的權威。『有死的人的思想,常是不定的,我們人的計謀常是無常的。』(智9:14)」普世教會也展示了這一法律的力量,並小心翼翼地看守它;如果它沒有完全相信這些話是基督的命令,就不會這樣做了。
三六、那麼,在主的默感下,保祿說了什麼?「論到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格前7:1)在此,人們可以祝賀格林多人在保祿提出這個問題之前就詢問了他,因為他們從未從他們的主那裡得到有關童貞的任何建議。通過這種方式,他們表明了由於恩寵,他們已經取得了進步。因為從古代的盟約時代開始,並不存在關於婚姻的問題。不僅所有的人,甚至肋未人、司祭和大司祭本人都非常尊重婚姻。
一三、為什麼格林多人就童貞的事寫信給保祿,為什麼在此之前他並沒有勸勉他們守貞
三七、那麼,格林多人是如何會有這個問題的呢?他們很快就非常正確地認識到,他們需要修更多的德行,因為他們被認為堪當更大的恩賜。詢問一下為什麼宗徒從來沒有在這方面指導過他們,這是合適的,因為如果他們知道任何這樣的建議,他們就不會再寫信重新問這個問題了。事實上,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保祿智慧的深度。他並非無緣無故地省略就如此重要的事情給出建議。相反,他等待著他們首先渴求得到建議,並對問題的性質有一定的認識,以便發現他們的靈魂已經接受了童貞的想法,他可以有益地在他們中間撒播他的話語;因為一個人的聽眾的正確態度提供了接受他的建議的適當心境。此外,他還強調了這件事的崇高和尊威。
三八、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就不會等待他們自己準備好;相反,他就會自己事先提出這個問題,即使不是作為禁令或規誡,至少也是作為建議和忠告。通過拒絕首先採取行動,他已經清楚地確立了守貞需要負出大量的努力和巨大的奮鬥。甚至在這一點上,他也效仿了我們共同的君宰,因為當祂的門徒問祂時,祂也沒有討論童貞問題。
三九、當祂的門徒說:「人同妻子的關係,如果是這樣,倒不如不娶的好。」(瑪19:10)基督回答說:「有些人,卻是為了天國,而自閹的。」(瑪19:12)因為若守貞是應受讚美的聖德行為(因此不是強制性的),就有必要等待那些打算正確行動的人願意,並以其它一些不為人所預料的方式向他們灌輸意願和渴望,就像基督所做的那樣。祂並沒有通過談論童貞而將對守貞的渴望植入他們的心靈。不,祂只討論婚姻,指出它加給人重擔的特性,然後就不再多說了,祂睿智地處理了這個問題。其結果是,祂的聽眾沒有聽到任何有關不要結婚的話,他們自己就宣告說:「倒不如不娶的好。」
四○、因此,保祿──效法基督者──保祿說:「論到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格前7:1)不僅是要解釋他的沉默,也是要表明:我不敢領你前往這崇高的頂峰,因為很難到達。既然你們先給我寫信,我就放心地建議,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為什麼他們給他寫了很多問題,而他卻沒有加上這個建議?不是因為別的,只是因為我剛才所說的。他提醒他們留意他們所寫的信,這樣就不會有人因為他的勸告而感到惱怒。即便如此,他在勸告中也沒有使用強烈的語言,而是利用這個機會,採用了極為克制的方式,這樣也是在仿效基督。因為救主在結束了他有關守貞的談話後又說:「能領悟的,就領悟吧!」(瑪19:12)那麼,保祿是怎麼說的?「論到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
一四、拒絕守貞之人的反對及對他們的反駁
四一、也許有人會反對:如果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為什麼要把婚姻引入生活?如果女人在婚姻和生育子女方面沒有幫助,那麼,她對我們有什麼用處呢?既然死亡每天都在侵襲人類,把人擊倒,如果我們遵循這個方案(即守貞),沒有其它的方式繁衍人類,以取代受死亡打擊的人,那麼,有什麼能阻止人類的完全消失呢?如果我們所有人都努力追求這一德行(童貞),不親近女人,一切──城市、家庭、耕地、手工藝、動物、植物──都會消失。因為就像將軍死了,軍隊的紀律就會不可避免地完全陷入混亂那樣,如果地上所有的統治者,如果人類因為不結婚而消失,那麼,留下的任何東西都不能維護世界的安全和良好秩序,這一美好的規誡將使世界充滿無數的痛苦。
四二、如果這些話只是我們的敵人和不信者說的,我幾乎不會考慮它們。然而,許多看起來屬於教會的人也這樣說。他們因意志的軟弱而沒有為童貞做出努力。通過詆毀它,把它說成是多餘的,他們想掩蓋自己的冷漠,這樣,他們在這些競賽中的失敗似乎不是因為他們自己忽視了責任,而是因為他們對這件事的正確評估。那麼,在遣散了我們的敵人之後,來吧──因為「屬血氣的人,不能領受天主聖神的事,因為為他是愚妄。」(格前2:14)──讓我們給那些聲稱與我們在一起的人上兩堂課:童貞不是多餘的,而是極其有用而必要的;這樣的指控不是可以不受懲罰的,而是會危及詆毀者,就像正確的行為會給有德行的人帶來報酬和讚美一樣。
四三、當整個世界已經創造完成,萬物都已經準備好供我們休息和使用時,天主創造了人,祂就是為人而創造了世界的。在被造成之後,人居住在樂園裡,沒有理由結婚。人確實需要一個幫手,於是女人就出現了;甚至在那時,婚姻似乎仍是沒有必要的。婚姻還沒有出現在任何地方,他們仍然像沒有結婚一樣。他們生活在樂園裡,就像生活在天堂裡一樣,他們享受著與天主為伴。對性交、受孕、勞動、生育和各種形式的敗壞的慾望已經被逐出他們的靈魂。就像一條清澈的河流從純淨的源頭湧出一樣,他們在那個地方為童貞所裝飾。
四四、那時全地還沒有人。這就是現在那些對世界感到憂慮的人所擔心的。他們對別人的事情非常憂慮,但他們無法忍受考慮自己的事情。他們害怕人類的黯然失色,卻單獨忽視自己的靈魂,彷彿它們是別人的靈魂一樣。當他們要求他們對這一點和最小的罪做出準確的解釋時,他們就會這樣做。但是對於人類的稀少,他們甚至連最輕微的藉口也不需要提出。
