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週星期三 常用聖頌
聖週星期三
有兩位婦人──較為明辨的福音注釋家如是說──曾以香液傅抹主:一位是在主受難前一段時間,另一位則是在受難前數日。前者貞潔而賢德,後者則是妓女與罪人。教會今日紀念這一虔敬之舉。在提及這位妓女的同時,也提到了猶達斯的背叛;因為根據瑪竇福音的記述,這兩件事都發生在逾越節前兩天,即星期三。
那婦人以極珍貴的香液傅抹耶穌的頭和腳,並用自己的髮辮為祂擦拭。門徒們──尤其是貪婪的猶達斯──為此憤慨,表面上是因為浪費香液──它可以賣很高的價錢來賙濟窮人。主耶穌責備了他們,叫他們不要為難那婦人。猶達斯惱怒之下,去找了司祭長──他們正聚集在蓋法院子裡,商議對付耶穌──同意以三十塊銀錢出賣自己的師傅,從此尋找機會將祂交出(瑪26:14-16)。因背叛發生在星期三,我們從宗徒時代傳承了全年每逢星期三守齋的傳統。
聖頌 第八調式
看,新郎在夜半到來,祂發現誰是警醒守候的僕人,那人就是有福的;反之,祂發現誰疏忽怠懶,那人就是不堪當的。因此,我的靈魂,你要小心,免得你被睡意擊敗,免得你被交於死亡,被關在天國之外。你卻要奮起呼喊:聖,聖,聖,我們的天主;因祢十字架的大能,求祢垂憐我們。【註】
集禱頌 第四調式
良善的主,我雖比那妓女犯下更多過犯,卻絲毫未曾為祢流出淚水之河;但我默默地懇求祢,俯伏在祢面前,懷著愛親吻祢無玷的雙足,好使祢作為主宰,賜我罪債的赦免,我向祢高呼:救主,求祢由我行為的污泥中將我解救出來。
【註】這一聖頌應詠唱三次:前兩次詠唱上面斜體部分的結束詞,第三次則詠唱以下結束詞:「因天主之母,求祢垂憐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