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年福音講道集


五旬節後第十一主日

寬恕
瑪18:23-35

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垂死之際,祂在死亡的痛苦中仍竭力服務於人。祂不念及自己,只念及世人,在氣息奄奄之際,向人類宣講了祂所賜予的最偉大教訓之一──這便是關於寬恕的教導:「父啊!寬赦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路23:34)。在刑場上,從未有人聽聞過這樣的話語。相反地,在此之前,無論無辜或有罪,凡以這種方式死去的人,通常都會呼求神明與世人為他們復仇。「為我報仇!」這類話語在基督之前最常縈繞於刑架之上,可悲的是,即使在今日,在許多民族中──包括那些劃著基督聖十字聖號的人們──仍能聽見這樣的呼聲。然而基督,當祂臨近最後一息時,卻寬恕了那些嘲弄祂、折磨祂、殺害祂的人;祂祈求祂的天父寬恕他們,甚至更進一步,為他們找到了開脫的理由:「他們不知道」,祂說,「他們做的是什麼」。

為何主特別在十字架上重申這關於寬恕的教導?在祂塵世生活中賜予人類的大量教導中,為何祂偏偏選擇這一教導──而非其他──作為祂神聖雙唇在生命終結之際──那最後的時刻──所宣講的話語?無疑是因為祂特別渴望這一教導能被銘記並付諸實踐。在那不應承受的十字架苦難中,超越一切世俗的尊榮,高舉於地上的君王與判官之上,超越智者與教師,超越富人與窮人,超越社會改革者與革命者,主耶穌以祂寬恕的榜樣,為祂的福音蓋上了印記。祂以此表明:若無寬恕,統治者無法統治,判官無法審判,智者無法明智,教師無法教導,富人與窮人無法如人而非牲畜般生活,改革者與革命者的熱忱也將毫無用處。而最重要的是,祂要顯明:若無寬恕,人們甚至無法理解祂的福音,更遑論踐行它。

主以論及悔改的話語開始祂的教導,又以論及寬恕的話語作為結束。悔改是種子,寬恕是果實。若不能結出果實,種子便毫無用處;同樣,若無寬恕,任何悔改都毫無益處。

若無寬恕,人類社會將會如何?不過是置於自然獸群中的另一處獸欄罷了。若無寬恕加以緩和,世上一切人的法律,除了難以承受的鎖鏈外,還能是什麼?

若無寬恕,母親還能被稱為母親嗎?兄弟還能被稱為兄弟嗎?朋友還能被稱為朋友嗎?基督徒還能被稱為基督徒嗎?不能;寬恕乃是這一切名分的核心與根基。倘若「寬恕我」與「願你被寬恕」這些話語不復存在,人的生活將完全無法維繫。世上沒有任何智慧,能在不運用寬恕的情況下建立秩序、締造和平。也沒有任何學校或教育形式,能在不實踐寬恕的情況下使人胸懷寬廣、品格高尚。

倘若一個人連至親之人一句傷人的話語或一個眼神都無法寬恕,世俗學問對他有何益處?毫無益處。倘若供奉在聖像屏前的油,每一瓶都未能見證至少一樁被寬恕的冒犯,它對人有何益處?毫無益處。

倘若我們能知曉每一天、每一刻有多少事被默默寬恕──不僅來自天主,也來自世人──我們必會羞愧地趕快去寬恕他人。有多少輕率傷人的話語被拋出;有多少憤怒的眼神;有多少不合宜的舉止與不該有的行為,換來的卻是沉默!而人們卻不理會它們,不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那麼,對於天主的寬恕,我們又能說什麼呢?對此,人間的言語都不足以表達。唯有天主的聖言,才能描述天主的慈悲與寬恕不可測度的深淵。今日的福音給予了我們這樣的話語。除了主耶穌基督──永生的天主之子──在天上地下還有誰能表達並描述天主內在的一切呢?「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瑪11:27)。主耶穌用欠下巨債者的比喻,表達了天主無盡的寬恕。這是由伯多祿宗徒引發的,他問主應當寬恕弟兄的冒犯幾次:「直到七次嗎?」對此,主以極具深意的話回答:「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18:22)。比較這兩句話,你就能看出人與天主的差別。伯多祿以為說「直到七次」已達寬恕的極致;主耶穌卻回答:「直到七十個七次」!似乎連這個尺度對祂而言仍嫌不足,為使祂的意思更為清晰,主又講了以下比喻:

「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天國既無法用言語描述,也無法用畫筆描繪;要描摹它的樣貌,只能有限度地藉著這個世界的形象來比擬。主用比喻說話,因為要表達非屬此世的事物,幾乎不可能用其他形式。這個世界因罪惡而變得黑暗扭曲,但尚未完全喪失與另一真實世界的相似性。這個世界並非另一世界的複製品──遠非如此;它不過是那個世界蒼白的影像與影子罷了。因此,我們可以在這兩個世界之間作比較,就像比較實體與其影子一般。

有個君王決意要同他的僕人們清算賬目。是他們欠他的債;君王不會成為欠僕人債的人,而是他們欠他的債。「他開始算賬的時候,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一塔冷通約值二百四十金里拉,或五百杜卡特;一萬塔冷通就相當於約二百五十萬金里拉,或五百萬杜卡特。這筆債務極為巨大,即便對整個國家而言都是如此,更何況是一個僕人。但這有什麼意義呢?我們在天主前所犯的罪過、我們欠祂的債,遠比這更為巨大。當主談到僕人欠君王的債時,祂想的是我們欠天主的債,因此祂舉出這樣一個乍看之下高得不可思議、但若計算全人類的罪過卻毫不誇張的巨額數目。

「因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在當時,無論按羅馬法還是猶太法律(出21:2;肋25:39),負債累累者連同家眷被賣為奴是合法之舉。曾有寡婦向先知厄里叟哭訴:「你的僕人,我的丈夫死了……債主要帶走我的兩個孩子,作他的奴隸。」(列下4:1)。因此,君王對這負債僕人所下的命令,既是公正的,也是合法的。這道命令的深層意義在於:當我們的罪惡逾越一切界限時,天主會收回那些使人之所以為人的聖神恩賜。負債者被賣,象徵罪人被剝奪了天主賦予的人格尊嚴;妻子被賣,意味他被剝奪了愛與仁慈的恩寵;兒女被賣,代表他再無能力行任何善工;一切所有被賣,表明他被剝奪了各種屬神祝福的甘飴。至於「來還債」,則意味著所有天主賞賜的恩寵,都要從這惡人身上歸回天主──這一切美善的根源與主宰。正如主對門徒所言:倘若這一家不配享平安,「你們的平安仍歸於你們」(瑪10:13)。

「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罷!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這是何等突然的轉變!這是何等廉價的代價,又是何等無量的仁慈!這惡僕積欠了如此巨債,左右都無路可逃。世上除他的主人──他的債主外,無人能助他。一邊是他的主人,另一邊是他的僕人同伴。其他僕人斷不敢違逆主人之意幫助他。唯有審判他的那位能幫助他。於是他做了唯一可行且明智之舉:跪伏在主人腳前乞求憐憫。他不敢求免除債務──連這念頭都不敢有──只求寬限時日:「容忍我罷!一切我都要還給你。」而這君王──真正的君子與真正的君王──竟「把他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祂賜予他雙重自由:免於為奴,也免於債務。這豈非真正的君王厚賜?塵世君王通常不如此行事。如此出乎意料的仁慈,唯能來自天上君王。祂這樣做,並常這樣做。每當罪人醒悟悔改,天上君王總準備寬恕萬般罪債,並歸還罪人曾被剝奪的一切恩賜。非但無人能及天主的仁慈之量,甚至無人能描述其萬一。「我消除了你的罪過,有如煙消;……歸依我罷!因為我救贖了你。」(依44:22)凡誠心悔改歸向天主的,必得赦免一切罪過,且獲賜更多的時間、更多的試煉,以察驗他是持守信仰抑還是背棄信仰。希則克雅王臥病垂死時,轉面朝牆痛哭,祈求天主延長他的壽命;天主便加賜他十五年壽數。希則克雅遂讚頌天主說:「是你保存了我的生命脫免滅亡的深淵,因為你將我所有的罪惡盡拋於你背後」(依38:17)。這負債累累的僕人亦遇類似的事。他乞求主人寬限還債時日,主人竟免除全部債務,賜他自由,且靜觀其行──非為察看他如何償還舊債,而是期待他如何報答這新恩。我們且看這僕人後來如何行事:

「但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這蒙主人赦免並釋放的僕人,如今以債主身份對待同伴。當他以自己為主人時,看!他成了何等可怕的暴君!君王以真正人道與君王的氣度待他,這蒙君王憐憫免於滅亡的債務人,如今對他的債務人卻如野獸──且是為區區一百「德納」!君王豁免了他五百萬金幣的巨債,他卻為一百銀錢掐住同伴喉嚨,「把他下在監裡,直到他還清了欠債」。這已非君王與僕人間的清算,而是僕人相殘。這債主僕人掐住負債僕人的喉嚨,勒令他立即償還。

「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罷!我必還給你。」這情景與片刻前如出一轍──當這惡僕跪伏君王腳前乞憐時,亦如此哀求:「主啊!容忍我罷!一切我都要還給你。」君王遂動慈心,免了他一萬「塔冷通」的巨債。而他轉身卻對僅欠百枚「德納」的同伴毫無憐憫,既不施仁慈亦不赦免他的債,「把他下在監裡,直到他還清了欠債」。這債主僕人待負債僕人的方式,正是世人相待的方式──此等行徑將天主的仁慈化為公義。當人玩弄天主仁慈時,天主的公義必追討,那隨濫用仁慈而來的公義何等可畏。「你們切不要錯了,天主是嘲笑不得的:人種什麼,就收什麼。」(迦6:7)我們若跪求天主赦免無數罪債,轉頭卻因兄弟一項過犯將他下獄,這才是真正嘲笑天主。你們切不要錯了:天主不容人嘲笑、戲弄或輕慢。我們從未遠離祂的雙手──施撫慰的手與行懲戒的手。「落在永生的天主手中,真是可怕!」(希10:31)這可怕程度,將在基督比喻的展開中顯明:

「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這些目睹一切而憂憤的僕人同伴是誰?他們是具屬靈悟性的仁慈者,能洞悉天主將如何處置那惡僕;他們親眼見證那不可言喻的惡毒,遂向天主呼求。這亦或是指天使──他們被稱為人的同伴,因二者共同蒙召事奉天主,按主所說:那堪得來世的人,「相似天使」(路20:36)。

自然,仁慈者與天使都無需向天主稟報世上發生的事,彷彿至高者需要通過這種方式才知曉,因為天主本是全知全見的。他們所看見所明白的,無非是藉著天主的助佑。那麼,經上為何記載僕人們看見無情同伴的所作所為後告訴主人?這是為了彰顯善人與天使的悲憫之心。因為這原是天主自己的旨意:願祂所有忠信的僕人見善則喜,遇罪則痛。這些為悲憤的天主僕人,便將發生的事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君王在懲處惡僕之前,必先向他陳明其惡行。末日審判時,主也將如此行事:祂將轉向右邊的人,召他們進入永福,並向他們說明為何配得此恩;然後轉向左邊的人,將他們驅趕入永苦,並向他們說明為何該受此罰。主要讓每個人都明白自己配得賞報或懲罰的緣由,免得有人以為天主待他不公。

天主首先稱那僕人為惡僕,由此永遠使他與自己隔絕,因為惡與善本無相通之處。緊接著,天主清楚地闡明為何稱這僕人為惡:「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天主沒有詳述。祂沒有說:「我赦免了你一萬塔冷通的債,你卻不願赦免你同伴一百德納的債」,而只是說:「那一切的債」,希望以此喚醒罪人思考那債務的巨大。「因為你哀求了我」。在此,主人也沒有詳述,沉默地略過了他哀求之前的事:俯伏在地叩拜他。這兩個動作表達了悔改,悔改先於祈禱。沒有悔改的祈禱毫無用處,但一旦祈禱與悔改相連,天主就會垂聽。這欠下巨債的僕人起初確實表現了悔改,因此他懇求主人寬限。他的祈禱立刻被垂聽,而主人為他做的比他求的更多:赦免了他全部的債務。主人接著向他的僕人同伴陳明其惡行,且是以質問的形式。為何用這種形式?為何不對他說:「我憐憫了你,而你卻沒有憐憫你的同伴」,而是說:「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是為了讓這有罪之人意識到自己無言以對;是為了讓主人使他陷入恐懼的沉默,給他機會為自己辯護──倘若他還有什麼可說的。主耶穌也曾這樣回答那打了祂一耳光的大司祭的僕人,當那人質問祂:「你就這樣答覆大司祭嗎?」耶穌回答說:「我若說得不對,你指證那裡不對;若對,你為什麼打我?」(若18:22-23)。基督的這回答必定使那年輕人陷入恐懼的沉默。這樣的回答如同傾倒在他頭上和腳下的火炭。今日福音的比喻中的君王也用了這種揭露他人罪過的方式──「難道你不該憐憫嗎?」