四五、當時沒有城市、手工業和房屋──因為你非常關心這些東西──它們並不存在。然而,沒有任何東西阻撓或妨礙那一幸福的生活,那時的生活要比現在的好得多。但是,當他們不服從天主,成為塵土時,他們連同那一幸福的生活方式也一起摧毀了童貞之美,它與天主一起拋棄了他們,離開了他們。(參閱見赫西俄德,《工作與時日》,197-200)只要他們沒有被魔鬼敗壞,並對他們的君宰心存敬畏,童貞就與他們在一起。它對她們的裝飾超過了國王的冠冕和金色長袍。然而,當她們脫下童貞的尊貴服飾,放下天國的裝束時,他們就接受了死亡、毀滅、痛苦和勞苦生活的腐朽。在他們之後出現了婚姻:婚姻,一件適合凡人和奴隸的衣服。
四六、「娶了妻子的,所掛慮的是世俗的事。」(格前7:33)你知道婚姻的起源嗎?為什麼它似乎是必要的?它源於背命,源於詛咒,源於死亡。因為哪裡有死亡,哪裡就有婚姻。當一個不存在時,另一個也不存在。但童貞沒有這一同伴。它總是有用的,總是美麗而又蒙福的,無論是在有死亡之前還是之後,是在有婚姻之前還是之後。請告訴我,是什麼樣的婚姻產生了亞當?是什麼樣的產痛生出了厄娃?你不能說出。因此,為什麼要有無端的恐懼呢?為什麼一想到婚姻的終結,就會想到人類的終結,就會戰戰兢兢呢?有無數天使在事奉天主,有成千上萬的總領天使在祂身邊,而他們沒有一個是從生殖繼承中產生的,沒有一個是從分娩、陣痛和受孕中產生的。那麼,難道祂不能不通過婚姻而創造更多的人嗎?就像祂創造了最初的兩個人,所有的人都是他們的後代那樣。
一五、婚姻並不使人類的繁衍
四七、今天,我們人類並不是靠著婚姻的權威,而是靠著我們的主的話語繁衍的,祂在起初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創1:28)婚姻是如何幫助亞巴郎生兒育女的?在結婚許多年後,他豈不是最終高呼道:「我主上主!你能給我什麼?我到死都不會有兒子嗎?」(參閱創15:2)即使天主在那時從無生命的身體中,為成千上萬的人類後裔,提供了基礎和根基,同樣,在一開始,如果亞當順從祂的命令,克服了他們對禁忌之樹的慾望,他們就不需要(婚姻這一)繁衍人類的方法。因為如果天主不願意,婚姻並不能產生許多人,如果祂想要產生許多人,守貞也不會減少人的數目。但是,經上說,由於我們以及我們的背命,祂才讓婚姻成為這樣的。
四八、為什麼婚姻在人背命之前沒有出現?為什麼在樂園裡沒有男女的交合?為什麼在人受詛咒之前沒有生產的痛苦?因為在那個時候,這些都是多餘的。後來,因為我們的軟弱才有了它們的必要性,就像城市、手工藝、穿衣以及我們所有其它的眾多需求那樣。死亡導致了它們。此外,不要喜愛這一對你自己的弱點的妥協,勝於對童貞的喜愛;或更好說,不要把婚姻與童貞列於同等的地位。如果你遵照這種推理,就會說最好有兩個妻子,而不是滿足於只有一個妻子,因為這在梅瑟法律中是允許的。同樣地,你也會喜愛財富勝於甘願貧窮,喜愛奢侈勝於有節制的生活方式,喜愛報復勝於高尚的忍受不義。
一六、婚姻是對我們的妥協
四九、有人反對:你在詆毀這些古老的法律。一點也不,因為天主允許它們,而且它們在它們的時代是有用的。然而,我說,它們幾乎沒有什麼價值,是孩子的美德,不是成人的。由於這個原因,基督希望使我們成為成全的人,所以命令我們把它們放在一邊,好像它們是孩子的衣服,不能為成人所穿,也不能裝飾達致基督圓滿年齡的成全的人。(參閱弗4:13)祂要求我們穿上比這更合適、更圓滿的衣服。祂並沒有自相矛盾。事實上,他是非常一致的。
五○、雖然新誡命優於舊誡命,但立法者的目的是一樣的。是什麼呢?減少我們靈魂的卑賤,引導它走向成全的德行。因此,如果天主不急於規定比先前的義務更大的義務,而是讓事情永遠保持不變,永遠不把人從那種低劣的狀態中釋放出來,祂就完全是自相矛盾的。事實上,如果在起初,當人類更像孩子的時候,天主就規定了這種嚴格的生活方式,我們就絕不會適度地接受它,而是會因為過度而完全危及我們的救恩。同樣,如果在舊法律下經過長時間的訓練,當時間召喚我們進入這一屬天的哲學時,如果那時他允許我們留在地上,我們就不會從他的妥協中得到什麼,因為我們無份於那一成全,就是基於這一成全,他才予以遷就的。
一七、論天主對人局限性的俯就
五一、我們現今的狀況類似於雛鳥的狀況:母親養育了它們之後,就把它們從鳥巢中帶出來。如果她看到它們軟弱無力,步履蹣跚,仍然需要待在避風的港灣裡,她就允許它們在鳥巢裡多待一段時間,不是為了讓它們永遠留在鳥巢裡,而是為了當它們的翅膀變得非常強壯,所有的力量都聚集在一起時,可以安全地飛出去。同樣,主從一開始就把我們引向天堂,並指出通往天堂的道路。祂這樣做,無疑是知道我們不夠強壯,還不能飛翔。祂想告訴我們,我們的墮落不是祂的意願,而是我們自己軟弱的結果。在祂表明了這一點之後,他允許我們從那時起在世界和婚姻中,就像在鳥巢中一樣,長時間受養育。
五二、由於我們德行的翅膀經過很長時間成長了起來,起初是微弱的,一點一點的,於是,他來帶領我們離開鳥巢,教我們如何飛得更高。那些天性比較遲緩,處於沉睡之中的人,仍然在鳥巢裡,依戀著世俗的東西。然而,真正高尚的,熱愛光明的人,則輕鬆地離開鳥巢,在空中飛翔,掠過諸天。一切都被拋在地上:婚姻、金錢、憂慮和所有其它慣常把我們拖回地上的事物。
五三、因此,我們不要以為在起初所出現的結婚的能力對我們的未來有約束力,阻止我們離開婚姻。天主希望我們把它拋在腦後。請聽祂的話:「能領悟的,就領悟吧!」(瑪19:12)不要為祂在起初沒有這樣命令而驚訝。例如,醫生不會一下子就給病人開出所有的藥。當他們發燒時,他不讓他們吃固體食物;但當他們退了燒和不再因發燒而身體虛弱時,從那時起,他就取消禁用的食物,讓病人回到他們慣常的飲食。在身體上,當基本原則彼此互相衝突時,它們會因其過度或不足而導致疾病;在靈魂上,情緒的難以控制會破壞其健康。最重要的是,必須在正確的時候,對於相關的情緒有適當的規誡,因為沒有這兩個條件,法律本身就無力糾正靈魂中的紊亂。就像藥物的精華本身並不能治癒創傷,一般的法律也是如此:因為藥物對損傷起什麼樣的作用,法律對罪過也起什麼樣的作用。
