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殉道者歐普祿執事


瞻禮日期:

安息月十一日(拜占庭教會)
安息月十二日(羅馬教會)

在戴克里先第九次與瑪克西米安第八次擔任執政官那一年(304年)的4月29日,歐普祿執事來到西西里卡塔尼亞城的法庭,高聲宣告:「我是基督徒,願為基督之名而死!」行政官卡爾維西安立即下令逮捕這名膽敢如此宣言的英勇之人。當歐普祿被帶到他面前時,手裡拿著神聖的福音書。顯貴瑪克西穆宣稱他持有皇帝禁制的書籍。卡爾維西安質問:「這些書從哪來?你家裡嗎?」歐普祿答:「我沒有家,我的主知曉此事。」行政官命他朗讀書中段落,歐普祿便誦讀:「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5:10),以及「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法官問:「這是什麼意思?」答:「這是所賜予我的我主天主的法律。」──「誰賜予的?」──「永生天主子耶穌基督。」

卡爾維西安認為這些供詞已足夠,便將歐普祿交給劊子手審訊。此後在8月12日,聖歐普祿再度被帶上法庭。行政官質問:「你仍保留著皇帝禁制、理應上繳的經書嗎?」殉道者回答:「我是基督徒,絕不能交出。寧死也不交出,因經書蘊含永生。為不失永生,我甘願捨棄塵世生命。」──「經書在哪裡?」行政官追問。「在我心裡。」聖人以手勢表明經書不在身邊,但已銘記於心。

行政官遂下令將他四肢拉伸,綁在地上,直至他同意向諸神獻祭。受刑時歐普祿反而感謝基督賜他殉道榮耀,說道:「我渴慕此刑已久。任憑你們加重折磨──我是基督徒!」總督最終下令停止用刑,勸他祭祀神祇。聖人宣告:「我敬拜聖父、聖子及聖神──神聖的天主聖三,此外別無真神。願偶像盡數毀滅,它們既未創造天,也未創造地!我是基督徒!」

當行政官最後一次要他獻祭以保全性命時,聖人答道:「是,我要獻祭──但我要將自己獻給基督作祭品。除此我別無可獻。你的努力終屬徒然。我是基督徒!」總督下令加強酷刑。當殉道者氣力耗盡、幾近失聲時,雙唇仍喃喃感恩。卡爾維西安遂宣判,書記官將判詞刻於木牘:「基督徒歐普祿藐視皇帝敕令、褻瀆諸神且拒不悔改,本官判處用劍斬首之刑。」

逮捕時搜出的福音書被掛在執事頸項上,傳令官在前高喊:「歐普祿是基督徒,諸神與皇帝的敵人!」聖人滿懷喜悅加快步伐,渴盼殉道冠冕,不斷高呼:「願光榮歸於基督!」至刑場後,他長跪祈禱感謝天主,隨後自引頸就戮。後來,基督徒領回他的遺體,傅油後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