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爾圖良

 

(一)護教書

348 (主題欠明)

  當真理以惱恨自己為始時,真理出現了,却為人所仇恨。外人有多少,仇人亦就有多少;但原有的仇人,是因嫉妬而起的猶太人,因執行任務而來的兵士們,以及出於我們太性的自己家裡人。我們每天受到困擾,每天受到出賣,而且就在我們的團體,我們的集會中,我們也受到人家的壓迫,嬰兒這樣的啼哭着,有誰去撫慰呢?判官契洛波與希肋農(Cyclopus et Sirenus)血口噴人,有誰來塞住他們的口呢?即便在妻子身上,誰能找出什麼不潔的跡象來呢?若能找到的話,誰能隱而不言呢?或誰能不互相傳聞而彼此出賣呢?如果我們常常隱藏着,那麼,我們所承認的(道理),幾時才能傳播出來呢?而且,誰能傳播出來呢?一定不是罪犯本人;因為他們由於一切奧蹟的神秘,還該保持信德的緘默。是的,撒馬拉與厄羅西(Samothracia et Eleusinia)受到緘默了;何況,這種奧蹟,由於天主而為人所信仰的,如果傳播出來,有時會引起人們的注目;這豈不更該受到緘默嗎?所以,誰若不作自我廣播,那就裝作外人(不懂道理的人)好了。實際上,若沒有背信之虞,他們常常防備自己的熱誠,受到褻凟;常常在判官前謹慎發言,這何嘗算是外人呀?

349 貞德是教友的貞德

    我們若小心翼翼忠忠實實地保守貞潔,那麼,這個貞德,便保護我們,避免任何淫惡:不但不會犯親姦,或濫用婚姻權利,即一切淫穢猥褻的罪,也能避之若污,絕不沾染。有的人,除守貞外,還加以節制的美德,少年老成,更能妥善地保障自己,免陷這一類的錯誤陷阱,假設你們(外教人)思考一下,你們便會明白:以上這一切的罪惡,是在你們(外教人)身上的,因此,在我們基督徒──教友──身上,不會有這樣醜行。

350 用世界、用靈魂來證明天主實有

  我們所事奉的,是獨一無二的天主;這個世界,以及世界上的形形式式,不管是物質體,或精神體,都是天主一命而成的;天主還用祂的理智去佈置一切,用祂的德能,去從虛無中,創造一切,以彰顯祂的威嚴,因之,就是希臘人,也稱世界為「科斯瑪」意即「有次序者」,這就是他們不願承認而不能不予以承認的可愛的至高主宰。你們願意,從祂的種種工程,也就是我們所賴以容納、居住、享受、踐踏的大地,來證明祂的存在嗎?你們願意從這靈魂的本身,來顯示祂的實有嗎?其實,我們的靈魂,雖然受到肉身──猶如監獄──的牽累,惡意的困擾,情慾的衝擊,以及邪神(偶像)的魚目混珠,却還能像在醉酒初醒中,像在矇隴睡夢中,像在新病初癒的神情中,依稀茫茫地瞻望到天主;生命臨危時,人還呼喚天主;稱天主為偉大者,善良者,一切都是天主給的……種種稱呼,不一而足,人常又稱天主為判官,說:「天(主)看見的」,「聽天(主)由命」。「天(主)要酬報我的」……噢,這是基督信徒靈魂的一種自然證據!最後,人總是說:.「仰望蒼天吧!」但從來不說,「仰望加比刀吧」──(Capitolium──羅馬七山之一,上建太陽神廟)為什麼?因為人都知道:蒼天才是活天主的寶座;天主,就是從天上降下的。