五四、當醫生用手術刀刺破傷口,或燒灼傷口,或兩者都不做之時,你不要干涉他。但醫生經常會失敗。你,一個人,卻要干涉從不失敗的天主嗎?祂以相稱於祂智慧的方式管理一切。你會要求祂對祂的誡命做出解釋嗎?難道你不聽從祂無盡的智慧嗎?這難道不是瘋狂的表現嗎?天主說:「你們要生育繁殖。」這是時代的要求,因為人的本性是狂亂的,無法抑制其激烈的情慾,在風暴中沒有其它的港灣。
五五、但什麼誡命是必要的?是過禁慾和童貞的生活嗎?那會產生更災難性的結果和更猛烈的情慾之火。事實上,如果讓只需要母乳的孩子離開適合於人的養育環境,強迫他們改變日常飲食,他們必定會立即死亡;這種行為的不合時宜是如此的令人悲哀。由於這個原因,童貞並非從起初就被賜予的。不,正相反,童貞確實是從起初就出現了,並且童貞先於婚姻。婚姻是由於上述原因,在後來才被引入的,並被認為是必要的。如果亞當一直聽命,他就不需要婚姻。你會問是否所有的人都要以這種方式被創造。是的,我並不能說人要以這種或那種方式受造。關鍵是,天主不需要婚姻來創造地上的眾多人。
一八、使人類減少的並非童貞,而是罪
五六、童貞不會導致人類的滅絕,而是罪惡和非自然的交合導致人類的滅絕,這在諾厄的時代得到了證明,那時,人、他們的羊群,以及地上其它一切的生物都被毀滅了(參閱創6:7)。如果天主的兒子們當時遏制了非自然的慾望,尊重童貞,如果他們沒有用邪惡的眼睛看人的女兒(參閱看創6:2),那麼災難性的結局就不會降臨在他們身上。不要以為我把他們的毀滅歸咎於婚姻,因為我沒有這麼說;但我確實說,我們人類的毀滅不是由童貞造成的,而是由罪惡造成的。
一九、以前,婚姻有兩個理由,現在只有一個
五七、因此,婚姻是為了繁衍後代,但更大的原因是為了平息我們本性中熾燃的情慾。保祿證明了這一點,說:「可是,為了避免淫亂,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格前7:2)他沒有說:為了繁衍後代。他再次要求我們結婚不是為了生很多孩子,但為了什麼呢?「免得撒殫誘惑你們。」(格前7:5)後來,他並沒有說:如果他們想要孩子,而是說:「與其慾火中燒,倒不如結婚為妙。」正如我所說,在起初,婚姻有這兩個目的,但現在,在大地和海洋以及全世界都有人居住之後,只剩下一個原因:抑制淫亂和放蕩行為。
五八、對於那些現在仍被情慾所困,渴望過豬一樣的生活,在妓院裡被毀掉的人,婚姻有很大用處。它把他們從那種不潔的衝動中解救出來,使他們保持聖潔和童貞。但我什麼時候才能停止這種無用的爭論呢?你們這些反對的人和我們一樣,都知道童貞的優越性。你們所有的話都是你們不能自制的藉口、托詞和詭計。
二○、如果對那些鄙視童貞女的人來說沒有危險,這並不意味著沒有風險。
五九、如果有可能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發表這樣的言論,那麼,就有必要在現在結束這種誹謗。因為當一個人面對美好的事物卻傾向於相反的事物時,除了以其它方式傷害自己外,他還向世人提供了他自己墮落的不小證據,即變態而又邪惡的判斷。那麼,如果不為其它原因,而只是為了不獲得壞名聲,就有必要管住你的舌頭,請好好考慮一下:當觀眾欣賞那些在搏鬥中引人注目的選手時,即使他不能達到他們的水平,他至少也能獲得大家的同情;但是人若不參與比賽,還詆毀那些配得上許多桂冠的成就,他就會因為對卓越者的厭惡和敵意而理所當然地被大家憎惡。他也會比患有精神病的人更可憐,因為精神錯亂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且不情願地忍受自己的命運。因此,當瘋子對當權者犯下暴行時,他們不但不會受到懲罰,甚至被他們侮辱的人會待他們以仁慈。但是,如果有人自願地敢於做瘋子不自願做的事,按每個人的判斷,他就有理由被譴責為人性的敵人。
二一、詆毀童貞的人處於極大的危險之中
六○、因此,正如我所說,即使不涉及任何風險,也有必要至少出於上述原因而避免提出這樣的指控。但這樣誹謗的危險是很大的。不僅你這「坐著毀謗你的兄弟,對你母親的兒子散佈謠言」(詠49:20。參閱瑪5:22)的人,將要因這過犯而受到懲罰,而且試圖詆毀上帝認為美好的事物的人也將受到懲罰。無論如何,請聽另一位先知在討論同一主題時是怎麼說的:「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甘,以甘為苦的人!」(依5:20)還有什麼比童貞更甜,更美,更燦爛的呢?的確,它比太陽的光芒更耀眼。它使我們遠離一切世俗事務,同時為我們準備好用純淨的眼睛直視正義的太陽。依撒意亞對那些有反常判斷力的人喊出了這句話。
六一、也請聽聽另一位先知是怎麼說那些向別人宣揚這些有害的話語的人的。他以同樣的表述方式開始:「禍哉,那以大量怒氣給你們的近人喝的人!」(哈2:15)「禍哉」這句話不是簡單的表達,而是一種威脅,預示著不可言說而又無情的報應。經文中的這句感嘆適用於那些不再能逃避即將到來的懲罰的人。
六二、此外,另一位先知用這些話指責猶太人:「你們竟叫獻身者喝酒。」(亞2:12)如果給獻身者喝酒會帶來如此嚴重的懲罰,那麼,向更為單純的人的靈魂傾瀉憤怒者將會受到什麼樣懲罰?如果有人因為不遵守修行法則的一小部分而不可避免地受到懲罰,那麼,完全貶低聖潔的人將受到什麼樣懲罰?「但無論誰,使這些……小孩子中的一個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繫在他的頸上,沉在海的深處更好。」(瑪18:6)那麼,他們要如何回答?他們不是用這些話誘惑一個孩子,而是誘惑許多孩子犯罪。如果稱他的兄弟為傻瓜的人(參閱瑪5:22)將被直接投入地獄之火中,那麼,攻擊這種天使般的生活方式的人將會有多大的憤怒降臨到他的頭上?
