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福德奧克拉斐特《四福音註釋》


瑪 10:32-33, 37-38; 19:27-30

32-33.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祂勸諭他們甚至要不惜殉道來作見證。因為僅僅只在心裏相信是不够的;祂所希望的是以言語表達出來的信仰。祂並沒有說「凡是承認我(confess Me)的」,而說「在我內承認的(confess in Me)」,即在我的能力中。因為凡是認祂的人是靠着自上而來的恩寵的幇助。但是,對那些不認祂的人,基督並沒有說「在我內不承認(in Me)」,而是說「凡不承認我的(deny Me)」,表示那些不認祂的人並不是靠着自上而來的幇助而認祂的。因此,凡是承認基督是上帝的人會發現:基督將把他對基督的宣認呈奉給父,他就是真正的僕人。但是,那些不認祂的人要聽到這樣的話:「我不認識祢。」

37. 愛父親或母親過於愛我的,不配是我的;愛兒子或女兒過於愛我的,不配是我的。你看到了我們應於何時恨惡我們的父母和兒女嗎?是在他們要我們愛他們過於愛基督時。我為何要談論父親、母親或兒女呢?你聽,甚至有比這更厲害的:

38.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是我的。祂說:凡是不棄絕現世的生命,不將自己交於可恥的死亡的──對古人而言,十字架就意味着可恥的死亡──這樣的人不配是我的。但是,有許多諸如強盗與盗賊的人也被釘十字架,因此,祂加上「跟隨我」,即,按照我的法律生活。

27. 裴特若就對他說:看!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即使看起來裴特若捨棄的東西並不多,因為他窮,但是,實際上他也捨棄了很多東西。因為我們擁有的財富越少,我們所貪愛的東西就越多。裴特若也拒絕了世上的所有逸樂,甚至對自己父母的愛。因為這些情欲與窮人為敵,也與富人為敵 。主是如何回答他的呢?

28.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他們一定不會坐在寶座上嗎?當然會,祂指出,他們要座在寶座上,極受尊重。賣主的儒達也會坐在寶座上嗎?不!因為基督說:「你們這跟從我的人。」這就是說,「跟隨我到底的人。」儒達並沒有跟隨祂到底。若是他們變了心,像儒達那樣,成為不配者,就不會享受那些美好的事物了。同樣,對於更加邪惡的事,祂常加以警告,但却不實施這些警告,因為我們悔改了。「復興的時候」應理解為在末日審判時死人的復活。

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為了不使人以為所說的這些賞報只適用在門徒身上,基督將所應許的範圍擴展到凡是與他們一樣做了同樣的事的人身上。因為他們雖然不是血親,但却和上帝親密相連,有着兄弟般的情誼。他們所擁有的不是田地,而是樂園;不是石頭建造的房屋,而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不是一位母親,而是在教會中衆多可敬的母親;不是一位父親,而是司祭;不是一個妻子,而是所有信主的女人,不是在婚姻中──絕對不是!──而是在愛與靈性的關係中照顧他們。主並沒有簡單地命我們與我們的家人分離,但是,若是他們不讓我們虔誠事主,我們就要與他們分離。同樣,即便是我們的生命與身體,祂都命我們加以輕視,但却不是讓我們殺死自己。你看,上帝是多麼的良善:祂不僅賜予我們這些美好的事物,還讓我們承受永生。讀者啊,你應急速變賣你的一切所有,分施給窮人。對於憤怒者而言,財富使他憤怒;對於姦淫者而言,財富是用來淫亂的;對於心懷怨恨的人而言,他只記憶人的過失。你要把這些都變賣了,把它們分給想要擁有一切美物的可憐的魔鬼。把你的情欲還給情欲的製造者,這樣,你就會擁有財富(即基督)在天上,亦即在你被舉揚超越此世的思想中。因為凡是成為猶如天上的那一位的人,在他自身內就有天堂。

30.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基督在此指的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對於猶太人而言,他們是在前的,成了在後的;而外邦人則是在後的,成了在前的。但是,為使你能更加清晰地明白這其中的意義,祂又說了下面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