351 基督徒是由學習而成的

  從前我們也曾嘲笑基督的道理,如今我們却是你們中的一份子──基督信徒──了,所以基督信徒,是由學習而成的,並非生性就成的。

352 基督又是天主又是人

  其實,眾人的處境,常是一樣的;從古以來,天主從各處民族中挑選那些比較忠信地奉事祂(天主)的人,用聖寵來感化他們,使他們更能度着有紀律的生活。因此,時候到了,那天主所預告的,來改造與領導人類的那位入世了,那就是天主子基督。所以祂就是(天主的)恩寵與(人類)紀律生活的導師與中保,也就是全人類的嚮導與光明,祂也就是先知們所預言的「天主之子」;可是祂的出生,不像常人之子,由父精而受孕……「天主之子」的母親,是白璧無瑕的,看起來她有丈夫的,却沒有同房,但我所說的要點,是指祂誕生的性質而言,其實,我們早已說過:天主曾用祂自己的「言」,「智」,「能」來創造世界萬物。……我也也同樣認為,天主藉以造成萬物的「言」、「智」、「能」,以精神為萬物固有的基本精華,寓於其中的「言」發出話來,「智」遵照進行安排佈置,「能」則予以全面執行。我們知道:祂是從天主所發出的「言」,這也就是「祂的受生」,所以,祂是「天主之子」;與天主同一性體,故祂也就是天主。
  再說:天主(聖)神;祂好比光線,當光線從太陽出來時,它成為太陽的一部份;但是太陽,却在光線之中,因為,這是太陽的光線,並沒有和太陽分離,却是從太陽中伸展(照射)出來了。照樣,天主聖神,出自天主的天主,猶如光之出於光體一般,光雖向多方向照射出去,但它的光體,還是原封不變,絲毫沒有損失,照樣,那出自天主的天主(聖神),和天主之子,同是一個性體,一個天主。這樣,天主聖神,出自天主的神(氣),與天主出自天主;說法固然有異,但實質不變;雖說:祂出自天主(性體),但祂與天主(性體);並不分離。
  因此,我們要說回來了:這道天主的光,射入一位貞女(瑪利亞)身上,祂(聖子)便在她的胎中,形成肉軀,生下來就是天主也是人。祂受人哺養,長大成人,發表言論,道理,做事情,這就是基督本人。

353 人有劣根性,常該自制

  惡魔的工作,就是打倒人類;是以人一開始,就潛藏着惡(神)的(惡意)──陰謀,為此,人的肉體,固應予以拆磨,且有時為肉體非常難堪的,但靈魂也該予以控制,要進退適度,不可造次。這就是說:人對組成自己的二個要素──肉身澳靈魂,都該謹予調整,保持平衡……其實,凡是神體,都像有翅膀一般,輕盈神速,不拘是天使或惡魔,都是相同,所以他們各處都在;整個世界為他們都像一個地方,無遠勿屆;一有事情發生,他們立即知道,不必互相傳報,為此,我們相信:神就是「神速」,和笨重的物體,迥然不同。

354 基督信徒,佈滿各處

  我們(天主教教友)是昨天的人──存在不久的人──而我們却已充滿了世界,且也充滿了你們的城市、島嶼、碉堡、鄉鎮、市場、營盤、部落、社團、王宮、議院、市政廳,……除了你們的廟宇外,到處都有我們(教友)的足跡,我們可以屈指數出你們的軍隊,而我們教友,將比一省的兵數還多。假設我們的紀律,不是「寧死不殺人」的話,那末,我們怎能不備戰呢?即使寡不敵眾,我們也怎能不甘心作殊死戰呢?可是我們能夠做到:我們不抵抗,不背叛;只表示我們:義正詞嚴,駁斥你們的邪說,絕不能和你們苟同,假設我們,從那遼遠的人心中,切斷你們這樣強大的武力,那末,任何居民,都會脫離你們的統治;你們也就因此自食其惡果了!無疑地,那時候,到處滿目瘡痍,一片凄凉;你們也會相驚失色,彼此要責問道:「我們統治了誰呢?那剩下來的,不是仇人多於居民嗎?」

355 基督信徒的紀律生活

  我們對那傻傻的馬戲團,無恥的戲劇場,以及對那殘暴的決鬥,虛妄的拳擊手,不聞不問,一無所見,一無所語。

356 教友和教外人不同

  我們知道:有些人,心熱如焚,酷愛教友這樣的行為。他們說:「看,他們(教友)彼此相愛,而我們自己却彼此憤恨;他們甘為他人而犧牲生命,而我們却準備殺害他人。」

357 外教人,嫁禍於基督信徒

  外教人(妄)想任何公共的災禍,民眾的不幸,總是來自基督信徒,假設提伯里河(Tiberis)水漲,淹沒城牆,假設尼羅河(Nilus)水位上升,造成汜濫,假設天搖地動,有荒年有瘟疫,外教人立刻就狂呼亂叫,把基督信徒餵獅!

358 基督信徒,不和外教人一樣

  擠滿了監獄的都是你們的人,在礦山裡哀歎的,被喂給野獸的,也是你們的人:鬥獸士表演時,也都是用你們的罪犯來喂野獸的。這裡沒有基督信徒,除非僅僅是以基督信徒的名義;如果其中有人以其他名義而受處分,他就已不是基督信徒了。

