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福德奧克拉斐特《四福音註釋》
路 12:2-12
1-3. 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塞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法利塞人想要以主的講論陷害祂,以達致將祂和群眾分開的目的。但是,所發生的事恰恰與此相反。群眾更加來到主那裏,有成千上萬的人聚集起來,為了能更靠近祂,他們甚至彼此踐踏。這就是真理的力量,並且,欺詐的力量總是微弱的。耶穌看到法利塞人的詭詐,他們假裝問問題,其實是在給祂設下陷阱,因此祂對自己的門徒說起法利塞人的偽善,主總是嚴厲譴責他們,揭露他們內心所充滿的偽善。祂稱偽善為「酵」,因為它會發酵,是舊的腐敗產物,使其他混合有它的人,連同它自己一起變質腐敗。因為沒有什麼像偽善那樣地敗壞人的行為。因此,基督的門徒必須遠離偽善。因為基督是真理,祂顯然是錯謬的敵人。一切偽善與虛假將都充滿了錯謬,不論是由演員在舞臺上所表演,或是由一個人在生活中假裝自己所沒有的。法利塞人以為裝假會令他們隱藏自己實際狀況,顯得自己是良善而正直的。但是,「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在最後審判時,人說的每一句話及所思想的每個念頭都要被赤露擺出,即使很多在此生隱藏不露的事也會被置於光天化日之下。因此,不管你在暗中或私下秘密地說了什麼,都要在光明中由房頂上被人喊叫出來。主似乎是在對門徒說這些事情,其實,祂是在對法利塞人說,暗示他們在策劃反對祂。主彷彿是在對法利塞人說,雖然看上去祂是在對門徒們說:「法利塞人啊,不管你們在暗中想些什麼,亦即在你們黑暗的內心中,想要給我設陷阱,都會被人在光天化日下聽到而得知。因為我就是光明,你們不能在我面前隱藏起來,你們昏暗的心裏所策劃的每一件事,我都知道,我就是光明。你們與他人秘密策劃的每一句話我都聽在耳裏,就像由房頂上被人喊叫出來那樣清楚。」你們也可這樣理解,光明代表福音,高高的房頂代表使徒們崇高的靈魂。因為法利塞人秘密策劃要做的事後來被宣告了出來,在福音的光明中被人聽到,偉大的宣告者站在房頂,亦即聖靈藉着使徒之口說話。
4-7.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忘記;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當主使自己的門徒與法利塞人的偽善分離時,公開譴責法利塞人,說:「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現在,祂則與自己的朋友談論更成全的事情。祂先拔出荆棘,現在,祂撒下好種子。祂說:「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因為祂先前說的並不是向自己的門徒說的,而是對法利塞人說的。現在,祂所說的適於每個人聽;它們都是針對那些以整個心靈愛的人說的,他們能夠說:「誰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呢?」 祂對那些愛祂的人說了這些勸誡:「不要怕那殺身體的,他們不能進一步傷害你們。因為當他們殺身體時所發生的傷害是件小事;就算他們不殺死肉身,當肉身死時,難道它就不會遭受同樣的事了嗎?但是,你卻要害怕那不僅會懲罰肉身也會懲罰靈魂的那位,祂使人的不朽部份屈服於永罰與永火之中。」基督除去了他們對其他人的害怕,藉此,祂給予自己的朋友勇氣,為能使他們為爭戰和殉道作好準備。主說,人只能對會腐爛的肉身發洩自己的憤怒,他們反對我們的圖謀的最後一步就是我們肉身的死亡。但是,當上帝懲罰時,受罰的不僅是肉身,可憐的靈魂也會遭受痛苦懲罰。在此,你要注意,死亡作為一種懲罰而臨於罪人,在此生是對那些受死亡懲罰的人,在來生則是對那些被投入地獄的人。通過仔細考察祂的話語,你也會明白其它一些事。你看,祂並沒有說「你要怕在殺了後把他丟在地獄的那位」,而是說「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因為並非所有死了的罪人都被投入地獄之中:上帝有權柄做這事,但是,祂也有權柄寬恕。我說這些是因為活着的人為亡者奉獻供餅,並為他們施捨窮人。這些事甚至對那些死於大罪中的人所有的效果也不小。在這樣的罪人死後,上帝並不總是將他丟在地獄裏,祂有權柄這樣做。因此,我們不應疏忽,卻要以熱心施行施捨,祈求那有權柄把人丟入地獄的那位施予憐憫,儘管祂並非總是行使這一權柄。因為祂也有寬恕的權柄。因為一些人以為:如果一個人為真理的緣故而死,這就意味着上帝已拋棄了他。