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約的鑰匙:宗徒書信(25)


(接上文)

 

這些話的意思是,猶太人對他們自己的靈性喪亡負有責任,因為保祿給他們指示了得救之道,但他們卻拒絕接受他的話。之後,基督徒在距猶太會堂不遠的、一個名叫猶斯托的敬畏天主的人家裡聚會。異教徒也到這裡聚會,傳教開始取得較大的成功;許多人信了主,接受了洗禮。信主的人中有會堂長克黎斯頗和他的全家。然而,在格林多的傳教,總體而言,取得的成功並不大,保祿準備完全放棄敗壞的格林多人,尤其是因為有人陰謀殺害他(得後3:2)。主自己顯現給保祿面前,鼓勵他繼續在格林多事奉(宗18:9-10)。在這一主的神視堅固下,保祿在格林多停留了一年半,在此期間,他的傳教開始結出豐碩的果實,格林多教會變得有名,並因其豐富的屬靈恩賜而聞名(格前1:5-7)。

格林多教會得以堅固建立後,聖保祿得以繼續了他的傳教旅程。一個悲劇事件也導致了保祿離開格林多。猶太人對保祿的傳教所取得的成功感到惱火,於是把他抓住,帶到加里雍總督的法庭前,控告他「勸人違法敬拜天主」(宗18:13)。這一控告的實質是,指控保祿創立了一個沒有得到羅馬當局法律認可的新教派。加里雍是羅馬著名的哲學家塞內加的兄弟,也是詩人盧坎的叔叔,是一位受過良好教育的貴族。他拒絕聽取對保祿的指控,因為這與他作為總督的職責無關,於是他將猶太人趕出法庭。希臘人蔑視猶太人,利用加里雍的決定攻擊猶太人,他們抓住了暴動的領袖——新的會堂長索斯特乃——「在法庭前打了他;而加里雍全不理睬這些事」(宗18:17)。這個索斯特乃可能皈依了基督,如果是這樣,他就是保祿在格林多前書1:1中提到的那個索斯特乃。

 

(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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