359 永遠的關鍵重大

  人類將按其在生時之功過,而獲得(來生之)報應:因此,我們該想想來生之永遠,關鍵,何等重大!到那時候,不會再有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但我們在今生如何,來生亦將如何,永不變更:在生時,凡奉事天主者,將來帶着永生的本質,還是永遠事奉天主,與天主同在;在生時,誰若不事奉天主──(褻凟天主),那末,天主將保存其不死不滅之性體,使之永遠受到不滅的火刑,不得與天主同在,實際上,就是(外教的)哲學士們,也知道各式各樣的神秘的公開的火(刑)。可是,人類所應用的火,和天主審判時所發顯的火,奚啻霄壤之別,這好比是從天打下來的雷火,又好比是從地中心到山頂上冒出來的烈火,儘管煎熬焚燒,却永不燒燬人靈;它只叫人的受刑苦,以償補其所犯之罪。那時候,那些得救的人,高高在上,宛如常熱之高山(永遠熱愛天主),却永遠不會被燬,化為灰燼。這就是將來永火的明證,也就是維持永罰判決的準繩,這是受火燒的山,儘管受燒,却還是存在,那些天主的仇敵,企圖謀害天主者,盍不三復思之?

360 基督徒的血便是種籽

  儘管你們磨難我們,煎熬我們,懲罰我們,粉碎我們,我們都不怕;因為你們的罪行,正是我們無罪的明證,天主既為我們受苦,我們便甘心受苦。因為就在最近,基督信徒,寧願受獅子的吞噬,而不願被誘做不名譽的事。你們也承認:我們基督徒堅信:被誘犯淫罪,比被罰死刑,更為殘酷。可是你們的殘酷,即使竭盡你們誘媚的能事,也無濟於事,我們給你們殺害──收割的越多,我們的信友人數,亦越多,蓋基督徒的血便是種籽。

(二)向殉道烈士證道

362 監獄勝過普世

  (烈士們,)你們不要因為與世隔離而感到恐怖不安。如果我們深深地去想一想:這個世界本身,更好說,也就是監獄,那末,我們就會瞭解:你們已由你們所進入的監獄而脫離了監獄──即已由入世而出世──了。世界比監獄更黑暗,已蒙蔽着人的心臟;世界的鎖鍊比監獄裡的更粗更多,已束縛了人靈的本身;世界的淫穢比在監獄中的更醜,已使肉慾猖獗;最後,世界比監獄已收容了更多的囚犯,竟至整個人類;因此審判世界的,不是總督,却是天主自己。
  (噢!)你們是受讚揚者,也許你們希望從監獄中,移往他處被看守,固然監獄有黑暗,但你們本身就是光亮;監獄有鎖鍊,但天主將親自為你們,解開鎖鍊;監獄那裡,醜氣難聞,但你們就是溫柔的香氣;你們等候着判官,但你們本人,就是審判自己判官;(老實說),唯有貪戀世福的人,才會在監獄裡,愁眉不展;基督徒,即使不在監獄裡,也棄絕世俗;但在監獄裡,他們也棄絕了監獄本身(毫不介意);你們雖身在世上,却已脫離世俗;那麼,你們在監獄,一點兒也不要介意;況且,縱然你們失了一些生活的樂趣,那也正是失了小利,以獲大利的──一本萬利──的好生意!
  如今我還沒有講到,天主為殉道烈士所準備的賞報哩。有時候,我們把世俗的生活,和監獄的生活,互相比較;(我們發覺),人在監獄裡,精神所獲得的,遠比肉身所失去的為多;而且更進一步,肉身因着教會照顧,也並沒有失去它所應該享受的「友愛聚餐」,何況殉道者,常可利用信德,來振作自己的精神。
  此外,你見不到邪神,也見不到他們的偶像;你不會參加(外教)民族的慶節,也不會為他們的「烏煙瘴氣」所玷污;他們觀眾的狂呼亂叫,兇狠殘暴,猥褻污穢,不會打擊你,你也不會注目於他們公眾的淫穢場所;對於一切惡表,誘惑,惡劣的處境,就是那即來臨的迫害,你也無動於衷;這樣,監獄之於基督徒,正如曠野之於先知,獲益匪淺!從前吾主耶穌本身,也屢次退入曠野,以便遠離世俗,更能自由地──歛神──祈禱;祂曾在祂的宗徒前,也是在曠野裡,顯示榮耀。為此,我們改名監獄為隱居的曠野吧!在那裡,肉身固被拘禁,但正因為肉體被拘禁而精神獲得自由,逍遙自在,精神既然逍遙自在,不受時空的限制,更不為「銅牆鐵壁」所阻礙,一直奔向天主的大道,真是自由!幾次你神遊天外,你亦幾次,將不在監獄裡了;心靈既然在天上,自然一點兒也不覺緊張而煩惱了。

363 修德的辛苦

  競技者,嚴守紀律,鍛鍊體力,自我控制:不行邪淫,亦不貪飲食的美味;他們「臥薪嘗膽」,苦心鍛鍊;他們越是辛勤地苦練,他們亦越是希望獲勝,他們所以要這樣做,如保祿所說的(格前9:25),是為了爭取可朽可腐的冠冕;而我們所以要奮鬥,是為了爭取永遠不朽的冠冕,所以我們應視監獄為武士競技的場所;在那裡,我們要好好地忍受一切的困難,來鍛煉我們自己,以爭取決賽的勝利。因為「德行」從艱苦中修成;沒有艱苦,也就沒有德行,自告崩潰!

