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正教信仰(一)


第一章

天主性是不可思議的,我們不應研究諸聖先知、宗徒與聖史未曾傳授我們的事情,亦不得出於好奇而加以探究。

 

「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裡的獨生者,祂給我們詳述了。」(若1:18)因此,天主性是不可言說、不可思議的。「除了子,沒有人認識父;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瑪11:27)聖神明瞭天主的事,就如人的心神知道人的事(參閱格前2:11)。在最初、蒙福的本性之後,除非天主親自向他們啟示,沒有認識天主的,不僅是人,連超凡的大能者──我指的是革魯賓和塞拉芬──也不認識。

然而,天主並沒有讓我們一無所知。因為天主存在的知識,已由祂自然地栽植在我們所有人的心中。創造本身以其維護和管理的方式,宣告了屬神本性的偉大(參閱智13:5)。此外,祂首先藉著法律和先知,然後也藉著祂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天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按我們的能力所能接受的,啟示了有關祂自己的知識。因此,我們接受、認識、尊重藉由法律、先知、宗徒和聖史傳於我們的一切,除此之外,我們不尋求任何東西。因為天主既然是美善的,祂就是一切美善事物的創始者,不受制於嫉妒或情慾,「因為嫉妒決非天主的本性,天主性是無慾的,全然美善。」因此,既然祂全知萬物,就供給每個人有益於他們的事物,將有益於我們認識的事物啟示給我們,對我們不能理解的事物,則保持沉默。我們要滿意於這些事,使自己限定在這些事上,不要「移動舊界」(參閱箴22:28),或是越出神聖的傳統。

 

(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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