六三、有一次,米黎盎反對梅瑟(參閱戶12:1),不是以你們現在反對童貞的方式,而是以較小的程度且極其節制。她沒有嘲笑她的丈夫,也沒有藐視那位真福之人的德行;相反,她非常欽佩他。她只是說,她也享有和他一樣的特權。儘管如此,她還是給自己召致了天主的忿怒。儘管梅瑟熱切為她祈求,儘管他是被侮辱的一方,但她所受的懲罰比他預期的要多。
二二、在厄里叟的時候,小孩的死是很有益的
六四、我為什麼說米黎盎呢?那些在白冷城門附近玩耍的小孩,只對厄里叟說了句:「光頭,上來!」就激怒了天主,在他們嘲笑厄里叟的那一刻,他就按他們的數目放出熊來(共四十二隻)。他們都被這些熊完全撕成了碎片。(王下2:23-24)無論是他們的年齡,數量,還是說他們是在玩笑,都沒有保護這些小孩,這是正確的。因為如果那些擔負偉大任務的人受到大人小孩的貶低,那麼,還有什麼軟弱的靈魂會選擇嘗試那些受人嘲笑譏諷的行為呢?在眾多的人中,有誰在看到有德行的行為受到如此嘲笑時,還會效仿它呢?
六五、今天,當童貞到處受到眾人的欽慕(不僅是那些守貞的人,甚至是那些從童貞中墮落的人),然而,如果許多人對它退避三舍,逃避那些努力,如果除了不受欽慕之外,還可以看出對它的普遍貶低,有誰會輕易地願意承擔它?那些性格較為強大的人,已經離開天堂,不需要眾人的勸告;來自天主的認可對他們來說是足夠的鼓勵。然而,那些本性較為軟弱的人,正在被人牽著手走向童貞,他們從公眾輿論中得到了很多支持,實際上公眾輿論很有影響力,直到他們從各方面接受了指導之後,才逐漸不再需要它了。
六六、這不僅僅是因為軟弱者,也是為了拯救那些嘲笑童貞的人:現在他們不能超越那一邪惡,以為他們會不受懲罰,因為他們沒有為以前的過錯受罰。想到這裡,我記起了厄里亞的故事。小孩因厄里叟而由熊所遭受的,兩隊五十個士兵和他們的五十夫長因為厄里叟的老師而為自天降下的烈火吞噬時也遭受了。因為當這些人來到厄利亞那裡時,以極大的諷刺意味稱他為義人,並命令他下到他們那裡,火就降下,把他們吞噬,就像野獸咬死小孩一樣。 (參閱王下1:9)
六七、因此,最後,你們這些與童貞為敵的人要考慮到這一點,閉上你們的嘴,以免你們在審判之日看到那些閃耀著童貞之光的人時說:「這就是我們曾一度譏笑指責過的那人!我們真糊塗,曾將他的生活視為愚狂,曾將他的成就視為恥辱。他怎麼也被列在天主的兒子中?怎麼在聖人中也有他的分子?顯然是我們偏離了真理的道路,正義的光沒有燭照過我們。」(參閱智5:4-6)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悔改失去了價值,這些話還有什麼用處呢?