(三)靈魂實有的論證

364 原罪的毒害

  你說:撒殫到處困擾,蹂躪與詛咒人類,是的,撒殫就是我們所說的惡天使;牠是製造一切錯亂的技師,古往今來的騙子;牠從開始,就誘騙原祖(亞當)違犯天主的誡命;結果,不但元祖自己受罰死亡,而且以後,凡從他所傳生的人類,也莫不染到原罪的毒害,受到懲罰。

(四)論看戲

365 天主是萬物的造主

  誰也不能否認:人與生俱知:天主是萬有的創造者;是祂創造了萬有,是祂創造了人們佔有的一切美物。

366 基督徒不宜看外教人的俗戲

  我們還要用多少方式來證明呢?!從這些(外教人的)戲劇中,能有什麼好叫天主喜歡呢?那天主不喜歡的事,天主的僕人可以去做麼?!如果這一切,為了魔鬼而製作的,而且我們早已證明過:凡不屬於天主,或不為天主所喜歡的事,無一不是屬於魔鬼的而由魔鬼所誘導而成的;這也就是魔鬼的排場,早已為我們在洗禮中所棄絕了。顯然的,那已為我們棄絕的魔鬼排場,我們不該用任何言行去參加,甚至親自去觀看。否則,豈不是我們背信,背誓,我們自己撕毀了我們的宣誓書麼?因此,我們還有什麼話,好用來回答這些外教人呢?況且,這些外教人,早已公然責問我們:基督徒,也可以看戲麼?由是觀之,連他們外教人也知道:基督徒,一定拒絕去看戲。所以,谁不遵守(洗禮時)的諾言,那就顯然背信了,可憐在這樣的人身上,還剩下什麼希望呢?谁若不棄甲曳兵而走,不背棄聖洗聖事中的主要諾言,不撕毀自己的宣誓書,他也決不會(背教)轉到敵人的陣營中去!
  況且,這人(看戲人)看戲時,處在一點兒也講不到天主的場合裡,難道會想到天主麼?我認為:那時候,他在他的心裡,將勉為其難,維持平安,顯示莊重,但終為那輕佻行為所震驚,六神無主。而且在每場戲裡總免不了有男女親熱的惡表;那時看戲人,動情乎?半推半就,終至「星星慾火」,竟致「燎原之勢」,一發而不可收拾,可歎孰甚!
  再者,看戲人,去看戲之前,總想去拋頭露面,看看人家,並不想去犯罪;可是,待至看戲時,人群嘈雜,喊聲震天;靡靡之音,伴着樂器而傳出,翩翩仙舞,挾着武士而上演,能不無動於衷乎?決鬥人的三齒叉,直直穿進護胸甲,作野熊般的撕殺,他能不覺得一時「痛快淋漓」麼?願天主免除這樣的無法無天的「狂歡」吧!啊!那從天主的「教會」,走進魔鬼的集會,還成怎樣的人呢?豈不是從天空掉進泥淖裡麼?你那雙舉向天主的手,可用來為那些戲子(拍手)捧場麼?你那個唸着神聖的「阿們」之口,只該讚頌天主與基督,怎能用來為武士們吶喊叫好呢?
  為此,在這種場所,為什麼魔鬼不攢進去呢?由吾主作證,亦有例可舉:去看戲的婦女,帶着魔鬼回來。所以在驅魔禮節中,不潔之魔,曾不斷地受到責斥:不得侵入信友……這實在是理所當然的!

(五)論異端者的藉口

367 信仰要純正

  我們要隨着耶穌基督,根據福音,不該好奇,更不該標新立異,尋求新知,當我們信仰(道理)時,我們只願信仰,不願別的,因為在我們信仰之先,不該信仰那信仰以外的道理,才是。

368 基督命人信仰真理,並不命人建立信仰

  先前我曾講:基督一定曾頒佈訓令,令普世萬民,都該信仰祂;因此,人人都該竭盡所能,尋求信仰;既獲信仰,便該信之無疑。但你不可無限期的尋找;一旦找到了,你便該停止尋找,便該信仰你所找到的真理;你也不必再去尋找,但該保持你所信的真理;而且,當你信祂的時候,你也不該再信別的東西了;所以,既然,你找到了信仰,而信仰祂了,你便不該再向祂追問當信的真理;祂只命你尋找信仰,而不命你去建立信仰的真理。對於這點,若有人懷疑,我們便給他證明:建立信仰的是基督,不是別人。

