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道童貞聖女斐布若尼亞
瞻禮日期:宗徒月二十五日
聖女斐布若尼亞是美索不達米亞人,她姑母在尼西彼女修院當院長。聖女兩歲時,父母就送她到姑母的修院裡。姑母非常小心地管教她,為了加強她的道德訓練,姑母每隔兩天給她吃東西一次,夜間睡的是硬木板。
十八歲時,斐布若尼亞的才德已經非常有名,她負責每星期五向同院修女講解聖經,城裡有許多貴婦也來旁聽。這些外客來的時候,斐布若尼亞臉上罩一塊面紗,一來因為姑母怕那些貴婦見斐布若尼亞生的太美麗,聽道時會引起分心,二來因為除了同院的修女外,斐布若尼亞從沒有見過院外的人。
戴克里先皇帝執政期內,教難爆發。尼西彼的神職人員都到別地去避難,修女們也都逃到別地去。院裡只剩院長(斐布若尼亞的姑母),一位年老的修女和斐布若尼亞(她因為大病初愈身體還沒有復原)等三人。
差役到修院裡搜查,兩位老修女沒有被捕,只把斐布若尼亞一人抓到總督衙門。總督命他的侄兒李西馬審訊斐布若尼亞。李西馬的母親也信奉基督聖教,所以他對教徒非常同情。審案的時候,非常客氣。總督見了,很不高興,親自審訊。他勸斐布若尼亞背教,嫁給他的侄兒,立刻可以恢復自由,同時可以獲得一筆很大的財產。斐布若尼亞答道:「我的財寶在天上,對現世的財物,一點也不希罕;嫁人一事,根本談不到,我已經許配給永生的耶穌。我的妝奩,就是天國的永福。」
總督大怒,下令將斐布若尼亞的四肢縛在四根柱子上,用文火焙炙。接著用皮鞭抽打,把斐布若尼亞的牙齒打落了十七顆,身上的肉一塊一塊割下。最後把她的四肢斬下,用利斧砍死。天主立即罰了總督,他的頭撞在石柱上,腦漿盡裂,當場斃命。
斐布若尼亞的遺體由總督的侄兒李西馬盛禮殮葬。許多人見了聖女的英勇榜樣,皈依聖教,李西馬也領洗入教,後來棄俗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