二三、為什麼犯有同樣罪的人並沒有以同樣的方式受懲罰
六八、但也許你們中有人會說:那麼,在那之後就沒有人侮辱聖人了嗎?許多人在許多地方都侮辱過聖人。那麼,為什麼他們沒有受到同樣的懲罰?他們確實如此,我們知道他們中的許多人。如果他們中的一些人暫時逃脫了懲罰,他們最終仍不會逃脫。按照聖保祿所說:「有些人的罪過,在受審以前便是顯明的,但是有些人的罪過只在受審以後。」(弟前5:24)即使立法者忽略了對罪犯的懲罰,儘管這些懲罰是法律規定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也是如此,藉著懲罰一兩個罪人,像在銅碑上刻字一樣規定了他們的懲罰,並利用他們的經歷作為對所有人的警告。即使那些敢於犯同樣罪的人現在沒有受到類似的懲罰,他們將來也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二四、未受懲罰的罪人不應感到自信,而應因此而更加恐懼
六九、因此,若我們雖然犯了重罪卻沒有受到懲罰,我們不要自信,而要因此更加恐懼。因為我們若不在此世受天主的審判,就會在來世與世界一起被定罪。同樣,這不是我說的,而是基督藉著保祿說的。他在談到那些不配參加聖事的人時說:「在你們中有許多有病和軟弱的人,死的也不少。……我們即使受罰,只是受主的懲誡,免得我們和這世界一同被定罪。」(格前11:30-32)有些人只需要在此世受到指責。他們的罪在本質上是適度的,他們不像狗回去吃它嘔吐的東西那樣(參閱伯後2:22),又再回到以前的錯誤之中。然而,有些人在此世和來世都要為他們過度的邪惡付出代價。還有一些人只在來世受到懲罰,因為他們犯了比其他人更嚴重的罪,不配和人一起受鞭打。聖經上說:「他們不會和人一起受鞭打」,因為他們要保留下來,與魔鬼一起受懲罰(參閱詠73(72):5)。經上說:「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黑暗裡去吧!」(參閱瑪8:12和25:41)
七○、許多人用錢買了聖職,並未受審查,他們沒有聽到伯多祿對西滿所做的(參閱宗8:20)。然而,他們並沒有逃脫懲罰,反而是要受到比此世更嚴厲的懲罰,因為他們沒有由前例受到警誡。許多人冒險做了科辣黑所做的事,但卻沒有遭受他的命運,但他們以後將受到更大的懲罰(參閱戶16:1;16:31)。許多效法法郎的不虔敬的人沒有像法郎那樣被淹死在海裡,但地獄之海卻等著他們(參閱出14:28)。那些稱自己的兄弟為傻瓜的人也沒有付出代價:他們的懲罰已經為他們保留在地獄裡了(參閱瑪5:22)。
七一、此外,不要以為天主的審判只是說說而已。這就是為什麼祂提前施行了其中的一些,如撒斐辣和她的丈夫(參閱宗5:1-11),加爾米(參閱蘇7),亞郎(參閱戶12:1-8)和其他許多人的情況。天主想通過這些例子,讓那些不相信祂的話、並被實際發生的事情所困擾的人,從現在起不再自欺欺人地認為他們不會受到懲罰,讓他們知道天主的仁慈在於給罪人以喘息的機會,而不是完全不懲罰那些繼續犯錯的人。
七二、我可以說得更多,並指出那些貶低童貞之美的人給自己帶來了多大的烈火,但對於明智的人來說,這樣的敘述就足夠了。我們不可能用比這些更多的話來喚醒那些不可救藥的人和瘋狂的人。因此,在我們討論的這一部分結束後,讓我們把注意力完全轉向明智的人身上,再次回到聖保祿那裡。他說:「論到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格前7:1)讓那些詆毀婚姻的人和那些過份抬高婚姻的人現在都感到羞愧吧,因為保祿用這節經文以及後面的經文抑制了這兩種人。
二五、婚姻為軟弱者是必需的
七三、婚姻是美好的,因為它使人保持貞潔,不允許他被姦淫吞噬而死。因此,不要輕視它,因為它有很大的益處,不會讓基督的肢體成為娼妓的肢體,不會讓他的聖殿成為不潔不淨的。(參閱格前3:17;6:15;6:19)因此,婚姻是美好的,因為它支持並糾正將要犯錯的人。但它與一個正直的、不需要婚姻幫助的人有什麼關係?否則,婚姻就不再是有用或必要的,而是德行的障礙,不僅因為它造成了許多困難,而且還因為它使人失去了更多的讚美。
二六、有能力守貞卻結婚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最大
七四、能赤膊上陣並取得勝利的選手,卻全副武裝地參加比賽,這並沒有給他自己帶來幫助。他剝奪了人們對他的欽佩和閃閃發光的冠冕,給自己造成了最嚴重的傷害。他沒有讓他所有的力量發光,也沒有使他所得的獎品備受讚譽。在結婚的情況下,損失更大;因為你剝奪了許多人給你的榮譽和為童貞而準備的報酬。所以,「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為什麼保祿同意與女人親近呢?「可是,為了避免淫亂,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格前7:2)保祿說,恐怕你落入淫亂的深坑,我要帶領你來到童貞的高處。你的翅膀還不夠靈活,我不能把你高舉到那一頂峰。──然而,他們選擇了比賽的嚴酷,向著童貞之美躍進。那麼,聖保祿,你為什麼害怕,為什麼戰慄?──也許他會回答:因為他們渴望童貞,但對童貞仍然一無所知;我在這場戰鬥中已經擁有的經驗和參與,讓我更加猶豫是否要向他人推薦守貞。
二七、童貞是一種重要的德行,是巨大利益的來源
七五、我知道這種狀態伴隨著猛力。我知道這些行為的壓力。我知道鬥爭的負擔。你需要一個喜歡鬥爭的靈魂,一個強有力而又不顧一切地對抗情慾的靈魂。你必須走在炭火之上而不被灼傷(參見箴6:28),走在刀劍之上而不受傷。情慾的力量與火和劍的力量一樣大。如果靈魂沒有這樣做好準備,對自己的苦難無動於衷,它就會很快毀滅自己。我們需要鋼鐵般的意志,永遠睜大的眼睛,足夠的耐心,強大的防禦,外牆和屏障,警醒而又品格高尚的守衛,除了所有這些,還需要天主的助祐。因為 「若不是上主在護守城堡,守城的人人白白儆醒護守」(詠126:1)。
七六、我們將如何獲得這一幫助?通過奉獻我們自己的一切:通過合理的推理,通過忍受齋戒和不眠的重壓,通過嚴格遵守行為規則和遵守戒律,最重要的是,不要對自己過於自信。如果我們碰巧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我們必須不斷對自己說:「若不是上主興工建屋,建築的人是徒然勞苦。」(詠126:1)因為「我們戰鬥不是對抗血和肉,而是對抗率領者,對抗掌權者,對抗這黑暗世界的霸主,對抗天界裡邪惡的鬼神。」(弗6:12)我們必須日夜用論據武裝起來,在這些可恥的情慾面前顯得難以對付。當它們稍稍喚醒我們時,魔鬼就會手持火把站在一旁,準備燒毀天主的聖殿。因此,我們必須在各方面做好準備。我們的戰鬥是針對自然的衝動。我們效法天使的生活。我們是與無形體的大能者競賽。塵土之人熱切地競爭,想過與天上之人相同的生活,朽壞的與不朽壞的進行戰鬥。(參閱格前15:54)