369 教會的信條

  我們所辯護的,所明認的信條是: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天主;祂不是別的,就不是別的,就是世界的創造者;祂藉自己從太初所發的「言」,從無中創造了萬有;這「言」也就被稱為祂的子;從前古聖祖,古先知,常以各種方式,稱祂(子)為天主;最後,祂(子)由天主父的神,父的神能,降生於童貞女胎中,受孕成人;迨出生後,便被命名為耶穌基督;祂頒佈了新的律法,以及對天國的新許諾;祂顯過德能(奇蹟);祂被釘於十字架上而於第三日復活,升了天,坐於天主父之右;她當打發聖神的德能,來使人信仰祂;祂將帶着榮耀,再來導引諸聖,進入永生,享受那預許於人的天國福樂(碩果);至於不信仰祂的人們──褻漬天主者──祂將予以懲處,罰入永火;總之,不管聖人惡人,祂都先叫他們復活,然後分別予以賞罰。

370 聖經與傳統

  真理,紀律以及基督的信理,在那裡發現,那未,那真理的聖經,真理的講解以及一切基督徒的傳統道理,也就在那裡找到。

371 各處教會,都從宗徒們傳下來的

  宗徒們……從這裡啟程,走遍全球,曾向寓民宣告這同一的信德道理;並在每一城市,建立了(基督的)教會,作為傳播信德,宣揚真理的中心;這樣,他們夙夜匪懈,便形成了今日的教會;這樣教會,從宗徒們傳下,日益發展,永世勿替!
  其實,凡事總該追本溯源。所以如今滿佈各處的教會集團,莫不來自一個宗徒傳下來的教會,這樣,各處眾多的教會,證明出自同一教會,那就是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這樣,各處眾多的教會,和平共處,互相通功;同稱弟兄,同受款待;此無他,蓋大家具有共同的聖事,共同的傳統故耳。

372 唯有從宗徒傳下的道理,才是真理

  因此,我們要說明:如果主耶穌基督,曾派遣宗徒們所講道,那末,除了基督所建立的宣道師以外,我們便不該接納其他的宣道師;因為「除了父外,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瑪11:27)而且,除了子所派遣講道的宗徒們外,也就是除了祂所啟示的人外,子似乎沒有啟示於其他人了。
  可是他們宣講什麼道理呢?也就是說:基督曾啟示他們什麼呢?不消說得,那就是我所宣稱的,是從那宗徒們親自建立的教會,起初親口所講的,後來用書信傳下來的道理,如果事實如此,則可證明:凡從宗徒傳下來的道理,都是信德的根源,都是孕育着真理。毫無疑問地,人只該接納那教會從宗徒,宗徒從基督,基督從天主得來的道理;至於其他的旁門左道,人該一律視之為謊言,都是與教會的、宗徒的、基督的、天主的真理,背道而馳。
  從此可知:我們上面所宣示的信條,實是便自宗徒們的真理;而其他的邪說,無非是謊言而已。我們既然和宗徒們所傳的教會,完全共融一致,自然我們的道理,完全統一;這也就是真理的明證。

373 伯多祿積習難返

  如果伯多祿受責,因為他和外教人一起生活,後又因怕人情而又和外教人分離,那末,一定的,這是因為伯多祿的積習難返,並不是道理本身的缺陷。

374 教會由聖神默導,不能錯誤

  假設各處的教會,都錯了,那末,宗徒的證明也受騙了那基督從父處求來的,叫祂做真理導師,指引教會入於真理的聖神,對教會一點也不負責(敬重)了,這是可能嗎?那天主的管家,基督的代理人,失職,不盡本份,任人隨便領悟,隨便信仰,不管宗徒所傳的道理,竟致各信各的道理,大家在信德上錯誤……這又是可能嗎?