主說:「我的門徒,你們不要這樣認為。你們不會像被我拋棄那樣地死去。如果上帝甚至被賣的麻雀也不忘記,我又怎麼會忘記你們的死呢?你們是我的朋友,難道我不會先想到你們嗎?相反,我是如此關心你們的利益,以致我知道你們每一個人的每一個細節,例如,我甚至知道你們頭髪的數目。因此,如果我允許你們進入試探,我也肯定會給你們提供忍受它的力量。通常的情況是,當我看到一個軟弱的人,我不允許他陷於試探之中。因為我關心眾人,我知道每一件事,我已把每一細節都數清了。因此,我按每個人的力量及適合並有利於他的,安排了每個人的人生。」如果你們仔細觀察,你們就會發現在聖經裏所有勇敢的德行都被上帝數算過了,凡是已達致成熟並堪當被上帝數算的,都被數算過了。每位信友的「頭」代表相稱於基督的生活方式。這個頭上的頭髪(與血肉相比較,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受到抑制),代表那些已死於情欲的行為,上帝所數算並記得的正是這些行為。因為上帝鑒察我們所行的這些堪當被數算的行為。一些人也把五隻麻雀理解為五官,它們被兩分銀子(亦即新舊兩約的價值)所救贖,這樣,它們就不會被上帝所忘記。主記得那些馴服了自己五官、被引至聖言那裏的人,他們使五官對屬靈的滋養不再是無用的。
8-12.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他們不久就會經歷到殉道的爭戰,主現在將爭戰的奬賞放在他們面前。主先說「不要怕那殺身體的人」,之後又加上一句:「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但是,也許一些人會說:「我為你作證,祢要給我們一些賞報,因為是否數過我的頭髪對我有什麼益處呢?」因此,主說:「你想要賞報嗎?請聽:無論誰認我,我也會在上帝面前認他。」祂的意思是:「無論誰承認我的力量,與我一起合作,我也會認他,亦即,承認他和我合作。首先,我們需要上帝,因為沒有上帝我們什麼也不能做。但是,與此同時,上帝需要我們【在救恩這件事上合作】。因為如果上帝沒有發現 我們行相稱的事,祂就不能與我們同工;如果祂這樣做了,【亦即,任意揀選一些人,而不選另一些人,】祂就是「偏待人」的 。因此,我們認祂,亦即認祂與我們同工,祂就認我們,亦即,認我們與祂同工。如果我們不給予祂這樣做的理由,祂就不會為了我們而認我們。但是,凡不認祂的人不是靠着上帝的幫助而不認,因此,主不說「凡不認於我的人」,而說「凡不認我的人」。也許這是因為每個聖人都居於基督內,基督也在他內,為此緣故,主說:「凡要認我的。」意思是:「凡要宣認並居於我內的人,我也宣認並居於他內。」「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意思是:「因為我與稅吏和娼妓同吃同喝,顯得只是人子,凡褻瀆我的人,還會被赦免,無論他是否悔改。」人不信並被算為罪。他看什麼會使他相信的呢?他看什麼使他不受指責呢?他看到主是與娼妓有關的人(他是這樣認為的),因此他就褻瀆主。因此,這並不算為他的罪。他自己對自己說:「這個與娼妓為伍的人,怎麼可能是上帝之子呢?」他這樣想是可以理解的。因此,他褻瀆主,稱祂為騙子,因為祂以這樣的方式生活,不可能是上帝之子。但是,若有人「褻瀆聖靈」,他不得赦免。主的意思是:若有人看到出於上帝的徵兆,偉大而不同尋常的行為,卻不相信,反而誹謗他們,把聖靈的行為歸為韋埃爾則武爾,他就是在褻瀆聖靈,說這些徵兆是由邪靈,而非聖靈所行的。這樣的一個褻瀆者不得赦免,除非他悔改,他是有罪的。對那褻瀆人子的人,並不能歸罪於他,因此,他能得赦免,即使他不悔改。但是,對那些看到聖靈的工作卻仍褻瀆它的人,若不悔改,他就不得赦免。並且,這會被視為所有罪惡中最大的罪。之後,主談及「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我們的軟弱是雙重的:我們逃避為基督作見證,亦即殉道,這或是出於害怕受刑罰,或是因為我們是單純的民眾,不能給出捍衛我們信仰的理由。當主說「不要怕那殺身體的」時,祂已經治好了我們的恐懼;現在祂治好了我們的單純。因為那些按肉身及世界的標準有智慧的,很少相信,而許多單純及未受過教育的人卻相信了,祂說:「你們不要怕,你們是單純而普通的人;你們不要憂慮地想,當你們被暴君質問時,你們要如何回答,或者你們要說些什麼。你們在公眾面前有另一種說話的方式。「『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因此,你需要憂慮的是,在那時,聖靈是否引導你們要說什麼。」這樣,他預備並勸誡我們殉道,除去了肉身軟弱的恐懼,及對單純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