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的藝術》第一章
一、心的內室
摘自羅斯托夫的聖迪米特里[1]的教言
1. 進入你的密室,關上門
你們中間有許多人並不瞭解內在功修的知識(這一知識為要存念天主的人而言,是必需的)。這樣的人既不理解存念天主的意思是什麼,也不知道任何有關屬靈祈禱的事,因為他們以為祈禱唯一的正道就是誦唸在教會經書中所找到的祈禱經文。至於在內心中與天主的隱秘共融,他們對此卻一無所知,也沒有獲得由此而來利益,他們也不曾嚐到它的屬靈甘飴。若有人只是聽說有屬靈的默想與祈禱這回事,卻沒有有關它們的直接知識,這樣的人就好比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雖然聽說過陽光的照耀,卻不知道陽光到底是怎樣的。由於這一無知,他們失去了許多屬靈的祝福,他們在走向滿全天主的良善意樂的修德上是緩慢的。因此,在這裡為教導初學者,給出一些內心操練與屬靈祈禱的思想,好使那些藉著天主的助佑希望瞭解它們的人,能夠開始學習其基本原理。
內在的靈修訓練始於基督的這些話:「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禱。」(瑪6:6)
2. 人的雙重性及兩種祈禱
人具有雙重性:外在與內在,血肉與靈性。外在的人是可見的,屬血肉的;而內在的人則是不可見的,屬靈的──或者用伯多祿宗徒的話說:「……藏於內心,基於不朽的溫柔,和寧靜心神的……」(伯前3:4)聖保祿宗徒提及這雙重性,說:「縱使我們外在的人日漸損壞,但我們內在的人卻日日更新。」(格後4:16)在此,宗徒清楚地談到了外在的人與內在的人。外在的人由許多肢體所組成,而內在的人則藉著他的理性──藉著專注於自我,藉著敬畏主,並藉著天主的恩寵──達致成全。外在的人的工作是可見的,但內在的人的工作則是不可見的,按聖詠作者所說:「內在的人與心極其深邃。」(詠63:7,七十賢士譯本)聖保祿宗徒也說:「除了人內裡的心神外,有誰能知道那人的事呢?」(格前2:11)只有那考察內心與五內的深處的那一位,才洞察內心的一切隱秘。
因此,〔人接受〕訓練也必須是雙重的,外在的與內在的:外在的在於閱讀書籍,內在的在於思念天主;外在的在於愛智慧,內在的在於愛天主;外在的在於言語,內在的在於祈禱;外在的在於理智的敏銳,內在的在於心神的溫暖;外在的在於技巧,內在的在於默觀。外在的精神是「傲慢自大」(格前8:1)的,而內在的精神則是自謙的;外在的充滿好奇心,想要知道一切,內在的則專注於自身,除了天主外,什么也不想知道,它如同達味那樣地對祂說:「我心中時常在想:『你應該尋求祂的儀容。上主,我在尋求你的儀容。』」(詠62:8)又說:「天主,我的靈魂渴慕你,真好像牝鹿渴慕溪水。」(詠41:2)
同樣,祈禱也是雙重的,有內在的和外在的。有公開舉行的祈禱,有隱秘的祈禱;有與他人一起祈禱,也有單獨一人的祈禱;有本份應盡的祈禱,也有自願獻上的祈禱。祈禱是一種本份,按教會的法規,與他人一起公開舉行,有其固定的時間:夜禱,晨禱,日間祈禱,彌撒聖祭,晚禱及寢前禱。鐘聲召喚民眾參加這些祈禱,它們是每日必須向天上的君王獻上的適當的讚美。另一方面,私下進行的自願的祈禱,並沒有固定的時間,幾時你願意就可以這樣祈禱,無需命令,僅僅只是在神魂感動你的時候進行。第一種祈禱,用另一種話說即教會的祈禱,具有許多確定的聖詠、聖頌、聖頌典,及其它讚美詩,包括由司祭主持的儀規:但另一種祈禱──隱秘而自願的祈禱──沒有固定的時間,也不限制於確定數目的祈禱:每個人按其所願地祈禱,有時是簡短的,有時是長時間的。第一種祈禱藉由口舌與聲音高聲地舉行,第二種祈禱只在心神內進行。第一種祈禱是站立舉行的,第二種祈禱不但在站立或行走時進行,也可在躺臥時進行,總之,凡你要舉心朝向天主的時候。第一種祈禱與他人一起在教堂裡舉行,或是在某些特殊的場合裡,一些人士一起聚集在家裡舉行;但是第二種祈禱則是當你獨自在關著門的內室裡時進行的,按主所說的:「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禱。」(瑪6:6)