375 異端者的道理,不是從宗徒傳下來的

  再者,假設有人敢把那不是從宗徒傳下來的道理,混進教會去,着起來,魚目混珠,也像宗徒傳下來的道理,那末,我們可以說:他們先該抹殺教會的根源,先該改變主教們的聖統制。因為我們的道理,從宗徒們,直接傳給宗徒們的門弟子,再由他們,直接傳給主教們……這樣,前仆後繼,從不間斷,這是教會道理流傳下來的方式,例如:斯米納的教會,是由波利卡普主教直接從若望宗徒傳下來的;羅馬克肋孟的教會,是直接從伯多祿宗徒,建立下來的,至於他處的教會,一定也是這樣從宗徒傳給主教們,都以宗徒為根源。
  請設想一下,異端派的道理,是這樣嗎?這簡直為他們是褻凟天主!即使他們要假託這樣,也是無濟於事;因為他們的道理,若和宗徒傳下來的道理一比,那就顯得凌亂紛歧,矛盾百出;根本不是從宗徒,也不是從宗徒的門弟子傳下來的,蓋從宗徒傳下來的道理,決不彼此矛盾;從此可知:他們的道理,是從別處傳來的;他們的教會,也不是由宗徒或宗徒的門弟子所建立的,而是落後得很多,他們自己建立的;而且,他們如今還在天天自行建立新教會(新異端教會)哩!其實,他們的道理,雖與我們的道理接近相似,但絕不能算是宗徒的,也並不孕育着同一的信仰,這樣,一切異端派的人雖自稱是從宗徒傳下的,帶着我們真理的外形,但事實上,他們的道理,既不是宗徒傳下的,自然也無法證明是宗徒傳下來的,因此,那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無論如何,總不能接納他們的教會,和他們互相通功,互通平安;那就是因為他們的聖事,和我們的不同,根本不是從宗徒傳下來的。

376 各處教會顯示:都從宗徒傳下來的

  請你巡視各處的教會(團)吧!你會看到:有的地方的教會,還有宗徒們,當時當主席坐的寶座哩;有的地方的教會(教團),還誦宣讀宗徒們親筆寫的書信;他們,大家代表自己教團的特色──面目,却異口同聲,一律跟隨宗徒們的傳統道理。看,和你最近的阿哈雅(Achaia)那裡有格林多人的教會,如果稍遠一些,在馬其頓(Macedonia)地方,有斐理伯人的教會,有得撒洛尼人的教會;如杲你再跑遠一些,到亞細亞去,你可看到厄弗所人的教會;如果你到意大利去,你可看到羅馬,那就是我們教會權威的所在地。啊!這是多麼幸運的教會,為了她全部的道理,宗徒們,曾傾流過自己的血!看,這邊有伯多祿,效法吾主(被釘),殺身成仁!那邊有保祿,步武若翰芳踪(被斬)(榮獲勝利冠冕),壯烈犧牲!這邊還有若望經過油鍋煎熬而無恙後,被放逐的荒島!

377 異端派人,不算是基督信徒

  既然,事實昭彰,真理屬於我們,教會亦按着次序,由天主交給基督,由基督交給宗徒們,由宗徒們交給我們,一脉相傳,那末,我們的主題,非常明顯,而我們的理由,也非常清楚,那就是我們,不該允許異端派人,來參加我們聖經的討論,因為我們證明:他們沒有聖經(不隨從聖經),不屬於聖經的人!
  既然,他們是異端派人,他們是自己選擇了異端派人的名銜,便不能從基督而來,也自然不能再是基督信徒了,所以,他們既是非基督信徒,自己無權再用基督信徒的字樣了。因此,我們理應質問他們說:你們是誰?你們何時且從何處來的?你們既不是我們的人,那末,你們在我們中,還做什麼呢?喂,瑪西翁!(Marcion)你有什麼權利,還來砍伐我的樹林呢?喂.,瓦倫廷(valentine)你有誰的准許,越過我的水泉呢?喂,阿培肋(Apelles),你從那裡有權來移動我的邊界呢?什麼?其他異端徒,你們可任意來播種,任意來放羊嗎?不!這是我的基業,我早就佔有了,我有堅強的證件,我就是從那些原主手裡,採過來的;我就是宗徒們的嗣子;我宣誓:我堅守我的信德的基業;我要小心保守那個,由他們小心翼翼所傳下來的信德的證件!至死不渝!一定的,他們(宗徒們)要取消你們嗣子的名份,永遠看你們是外人,是他們的仇人!

378 異端派,是由惡魔唆使所致

  試問:誰使他們,以假亂真,而成為異教徒呢?那是魔鬼唆使他們,背棄真理;魔鬼竟把天主的聖事,也當作偶像的神秘東西!魔鬼還親自把牠的幾個親信徒弟浸水沐浴(當作聖洗聖事),還預許他們消除罪惡;如果你不健忘的話,你還記得牠把(主教的)高帽子,作為牠前面的士兵信號;牠也舉行獻餅禮,象徵着復活,而用刀劍來作冠冕的代價。什麼?牠還規定證婚的最高司祭,牠也有貞女,也有節制的人們!

