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約的鑰匙:宗徒書信(一六)


(接上文)

 

格林多前書的寫作地點與時間

正如我們從這一書信中所見,它是在厄弗所寫的:「主若准許,我就希望在你們那裡多住一些時候;但我仍要在厄弗所逗留到五旬節。」(格前16:7-8)在信中,保祿寫道,他打發弟茂德前往格林多(格前16:10),在宗徒大事錄中,我們發現在他自己決定離開厄弗所之前,就打發弟茂德從厄弗所前往那裡(宗19:21-22)。這大約發生在主後58或59年。

 

(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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