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士聖德奧梵主教《週年每日默想》


光明週星期六 宗 3:11-16 若 3:22-33

我們有兩個生命──屬血肉的生命與屬靈的生命。我們的靈就如同埋在我們血肉內一樣。一旦它開始獲得其自身時──因天主的恩寵而獲得生命──由與血肉糾結在一起的狀態,開始顯出其屬靈的純潔,那時,它就復活了,或者,它會逐漸復活起來。當它全然使自己由這一束縛中解脫出來後,它就如同從墳墓裏出來一樣,獲得了新生。靈以這種方式成為分別的、生活的、活潑的;而血肉的墳墓則是分別的、死亡的、怠惰的,雖然兩者都在同一個人身上。這就是保祿宗徒所說的奧秘,他說:「主的神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格後3:17)這就是由環繞著我們不朽之靈的腐朽中所得的自由,或是由敗壞我們人性的情慾中所得的自由。當這靈進入天主子女的自由之中後,就如同一隻色彩炫麗的蝴蝶,由繭裏脫盈而出一樣。請看,它的炫麗色彩:「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迦5:22-23)難道這樣的成全美麗不會在我們內激起要獲得它的慾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