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約的鑰匙:宗徒書信(六)


(接上文)

 

保祿所寫書信的數目

教會認為保祿寫了十四封書信,儘管在古時,人們對保祿是否是希伯來書的作者有些懷疑。這些書信按以下次序印在聖經中。

一、羅馬書

二、格林多前書

三、格林多後書

四、迦拉達書

五、厄弗所書

六、斐理伯書

七、哥羅森書

八、得撒洛尼前書

九、得撒洛尼後書

十、弟茂德前書

十一、弟茂德後書

十二、弟鐸書

十三、費肋孟書

十四、希伯來書

這些書信並非按時間順序排列的。相反,這些書信是按照重要性和篇幅,以及收信的教會和個人的相對重要性排列的。在寫給七個地方教會的書信之後,是寫給三個個人的四封書信,《希伯來書》被放在最後,因為它是最晚被接受為正典的書信。這些書信通常分為以下幾類:一、總論基督教的書信;二、教牧書信。弟茂德前後書和弟鐸書屬於後者,因為保祿在這些書信中描述了正確牧養的重要基礎和法則。

這些書信中的一些段落(如格前5:9和哥4:16)讓人認為保祿還寫了其他未流傳下來的書信:寫給格林多人的另一封書信和給勞狄刻雅人的書信。然而,考慮到初期教會對所有宗徒著作的精心保存,這些書信不太可能失傳。無論如何,正典之外以「格林多三書」和「勞狄刻雅書」為名的文獻已被證明是後人杜撰的。還有一封與塞內加的通信也被認為是保祿所寫,但也被認為不可靠的。

 

(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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