七七、告訴我,誰還敢把婚姻的樂趣與如此應受稱揚的狀態相比?這不是太頭腦簡單了嗎?保祿意識到這一切,說:「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這就是為什麼他會猶豫不決,這就是為什麼他從一開始就害怕與他們討論守貞的問題。他繼續談論婚姻,希望使他們逐漸遠離婚姻,然後,為了保持他對節慾所作討論的簡短性,他在其中穿插了許多關於婚姻的話,從而不讓他們因他所作勸告的嚴厲性而受到打擊。當一個演講者從頭到尾都穿插著相當嚴厲的建議時,他就會讓聽眾感到厭煩,並常常迫使靈魂退縮,因為它不能容忍他所說話語的沉重。然而,當演講者把他的談話加以潤色,把各種話題混合在一起,其中令人愉快的話題超過了令人不快的話題,他就掩蓋了事情的沉重性。他讓聽眾得到休息,由此,能更多地說服並影響聽眾,就像聖保祿那樣。
七八、因為在說了「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格前7:1)之後,他直接提到了婚姻,說:「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格前7:2)雖然他宣稱只有童貞女是有福的,但卻用以下的話一筆帶過:「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但對於婚姻,他建議並命令此事,還補充了他的理由:「為了避免不道德的行為。」因此,他似乎在解釋他對婚姻的默許。事實上,儘管聽眾不知道,他在為婚姻找藉口的同時,也在讚美節制。他在講話中沒有明確揭示這一思想,而是把它留在聽眾的意識中。對於一個人來說,如果他知道建議他結婚不是因為婚姻是德行的最高境界,而是因為保祿譴責他的情慾如此之大,以至於不結婚他就沒有能力克制它,那麼,這個人就會羞愧得臉紅,他就會急速追求童貞,渴望擺脫這樣的惡名。
二八、保祿關於婚姻的話是對童貞的勸諭
七九、他接下來說了什麼?「丈夫對妻子該盡他應盡的義務,妻子對丈夫也是如此。」(格前7:3)然後,為了解釋並澄清這一點,他又補充說:「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而是丈夫有;同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而是妻子有。」(格前7:4)這似乎是為婚姻辯護;但事實上,他是用熟悉的誘餌包住鉤子,勸誘他的門徒接受他的思維方式。他希望藉著這些關於婚姻的話來引導他們離開婚姻。因為當你聽到你在婚後不能做自己的主人,而是要服從你妻子的意願時,你就會很快渴望根本不處於這一重軛之下,因為一旦你進入這種狀態,從今以後,你就必須做奴隸,只為取悅你的妻子。
八○、從門徒那裡很容易了解到,我並不是簡單地猜測保祿的意見。他們起初不認為婚姻是負擔或壓迫,直到他們聽到主所說的話,迫使他們得出格林多人受保祿的引導所得出的結論。「凡休自己的妻子的──淫亂的行為是另一回事──便是叫她受姦污。」(瑪5:33)這與「丈夫對自己沒有主權」,是用不同的話表達相同的想法。
八一、為更仔細地考慮保祿的話,他增加了婚姻的暴虐,使奴役顯得更加繁重。因為主不允許丈夫把妻子趕出家門,而保羅卻剝奪了男人對自己身體的主權,把對身體的支配權交給了妻子;他把丈夫排在比用銀子買來的奴隸還低的位置。如果奴隸能在某個時候獲得足夠的錢給他的主人作為自己的贖價,那麼,他通常有可能獲得絕對的自由。但是,即使一個丈夫擁有最令人討厭的妻子,他也必須忍受她的奴役,而且他無法找到擺脫這種專制的方法。
二九、「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這一命令是對童貞的勸諭
八二、在說明了「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之後,保祿又補充說:「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專務祈禱和禁食;但事後仍要歸到一處。」(格前7:5)我認為,許多已經踏上守貞之路的人在這一點上對保祿的巨大讓步感到臉紅和羞愧。不要害怕,也不要愚昧。這些話似乎贊同那些已經結婚的人,但如果你仔細研究,就會發現它們在思想上與他先前所說的話相似。如果你只是想通過把它從上下文中剝離出來,以此攻擊這個推理,這句話就會顯得像是伴娘說的,而不是宗徒說的。但如果你跟隨著他討論的重點,就會發現這個及時的建議是堪當宗徒去做的。事實上,為什麼保祿要用更多的篇幅來討論這個問題呢?難道他用前面的話,莊嚴地表明他的想法,並使他的建議止於此還不夠嗎?「丈夫對妻子該盡他應盡的義務。」「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這兩個論斷如何?它們為「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這句話所增強嗎?(格前7:3-5)完全不是,但藉著這一補充,保祿澄清了前兩個論斷中簡短而晦澀的陳述。
八三、在這一點上,他仿效了天主的聖者撒慕爾,他非常精確地為民眾解釋了君王的法律,不是為了讓他們接受,而是恰恰相反。雖然撒慕爾看起來是在指導他們,但實際上他是在轉移他們不合時宜的願望。保祿的情況也是如此,只是他更經常、更清楚地反思婚姻的暴虐,希望以他的話將他們由婚姻中拯救出來。他說:「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但他又說:「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專務祈禱和禁食;但事後仍要歸到一處。」你看到他是如何在毫無戒心的情況下引導已婚人士禁慾的嗎?起初他只是簡單地讚揚它,說:「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他在這時又對他的建議加以補充,說:「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
八四、為什麼他沒有簡單地命令他想要的東西,反而以建議的方式來表達呢?因為他沒有說:你們要彼此虧負,兩相情願地這樣做,好能有時間祈禱,而是說:「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他這樣做是因為這種表達方式更溫和。他沒有硬性要求這種行為,啟迪了教師的情緒,這首先是在許多慷慨的情況下完成的。因此,他鼓勵他的聽眾,並把他講話中嚴厲的一面減少到簡短的評論。在他的聽眾變得痛苦之前,他又回到了更令人愉快的主題上,並進一步討論它。
三○、如果婚姻受到尊重,為什麼宗徒建議禁食的人要禁慾呢?