內室也是雙重的,內在的與外在的,物質的與屬靈的:物質的處所是木製的或石製的,屬靈的內室是內心的或理性的:聖德奧克拉斐特[2]解釋這段經文的意思是隱秘的思想或內在默觀。因此,物質的內室總是固定在同一地方的,但屬靈的內室是無論你到何處去都能隨身攜帶的。無論人在何處,他的心總是與他同在的,因此,當他將自己的思想集中在自己的心裡時,就能把自己關在其中,隱秘地向天主祈禱,無論他是在講話還是在聆聽,無論他是在少數人中間,還是在多數人中間。如果當人與其他人在一起時,內在的祈禱臨於人靈,它並不需要動用口唇或書籍,不需要動舌或出聲:即使當你獨自一人時亦然。所需要的一切就是舉心向天主,深深降入你自身內,無論在什麼地方,你都能這樣做。
沉默之人的物質密室只接受那人自己,但是內在的密室既有天主,也有天國諸聖,用福音中基督親口所說的話說:「天主的國就在你們中間。」(路17:21)為解釋這段經文,埃及的聖瑪加略[3]寫道:「心是個小小器皿,但其中卻包含萬物;那裡有天主,有天使,也有生命與天國,天上的城及恩寵的寶藏。」
與經常去教堂相比,人更需要使自己進入他內心的密室:他要在那裡集中自己的全部思想,他必須將自己的心思意念放在天主前,以火熱的心神,並以生活的信德,在隱密中祈禱。與此同時,他還必須學習以這樣的方式將自己的思想轉向天主,好能成長為成全的人。
3. 熱愛與天主共融
首先,必須理解的是,所有基督徒──特別是那些蒙召獻身於靈修生活的人──有責任總是要努力以各種方式與天主──他們的創造者、愛人、恩主及他們的至高美善──合而為一,他們是由祂所創造的,並且是為了祂而創造的。這是因為天主所創造的靈魂的中心與最終目標必須且惟獨只是天主本身,而非其他任何事物──靈魂由天主獲得了它的生命與本性,它必須永遠為了天主而生活。因為地上所有可愛、可慾的可見之物──財富、榮耀、妻子、兒女,簡言之,此世的一切美好、甘飴而又吸引人的事物──都不屬於靈魂,它們只屬於肉身,是短暫的,它們將會像陰影一樣地迅速消逝。但是,由於靈魂按其本性是永恆的,她能只能在永恆的天主那裡獲得安息:祂至高的美善,比一切美善、甘飴與可愛更成全,祂是靈魂的本性之家,靈魂由祂而來,必須回歸於祂。因為就如血肉之軀來自塵土,也要回歸塵土,同樣靈魂來自天主,也要回歸天主,並居於天主內。因為靈魂是由天主所造,為能與祂永遠同在;因此在此短暫的生命中,我們必須勤於尋求天主,為能被算為堪當與祂同在,在來生永遠生活在祂內。
除非藉著極大的愛,人不能與天主合而為一。我們可以由福音中那個婦人的故事明白這一點,她是個罪人:天主因祂的極大仁慈賜於她罪過的赦免,並肯定了她與自己的合一,「因為她愛得多」(路7:47)。祂愛那些愛祂的人,祂對那些忠信於祂的人忠信,將自己賜予那些尋求祂的人,豐富地將完全的喜樂賜予那些渴望獲享祂的愛的人。
為在人心裡點燃這樣的屬神之愛,為在不可分的愛的合一中與天主合而為一,人必須經常祈禱,舉心朝向天主。因為若不斷增加燃料,就會烈火雄雄,同樣,若經常祈禱,人的理性就會越來越深入地居於天主之內,就會在心裡激起屬神之愛。當心為火所燃燒時,就會溫暖整個內在之人,光照並教導他,給他啟示一切它不為人知的隱秘智慧,使他變得如同燃燒的色拉芬一樣,不斷在自己的靈裡侍立於天主臺前,不斷在自己的理性中注視著祂,由這一默觀中汲取屬靈喜樂的甘飴。
4. 口唇祈禱,心神卻不專注,這樣的祈禱是毫無意義的
我們應好好地將聖保祿對格林多人所說的話應用於我們自己身上。(他寫道,)格林多人啊,如果你們只以聲音祈禱,你們的意念卻不專心於祈禱上,反而幻想著其它事情,這對你有什麼用處呢?如果唇舌滔滔不絕地說話,意念卻不思想所說的話,即使你說的話再多,這有什麼益處呢?如果你高聲詠唱,你的肺用盡全力,但你的意念卻不侍立於天主前,也不注視著祂,反而在其它某處遊蕩,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的祈禱不會給你帶來什麼利益。天主不會俯聽這樣的祈禱,它是不會結出果實的。聖西彼廉[4]對此做出了很好的論斷,他說:「若你們不聽自己的祈禱,又怎能指望天主俯聽呢?如果你們不紀念自己,你們在祈禱時又怎能指望天主紀念你們呢?」
5. 祈禱應簡短,但要經常反複誦唸
