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約的鑰匙:宗徒書信(11)
羅馬書的寫作地點與寫作時間
根據這封信本身所提供的信息,我們可以準確地確定它是在格林多寫成的。這一點明顯可以從聖保祿代表(當時與他同住的)加約和該城的司庫厄辣斯托問候羅馬人的話(羅16:23)中看出。從其他書信(格前1:14,弟後4:20)中,我們知道加約和厄辣斯托住在格林多。把信帶到羅馬的福依貝也是如此。她是耕格勒的女執事,耕格勒是格林多愛琴海港口的名字。
聖保祿曾多次到訪格林多,因此出現了一個問題:哪次到訪與《羅馬書》的寫作時間相吻合?這封信本身給出了答案。宗徒告訴羅馬人,他計劃帶著在馬其頓和阿哈雅籌集到的捐款前往耶路撒冷,並打算從耶路撒冷繼續前往羅馬,然後再前往西班牙(羅15:25-28)。將這些話與宗徒大事錄(19:21,20:3)比較,我們可以確定羅馬書是在保祿的第三次傳教旅行期間寫的,當時聖保祿在希臘待了三個月,也就是在主後59年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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