八五、這一點也值得研究:如果婚姻確實應受尊重,床第應是無玷的(希13:4),為什麼保祿不允許在禁食和祈禱的時候同房呢?因為非常奇怪的是,猶太人──對他們來說,所有的身體需求都是有規定的,他們被允許有兩個妻子,然後休棄她們,並引入新人以取代她們──有如此多的預見性,當他們要聆聽天主的話語時,他們甚至禁止合法的交合,而且不是在一兩天內。但我們都享有如此多的恩寵,接受了聖神,與基督同死同葬,被認為堪當成為天主的義子,被提升到如此崇高的榮譽,我們在經歷了如此多的恩惠之後,卻沒有獲得像那些小孩子一樣的熱情。
八六、如果有人繼續質疑為什麼梅瑟本人指示猶太人遠離男女交合,我會回答說,即使婚姻受到尊重,也只能在不敗壞簽訂婚約者的情況下才是有益的。它沒有使人成為聖人的能力,但童貞卻有這種能力。並非只有梅瑟和保祿要求這樣做。請聽岳厄爾是怎麼說的:「你們要制定一個齋期,召開一個盛會。……召集老人。」(岳2:16)也許你可以看看他在哪裡要求他們遠離婦女。「新郎應走出他的洞房,新娘應離開她的閨房。」事實上,這個命令比梅瑟的命令更詳盡。因為如果新郎和新娘的肉體慾望達到了頂峰,他們的青春迸發,他們的慾望無法控制,如果他們在禁食和祈禱期間不能同房,那麼,其他缺乏這種巨大的性衝動的人有多大的義務?祈禱和禁食的人必須放棄各種人的慾望,各種掛慮,各種無用的職業,並以這種方式完全專注於接近天主。這就是為什麼禁食是一種很好的行為:它從靈魂中除去了掛慮,防止忽視責任的思想,由此使理智完全轉向自己。當保祿讓我們遠離男女的交合時,他暗示了這一點。他的話非常貼切。他並沒有說:這樣你們就不會被玷污,而是說:「為專務祈禱和禁食。」彷彿與女人交合不會導致不潔,而是浪費時間。
三一、保祿不得不讓那些打算將時間用於祈禱的人放棄男女交合
八七、由於今天有如此多的保護措施,魔鬼試圖在祈禱期間阻撓我們,如果他遇到一個因迷戀女色而沉迷其中、被軟化了的靈魂,他藉由這樣或那樣的方式轉移我們心靈的視線,會產生什麼效果呢?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並使我們不至於在我們特別渴望令天主眷顧的時候,用如此褻瀆的祈禱來冒犯天主,保祿要我們在那個時候禁慾。
三二、冷漠的祈禱,不僅不能悅樂天主,甚至會激怒祂
八八、那些出現在國王面前的人──但我為什麼說國王呢?──當僕人在最低級的地方官和領主面前提出請求時,無論他們是因為遭受了他人的不公正待遇,還是為了給自己求得恩惠,或者因為他們急於消除對自己的憤怒,他們都會把目光和全部注意力轉向他們的上司,以這種方式提出請求。如果他們忽略了最小的細節,他們的請求不僅不會獲得成功,他們甚至會被推開,受到拳打腳踢。如果那些想平息人的怒氣的人要花這麼大的力氣,那麼我們這些可憐的受造物,以如此冷漠的態度接近天主,萬有的君宰,又會變成什麼樣子呢?我們因這樣做而成了更大憤怒的對象。因為沒有一個僕人會像我們每天對天主所做的那樣觸怒主人或臣服君王的。
八九、基督在評估針對近人所犯之罪時,以德納為單位,但卻將針對天主所犯之罪算作與一萬塔冷通相等,這正說明了這一點。(參閱瑪18:24)因此,當我們在祈禱中接近祂,以平息祂的忿怒,與我們每天所激怒的祂和解時,保祿自然地引導我們遠離這些性的快樂,說:親愛的,這是我們靈魂的問題,我們處於極大的危險之中;我們必須戰慄,我們必須恐懼,我們必須畏縮。我們接近一位被我們所冒犯的令人敬畏的主人,這位主人認為我們是極應受指責的,為我們所犯的嚴重過失而譴責我們。現在不是擁抱或享樂的時候,而是流淚和痛苦的呻吟、祈求、認真仔細的懺悔、熱切祈求和多多祈禱的時候。如果通過如此熱心地接近祂,我們能平息祂的怒氣,我們必須感到滿足──並非我們的君宰苛刻或殘忍,事實上祂是非常溫柔仁慈的。但是,我們的罪過太多,不允許祂迅速赦免我們,儘管祂是良善慈悲、極其仁慈的。
九○、因此,保祿說:「為專務祈禱和禁食。」那麼,還有什麼能比這種束縛更苦呢?他說,你是否希望向德行邁進,飛向天堂,通過不斷的禁食和祈禱抹去你靈魂上的污點?如果你的妻子不願意同意這一點,你就必須受制於她的情慾。這就是為什麼他一開始就說:「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因此,門徒對主說:「人同妻子的關係,如果是這樣,倒不如不娶的好。」(瑪19:10)考慮到在每一情形下都必定有不利之處,他們在思考後不得不做出了這一論斷。
三三、重複、實踐童貞就是效法基督
九一、因此,保祿不斷回到這一點上,以引導格林多的人明白這個道理:「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丈夫對妻子該盡他應盡的義務;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你們切不要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格前7:2-5)因為在基督就這個議題說第一句話時,真福宗徒並沒有立即領會祂的意思,但當他們聽到祂重複這句話時,他們才意識到祂的言論的重要性。當基督坐在山上的時候,討論了禁慾問題,並在處理了許多其它的問題之後,再次回到了這個問題。祂以這種方式引導熱愛它。(參閱瑪5:28和31)因此,不斷重複的聲明具有更大的力量。那麼,在這裡,保祿宗徒模仿君宰,不斷討論他的主題。他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簡單地提出他對婚姻的贊同,而是總是加上理由:「由於姦淫,撒殫的誘惑和不節制。」就這樣,他在談到婚姻時,微妙地讚美了童貞。
