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年每日講道

聖架月8日
子與父同等
「子不能由自己作什麼,他看見父作什麼,才能作什麼。」(若5:19)
弟兄們,我們要如何理解這些話?是否像某些異端所理解的那樣──認為子比父更小、更弱?絕非如此。如此解釋主的話語,就是褻瀆。我們必須如同我們的諸聖教父所理解的:子在一切事上與父同等;並且,由於祂們在旨意、愛與智慧上的同等,子不能作任何違背父之旨意、父之愛或父之智慧的事。同樣,父也不能作任何違背子的事,聖神也不能作任何違背父與子的事。父所願意、所愛、所思想的,子與聖神也同樣願意、愛與思想。無比的和諧、不可分割的合一、難以言喻的本體!因此很明顯,子不能也不願由自己作什麼──不能按自己的意願作什麼,不能與父的大能和旨意不協調、不合一。主自己用這些話進一步見證這解釋的真實性:「就如父喚起死者,使他們復生,照樣子也使他所願意的人復生。」(若5:21)你們看見意志與能力的同等性了嗎?父所願意的,子也願意;父所能作的,子也能作。因此,誰也不可分裂他們的天主性,否則就是自招詛咒。天主不能被分裂,凡試圖分裂天主性──貶低一位而高舉另一位──的人都不能得救。
至聖聖三,我們的天主,三位而一體──生命、光明與愛──求祢垂顧我們,憐憫我們。
願光榮與讚頌永歸於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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