379 異端教的混亂情形

  異端派的婦女,不管她們多麼凶暴,竟敢教訓人,敢與人爭辯道理,敢給人行驅魔禮,敢給人治病,也許還敢給人浸水沐浴哩(付洗)!他們的晉秩禮(神品聖事),多麼冒昧輕佻,游移不定!他們晉秩為執事的,有時是新奉教者;有時是醉心於世俗者,有時還是我們的背教者;他們既無真理,還以此為榮哩!其實,他們的陣營,一片叛亂,自作自受!看,今天是這個主教,明天却是另一個主教做主教了!他今天是六品修士,明天他却降為讀經員了!今天他是長老,明天他却變成世俗人了!還有世俗人──平常的信徒──竟任司祭(司鐸)的聖職,豈有此理!

(六)論祈禱

380 祈禱的高貴性

  因此,要是我們想念天使們的生活,那我們就在此世,已在學習將來在天上,歌頌天主,永享榮耀生活的任務。

381 祈禱要端莊

    我們要謙誠端莊地朝拜天主,向天主奉獻我們的祈禱;我們的雙手,固然要高舉一些,却不要過份,連面目也昂然抬起了。因為聖經上所說的那個稅吏,不但禱詞謙恭,而且,連他的面目也不敢抬起,低垂下地,無怪乎他離開時,遠比那氣昂昂的法利塞人,要聖善得多哩!至於祈禱的聲調,也應該柔和;難道需要高聲大叫,天主才聽到我們的祈禱麼?不!天主好比一位窺測者,祂不是聽聲音,却能窺測人心,燭幽洞微。

382 教友不但領聖體,還要參與聖祭

  相倣的,一般人,在定期(朝拜聖堂)的日子,並不認為:他們應該參與祭祀的祈禱:他們想他們一領了主的身體──聖體,那朝聖禮,也就結束了,但我要請問:「領聖體」,是為結束你對天主的敬禮呢?還是「領聖體」,是為增加你對天主的感恩?如果你站在天主約祭臺前,(參與聖祭),豈不增加你朝聖的隆重性嗎?其實,你一領了聖體,你便一舉兩得:一方面你參與聖祭,另一方面,你也獲得了聖祭的碩果,真所謂「一箭雙鵰」。

383 貞女要蒙首帕

    某貞女,已獻身於天主,可是她梳頭打扮,竟完全像一個(結婚的)婦女!為此,貞女若要守身如玉,應完全表示貞女的身份;若她為了天主而隱藏身份,則應完全隱藏才是……貞女呀,你如果是貞女,就該知恥,蒙着首帕吧!你如果是貞女,不要拋頭露面任人觀看!不要令人「側目而視」!也不要令人感到:你在騙他。你如果蒙着你的頭,你就明白表示:你已結婚了,這不是欺騙;蓋你實與基督結了神婚。你既已把你的肉體,交給了祂,你就該遵守你夫君的紀律;要是祂叫別人的妻子蒙首,那末對祂自己的淨配更要如何呢?

384 祈禱的條件

    關於祈禱的時間,沒有什麼規定:聖經但命我們:隨時隨地,不斷祈禱;但我們不可在公共場祈禱,怎能說:隨地祈禱呢?(參閱弟前2:8)聖經所說:「隨地祈禱」,意思是說:祈禱要抓住公共場祈禱,也要視人的需要而定。……
  至於祈禱的時間,我們對外表遵守一日數次的祈禱時間──即第三、第六、第九時辰,不可等閒視之;這是隆重的公禱時辰,聖經上也未嘗不可找到的。
  第一次聖神降臨於門徒集合時,是在第三個時辰──(上午九時);伯多祿得到神視,見到由天上降下滿盛着不潔之物的器皿,那正是在第六個時辰,他上屋頂祈禱的時候;同一伯多祿,偕同若望上聖殿,治好胎生瘸子的祈禱時辰,正是第九時辰……我們一日,至少三次朝拜天主,向聖父聖子聖神,奉獻我們的敬禮,不消說,那清晨和晚間的祈禱,還不算在裡面;那是合情合理,無庸勸告的祈禱時間。此外,信友進食前後的祈禱,也是應該的:因為神糧──祈禱,該先於形糧,天上的(事物)在前,地上的(事物)在後,那是理所當然的。