三四、童貞令人欽佩,堪受許多冠冕
九二、如果保祿出於擔心魔鬼會發現他們靈魂的途徑,因而害怕那些度婚姻生活的人長時間分離,那麼,那些一開始就不需要這種鼓勵,並且堅持到最後沒有被征服的女人,應受多少冠冕?然而,魔鬼的狡猾工作並沒有以同樣的方式應用於每一個案。我認為他沒有攻擊前一組人,因為他知道他們附近有一避難之所。如果他們遇到太猛烈的攻擊,有可能直接逃到那個避難所。聖保祿不允許他們走得太遠,而是建議他們每當疲憊時就轉過身來,重新開始共同生活。另一方面,童貞女必須完全在海上,在沒有港灣的海洋中航行。如果出現了非常大的風暴,她沒有權利停船休息。
九三、因此,這就像海上的海盜一樣:他們不會在有城市、海港或港口的地方襲擊船隻,因為這會使他們陷於無用的危險。但如果他們在公海上攔截船隻,因為他們的工作是孤獨的,沒有人會前來救援,這種情況助長了他們的不顧一切。他們洗劫推翻一切,直到使(被搶船隻的)船員溺死在海裡或他們自己遭受這種命運才停止。這就是那一可怕的海盜襲擊童貞女的方式:伴隨著巨大的風暴,海面上湧動著痛苦的浪花,波浪濤天。他把她拋來拋去,把一切都弄得亂七八糟,用蠻力掀翻她的船。他聽說,童貞女不能求助於婚姻的親密狀態,必須完全靠自己進行搏鬥,與邪惡之靈戰鬥,直到她進入真正的避風港。
九四、保祿像一個勇敢的士兵一樣把童貞女關在牆外,不允許給她開門,即使敵人對她大發忿怒,即使敵人變得更加兇殘,正是因為他的對手沒有辦法結束行動。擾亂未婚者的不僅僅是魔鬼。慾望之刺也會這樣做,而且更加急迫。所有人都很清楚這一點,因為我們不會很快就被對我們所喜歡的事物的慾望所征服,因為恣意享受它們使靈魂可以對它們漠不關心。一句流行的、而又相當真實的諺語證明了這一點:我們所掌握的東西不會激起強烈的慾望。然而,一旦禁止我們擁有先前所掌控的東西,就會產生相反的結果,當我們擁有掌控權時對之表示蔑視的事物,只要我們失去這一掌控的能力,就會在我們心中激起更強烈的慾望。
九五、這就是在已婚人士中有更多的寧靜的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即使有時情慾的火焰在他們體內燃燒,達到高潮,性交隨之而來並迅速壓制它。但另一方面,貞女卻沒有任何補救措施來熄滅情慾的火焰。她看到它上升到高潮,即將達到頂點,但卻缺乏力量來撲滅它。她唯一的機會是與這火戰鬥,使自己不被燒死。那麼,還有什麼比在一個人體內攜帶所有這些火而不被焚毀更特別的嗎?在靈魂的內室中收集這火,但保持自己的思想不被火觸及?沒有人承認貞女有權利把這些情慾的炭火倒在她自己的外面,而《箴言》的作者說我們的肉體不可能這樣,她卻不得不在她的靈魂中忍受。他是怎麼說的?「人豈能在火炭上行走,而不灼傷自己的腳?」(箴6:28)但是,看,她走在上面,承受著折磨!「人豈能懷中藏火,而不燒毀自己的衣服?」(箴6:27)貞女的慾火不是在她的衣服裡,而是在她自身內咆哮,但她卻忍受著這火焰。
九六、請告訴我,還會有人敢把婚姻和守貞作比較嗎?或者根本不看婚姻?聖保祿不允許這樣。他在這兩種狀態之間設置了很大的距離。他說:「童貞女所掛慮的是主的事」,但「娶了妻子的,所掛慮的是世俗的事,想怎樣悅樂妻子」。(格前7:32)此外,他把已婚人士聚集在一起,為他們做了這件事,在這之後,請聽他是如何再次責備他們的,因為他說:「你們仍要歸到一處,免得撒殫誘惑你們。」(格前7:5)由於他想表明不是所有的罪都源於魔鬼的誘惑,而是源於我們自己的懶散,他又加上一個更有效的理由:因為「你們不能節制」。(格前7:5)
九七、有誰聽到這話不會臉紅呢?有誰不會認真地試圖逃避不能節制的的指責呢?因為這一勸諭不是針對每個人的,而是針對那些極易犯錯的人。他說,如果你被快樂所奴役,如果你如此軟弱,以至於總是屈服於男女交合,並熱切地期待著交合,那麼就和女人結合吧。因此,這種贊同不是出於對這種行為的讚同或讚美,而是出於對它的嘲笑。如果他不是想攻擊尋求快樂的人的靈魂,他就不會寫下「不能節制」這個詞,這個詞很強調地表達了譴責的意思。他為什麼不說「因為你們的軟弱」?因為這樣的說法表示遷就的意思,但說不能節制是指道德上的過度鬆懈。因此,除非你總是有一個妻子並有性關係,否則無法克制姦淫,這就是不能節制所要表達的意思。
九八、在這一點上,那些認為童貞是多餘的人會怎麼說呢?因為越是踐行童貞,就越受到讚美,而婚姻卻被剝奪了所有的讚美,特別是當有人不加節制地使用它時。保祿說:「我說這話,原是出於寬容,並不是出於命令。」(格前7:6)但凡出於寬容,就沒有受讚美之處。然而,在討論守貞的問題時,他還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只……說出我的意見。」(格前7:25)他沒有削弱自己的立場嗎?一點也沒有。在守貞的問題上,他給出了自己的意見,但在婚姻的問題上,他做出了妥協。他既沒有命人都守貞,也沒有命人都結婚,但守貞或結婚的理由卻不一樣:守貞,是為了讓任何希望超越不節制的人不受限制,就像他受禁令的約束一樣;結婚,則是為了讓沒有能力達到童貞的人不因違背誡命而被定罪。他說,我沒有命令你們像童貞女一樣地生活,因為我擔心守貞的難度。我沒有命令你們不斷地與你們的妻子發生關係;因為我不希望成為不節制的立法者。我說「仍要歸到一處」,是為了防止你們沉淪,而不是為了抑制你們提升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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