先是恐懼的沉默,隨後是恐懼的定罪。「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當天主的仁慈轉為祂公義的審判時,天主是可畏的。真福達味向天主說:「唯獨祢尊嚴可畏,誰能在祢面前站立?」(詠75:8)。明達的依撒意亞也說:「看哪!上主的名由遠方而來,他怒火如焚,濃煙衝天」(依30:27)。君王便向那不仁慈的僕人發出烈怒,將他交給刑役──惡神(因為惡神才是人類真正的折磨者)。這個因缺乏憐憫而背離天主、被天主稱為惡僕的人,若不交給那最大的惡者──魔鬼,還能交給誰呢?為何經上說:「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為表明他被交付於永刑。首先,欠下如此巨債的人根本不可能償還;其次,因為天主不在今世對人作出這最終判決,惟有在人死後──當悔改已無可能、在世所犯諸罪再無償還機會之時。

「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這就是比喻的結語,就是問題的核心。這些話毫不含糊且毫無保留。我們怎樣對待弟兄,天主也將怎樣對待我們。主耶穌已向我們清楚表明,在祂那裡既無認知不足,也不可能錯誤。基督在此不說「你們的父」,而說「我的天父」,藉此表明:若我們不寬恕弟兄的罪過,便喪失了稱天主為父的權利。主還特別指明寬恕的方式:「從心裡」。君王是從心裡寬免了那負債的僕人,因為經上說:「主人就動心」,而動心正是發自內心。若我們不寬恕弟兄,且不是發自內心、懷著慈悲與愛心去寬恕,那麼創造我們和我們的弟兄的天主,必如君王對待那不仁慈的僕人般對待我們。我們將被交付給刑役──惡神,在黑暗的國度裡受永刑,那裡有無休止的哀號和切齒。若非如此,主耶穌豈會告訴我們?祂不僅在這不仁慈僕人的比喻中如此說,還在其他場合多次教導中重複:「因為你們用什麼判斷來判斷,你們也要受什麼判斷;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瑪7:2)

這豈不是完全相同、毫不含糊且毫無保留的教導嗎?主難道沒有將這相同的教導放在祂賜予我們的最偉大祈禱──天主經中?「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瑪6:12)。藉著這些可畏的話語,每當我們誦念天主經時,就是與天主重訂盟約,祈求祂按我們對待近人的方式對待我們;按我們寬恕的程度寬恕我們;按我們施予債務者的仁慈對我們施予仁慈。我們多麼輕易地對天主發號施令,又為自己承擔了多麼可怕的責任!天主按我們寬恕他人的程度寬恕我們是多麼容易;寬免我們每個人一萬「塔冷通」的債務是多麼容易。但願我們能以這種神聖的從容,準備好寬恕弟兄一百「德納」的債務!然而請相信,無論一個人欠另一人多麼巨大的債務,無論一個人對他的弟兄或朋友犯下多麼嚴重的罪過,與我們每個人欠天主的巨債相比,都不過是一百「德納」。我們所有人毫無例外都欠天主巨債。每當我們想為債務將同伴告上法庭時,必須記住我們欠天主的遠超於此,而祂仍在等待我們,延期索償,依然忍耐且寬恕我們。我們必須記住:我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我們;最重要的是必須銘記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的話:「父啊,寬赦他們吧!」(路23:34)。凡有良心的人──即使僅有一點點、幾乎未覺醒的良心──這樣的記憶都將使他羞愧,並會縮回那追討微小債務的手。

弟兄們,我們要趕快寬恕一切罪過與侮辱,好使天主寬恕我們無數的罪過與侮辱。我們要趕在死亡叩門呼喊「太遲了!」之前行動。在死亡之門的另一邊,我們將既不能寬恕他人,也不能獲得寬恕!願榮耀天主的仁慈與公義!願榮耀與讚頌歸於我們的神聖導師及主耶穌基督,偕同父及聖神──同一性體而又不可分的聖三,自今至永遠,及於萬世,達於永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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