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福德奧克拉斐特《四福音註釋》


路 18:31-34

31-34. 耶穌帶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主給他們預言了自己的受難,這是為兩個原因:一、為表明祂被釘十字架並不違背自己的意願,或者祂只是一個人,不能預見自己死亡的情形。祂事先知道這些事,並心甘情願地忍受這些。如果他不想遭受這些苦難,因祂預先知道這些,就可以避免死亡;祂並非不知道將要發生些什麼,敵人將要抓住祂。第二個原因是:祂預先告訴他們自己將受難,是為使他們在這些事發生時能更容易地承受,因為他們已事先聽到過這些,而不是突然遭遇這些事。但是,主啊,如果先知論到祢所預言的事將要成就,你為什麼要上到耶路撒冷去呢?「我上去,好能成就人的救恩。」於是,主心甘情願地去了。但是,那時,「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特別是有關祂的復活的預言。門徒雖然也不懂主所說的其它事,例如:祂要被交給外邦人;但是主論自己復活的話卻完全超出他們的理解。在那時,人要從死者中復活這一思想在古代的世界裏尚不盛行。很少有猶太人相信復活的可能性,甚至不相信人要普遍地由死人中復活,就像撒杜塞人那樣。你可能會問:「如果門徒不懂,為什麼主要向他們預告這些事呢?在主被釘十字架時,如果他們不懂主所說過的話,又怎能得到安慰呢?」但是,後來,門徒記起這些都是主預言過了的事件,當時他們並不懂,那時這就對他們有很大的利益了。有很多跡象表明事情正是這如,特別可從約安所說的話中看出:「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着他寫的。」護慰者聖靈使他們記起所有這些事,給予他們更確切的有關基督的見證。至於祂的埋葬是如何計算為三天的,在先前的福音註釋中已說得夠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