由那些對將意念提升到天主臺前有豐富經驗的人那裡,我學習到,在心藉著意念所做的祈禱中,要經常重複誦唸簡短的禱文,簡短的禱文比長長的禱文更使人熱心,更有助益。長長的禱文也非常有用,但只對那些達致成全的人有益,而非對初學者。在長時間的祈禱中,沒有經驗的人的意念不能長時間侍立在天主臺前,一般而言,它要為自己的軟弱與易變所戰勝,為外在的事物所轉移,因而神魂的熱心很快就冷淡下去了。這樣的祈禱就不再是祈禱了,由於思想遊蕩不已,而只是意念煩亂了:這既發生在教堂裡誦唸禱文與聖詠的時候,也發生在斗室內的履行祈禱定則的時候[5],這樣的祈禱都要很長時間。但另一方面,簡短而頻繁的祈禱,則更持久不變,因為意念短時間地沉浸在天主內,能以更大的熱心進行祈禱。因此,主也說:「你們祈禱時,不要嘮嘮叨叨。」(瑪6:7)因為天主俯允你們的祈禱並非因為你們做長時間的祈禱。天梯聖若望也教導:「不要試圖用許多言語,免得你的意向因尋找所要說的言語而分散。稅吏因為一句簡短的話,就獲得了天主的憐憫,一個簡短的信仰確認,就拯救了〔十字架上的〕盜賊。在祈禱中使用過多的話,使意念在夢想中分散,而一個詞語或一個短句有助於收歛心思意念。」
但是,有人會問:「為什麼宗徒在致得撒洛尼人的書信中說『不斷禱告』(得前5:17)呢?」
在聖經中,通常「不斷」這個詞是以「經常」的意義來使用的,例如,「司祭們就常進前邊的帳幕去行敬禮。」(希9:6)這意為司祭在某些特定的日子進入第一會幕,而不是說他們日夜不斷進入其中;他們經常去,但不是從不間斷地去。即使司祭全時間在聖殿裡,保持從天而降的火常燃不熄,給它加添木炭,好使火不熄滅,他們也不會全時間地做這事,而是按著班次去做,就如我們由聖匝迦利亞的例子中所看到的:「正逢匝加利亞輪著他的班次,在天主前盡司祭的職務時。」(路1:8)人也要以同樣的方式來思想宗徒規定要不斷進行的祈禱,因為人不可能日夜不斷地保持祈禱。我們畢竟也需要花時间做其它的事情,必須管理我們的家庭事務;我們需要花時間工作、言談、吃喝、休息睡眠。怎麼可能不斷祈禱呢?除非是經常祈禱。經常重複祈禱可以被認為是不斷祈禱。
因此,不要使你經常重複而又簡短的祈禱擴展成言詞繁多的祈禱。這也是諸聖教父所建議的。在《瑪竇福音註釋》中,聖德奧克拉斐特說:「不必長時間祈禱,要簡短而經常祈禱。」(瑪6:7)金口聖若望在註釋聖保祿的書信時說:「無論是誰,若他在祈禱中說得太多,他就不是在祈禱了,而是放縱自己於閑談之中。」聖德奧克拉斐特也在註釋《瑪竇福音》六章6節時說:「過多的話語就是閑談。」宗徒說得好:「我寧願以我的理智說五句訓誨人的話,而不願以語言之恩說一萬句話。」(格前14:19)即,對我而言,更好是簡短地專心向天主祈禱,而非心不專注地說無數話,徒勞地使空中充滿聲音。
還有另一種意義,宗徒所說的話必須按此意義加以解釋。「不斷祈禱」(得前5:17)必須按由意念所做之祈禱的意義來理解:無論一個人在做什麼,意念總要指向天主,以這樣的方式,意念不斷在向祂祈禱。
因此,我的靈魂,現在就開始吧,循序漸近的開始吧,訓練的課程已給你詳細闡述清楚了,因主之名開始吧,按照宗徒的教導:「你們無論做什麼,在言語上或行為上,一切都該因主耶穌的名而作。」(哥3:17)他的意思是,做一切事,首先不是為了你自己的利益,甚至也不是為了你屬靈的利益,而是為了天主的光榮;因此,在你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起的每個念頭上,都要光榮主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的名。
但是,在你開始之前,你要給自己簡短地說明何為祈禱。
祈禱就是將心思意念轉向天主。祈禱意味著以意念侍立於天主前,在思想上堅持不懈地注視著祂,懷著敬畏與希望之情與祂交談。
因此,你要集中思想:將所有外在的世俗掛慮放在一邊,使你的意念朝向天主,完全專注於天主。
[1] 聖迪米特里是羅斯托夫都主教(1651-1709年),他是俄國教會歷史上著名的宣道家之一。他的主要著作是《諸聖列傳》(The Great Collection of the Lives of the Saints)。
[2] 聖德奧克拉斐特是保加利亞總主教,他是十一世紀的拜占庭神學家,著名的聖經註釋家。
[3] 埃及的聖瑪加略(?300-390年)是一位偉大的修道聖祖,他在埃及曠野創建了塞特地方的修道團體。他有《五十靈修講道集》及《偉大書信》等著作存世。
[4] 聖西彼廉是北非迦太基的主教,於258年為主殉道。
[5] 正教修士除了參加在教堂裡舉行的禮儀祈禱外,還被要求每天在自己的斗室裡誦唸某些禱文,作為祈禱的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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