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年每日講道

聖架月15日
天主子雙重的見證
「今有我為我自己作證,也有派遣我的父,為我作證。」(若8:18)
法律上記載,為證實某事,需要兩個見證人。首先,主向不信的猶太人提供了關於祂自己的三個偉大見證:父、祂自己的工程和聖經(若5:36-39)。然而,即使在祂行了許多奇蹟之後,在祂的教導被廣泛闡明之後,祂告訴他們,祂為自己作的見證是真實且充分的(若8:14)。最後,祂再次向他們強調了兩個見證──祂自己的和祂父的──依照法律的條文,法律要求兩個見證。這樣,主以各種方式堵住了不信者的口,只給他們留下謀殺的罪行作為出路,這是那些拒絕信服真理的人的最後手段,他們不顧理性或證據。尤其在最後這情況下,隨著主提出祂自己和祂父的見證,祂也願意顯示祂是一個獨立的位格,然而與父同一性體。因此,祂提出兩個見證:祂自己獨立的見證和天主父的見證。
下面的話證實了這一點:「若是你們認識了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了」(若8:19)。這裡表達了父和子完全的性體合一,而且毫無疑問,主是指祂與父在性體上的平等。這裡的話是關於天主性,而非人性。凡將聖三設想為三個有形體的存在者,就是自欺。只有天主子為了世界的救贖,在血肉內顯現。父和聖神並沒有取了血肉。按祂的天主性,子雖然在血肉內,仍與父和聖神平等。祂披上了人性,並出於對人類的愛,加上了祂的天主性,為將自己啟示給人並拯救他們。
神聖的聖三,同一性體而不可分割者,祢藉著降生成人的天主聖言光照並啟迪了我們,求祢以祢的聖潔、祢的力量和祢的不朽支持我們到底,求祢拯救我們。
願光榮和讚頌歸於祢,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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