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教父對《創世紀》的註釋(二五)

第三章 創世六日(逐日詳解)(續)

(創1:1-25,2:1-3)

 

四、第四天(創1:14-19)


  1:14-19 天主說:「在天空中要有光體,以分別晝夜,作為規定時節和年月日的記號。要在天空中放光,照耀大地!」事就這樣成了。天主於是造了兩個大光體:較大的控制白天,較小的控制黑夜,並造了星宿。天主將星宿擺列在天空,照耀大地,控制晝夜,分別明與暗。天主看了認為好。過了晚上,過了早晨,這是第四天。

  創世第四天是令那些喜歡將創世六日納入進化論的框架裡的人感到難堪的根源。如果太陽是在第四天受造的,這就絕對不可能將它納入進化論之中了。

  為此緣故,這樣的為進化論辯護的人不得不相信太陽實際上是在第一天就與諸天一起受造了,只是在第四天才出現而已——顯然只有在最初三天遮蔽著大地的雲彩散去以後,它們才出現。【註釋四〇】

  但是,我們應再次提醒自己,《創世紀》最初的幾章並非按照如今掌控這一發展的規律來記述地球的自然發展的,而是記述了萬物的奇妙開始。我們不能隨意重新安排創世的日子來符合我們自己的理論;相反,我們必須使我們的理解力謙卑下來,為能理解聖經經文實際上說了些什麼。在此,諸聖教父總是我們理解聖經的鑰匙。他們是如何理解這第四天的呢?

  諸聖教父一致肯定了太陽與天體是在第四天受造的;他們並非只是在那時才出現的。如果《創世紀》的經文允許的話,為何教父們不接受看起來更「自然的解釋」,而認為陽光在創世的最初三天裡就已發光照耀,太陽只是在第四天能從地上看到而已呢?這是沒有道理的。他們普遍拒不接受這一解釋,這只能意味著《創世紀》的經文不允許這樣的解釋。

在創世第四日,日月、星辰(穹蒼上的光體)的受造。
(請注意:在這一聖像上表明植物已在第三天受造了。)
希臘的前驅聖若翰修道院的壁畫

  金口聖若望寫道:「祂在第四天創造了太陽,好讓你不致以為是太陽產生了白晝。」【註釋四一】

  聖巴西略教導說:

天地先受造;在它們之後,光受造了,分開了晝夜,之後穹蒼與乾地出現了。水聚集到指定之處。地上已經生長出萬物,芳草萋萋,樹木葱欎,花團錦簇。然而,太陽尚未存在,也沒有月亮,免得人們會稱太陽是第一因,是光明之父,免得那些對天主一無所知的人把它當作地上所生長的萬物的創造者。……如果光的受造在先,如今為什麼又說太陽受造是為了照耀呢?……在那時〔即第一天〕,引進了光的本性,如今,這太陽的光體受造,是為那初造之光所準備的工具。【註釋四二】……你不要對我說,它們不可能分開。我肯定不會說將光與太陽分開對你我而言是可能的,我卻要說我們能夠在思想中將事物分開,自然的創造主能在行動中將它們分開。……祂說:「分別晝夜。」不是說產生晝夜,而是管理晝夜。因為晝夜先於光體的受造就有了。【註釋四三】


註 釋

【註釋四〇】這一解釋是由「古老地球/漸近創造論者」和「基督教進化論者」所提出的。

【註釋四一】金口聖若望,《創世紀講道集》,6.4。

【註釋四二】聖若望•達瑪森也說,在第四天創造的太陽與其它光體的受造,是作為在第一天受造的光的「容器」(《正統信仰闡詳》,2.7)。賽若斯的真福德奧多勒為了解釋天主的創造行動的次序,也講述了同樣的教導。對於「為何天主在創造天上的光體之前創造植物,之後再創造動物?」這一問題,真福德奧多勒回答說:「動物有眼睛,不能忍受強光。但是這〔光〕被分配在較弱與較強的光中間,發出適合動物看見的光明。相反,植物並沒有感官。」(《有關〈創世紀〉的問題》,16)

【註釋四三】大聖巴西略,《創世六日》,6.2-3,8。

 

返回「正教教父對《創世紀》的註釋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