385 祈禱的條件

  天主既然催迫我們去求祂,那末,我們若切實誠心地來求祂,祂將會拒絕我們麼?我們所唸到的,聽到的,看到的,有關祈禱效能的證件,不知有多少哩……唯有祈禱,可得勝天主!但基督決不願意求什麼「壞事」,祂要賜予我們一切美德,因此祂(在世時)所行的,無非是起死回生,療治疾病,恢復健康,驅除邪魔,以及開啟獄門,解除無辜者的鎖鍊而已。同樣祂如今所賜之恩,也無非是:赦免罪惡,祛退魔誘,消除迫害,憂者獲慰,苦者獲安,旅者獲歸,風浪得以平息,盜賊得以警惕,窮者獲濟,富者獲致教訓,失足者回頭改過,善良者恆心修德……總之,祈禱是信德的干城;我們為仇敵所包圍,「四面楚歌」,而祈禱正是我們禦敵的堅甲利兵,所向無敵。為此我們總不要躊躇滿志,疏忽祈禱,日唸日課,晚守夜,醒寤祈禱,我們以祈禱為武器,保衛我們的「王旗」,天使們為我們吹起號角,等待我們祈禱,一總天使,以及一總受造之物,都和我們,一同祈禱!此外,馬嘶、牛嘷、羊跪乳,也無非是天然的祈禱,飛鳥凌空,啁啁叫,張翼作十字狀,亦不是祈禱的姿勢嗎?那麼,我們對祈禱的責任,還嘮叨什麼呢?吾主耶穌本人,也曾祈禱過,願光榮與德能,都歸於祂,萬世無疆!

(七)論洗禮

386 人欲得救,必該常作基督信徒

  這真是我們幸福的聖洗聖事,使我們滌除諸罪,脫離過去的黑暗而進入永生!……我們按我們耶穌基督而言,真是生在水裡的「依克東」──希臘語,正是由「耶穌基督」首字母所組成──解釋小魚;其實,我們若不常留在水裡──(恒心做基督徒)──也就不會得救。

387 洗禮滌除人罪

  任何水──洗禮,一呼了天主,都會獲得赦免原罪的聖事神效,因為天主聖神,立即從天上降來,用水來聖化人靈,使人靈與之共享聖德的恩澤,雖然,洗禮只是一個簡單的象徵行為,但我們所沾的罪污,實因水洗而得以滌除,(真是奇妙!)

388 洗禮後的傅油意義

  從水裡出來後,我們就傅上祝福的油。這也就是按古例,用那藏在(牛)角裡的油,來為新司祭傅上的傅油禮,古時亞郎(Aaron)(司祭),曾受得梅瑟(Moyses)傅油;因此,他被稱為傅過(聖)油者;事實上,基督就以此為名,解釋傅過油者,這只是精神方面的意義,因為祂(基督)是由天主,父用聖神來傅油者,宗徒大事錄上記載說:「……黑落德和般雀比拉多與異民和以色列人,聚集在這座城內,反對你的聖僕人耶穌,反對你的受傅者。」(宗4:27)
  這樣,在我們身上,實際受傅,而在靈魂方面,也實際受益;這好比在洗禮中,我們的身體,實際受洗而我們的靈魂,也因此而獲得赦罪的神效,完全一致。
  之後,覆手呼求聖神,並請求聖神祝福。

389 若翰洗禮與聖洗聖事不同

  從宗徒大事錄上,我們獲悉:人若領受若翰的洗禮,並不獲得聖神,他連聖神的名字也沒有聽到過,因此,若翰的洗禮,既不賜予天恩,也就不是天上的(聖)事。

390 洗禮的重要性

  命令是這樣的,不領洗禮,誰也不會得救,這是由於吾主,曾特別說過: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若3:5)

391 洗禮的方式

  洗禮的規律,洗禮的方式,都有明文規定:「你們要去使寓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瑪28:19)

392 異端者已不是基督徒了!

  無論從吾主的福音上,或從宗徒們的書信裡,我們只有一個洗禮,因為天主只有一個,所以也只有一個洗禮,在天上也只有一個教會,但對異端者而言,誰都應該吐棄他們所固執的一切,毫無保留餘地。這原是我們的命令。異端者,和我們的行為規誡,毫無關係;他們一定是我們的外人;他們自作自受,自絕於基督的團體。我也不該知道:我們視為命令的,他們視為什麼,因為我們與他們,截然不同;我們的天主已不是他們的天主;我們的基督,已不是他們的基督,所以我們的洗禮,也已不是他們的洗禮。既然按理而論,他們沒有我們的洗禮,那末,毫無疑問地,他們也沒有洗禮了;他們也不可算入那有洗禮的人數中了。所以他們,既然沒有,也不能領受(我們的)洗禮,可是我們對此,早已在「希臘人」這書內詳論過了,玆不多贅。總之,我們一次受洗了,我們的罪,便一一洗淨無疑,絕不該再受洗禮。

393 血洗

  的確,我們還有一種洗禮,那就是一種血的洗禮。主對這種洗禮,曾說:「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路12:50)其實,祂如今早已受過這種洗禮了;因為誠如若望所記載的:祂已經過水與血來臨了;是的祂已用水受洗了,也已因自己的血,受到光榮了;因此祂用水來呼召我們,祂用血來選擇我們;祂曾從自己的被剌透的肋旁之傷內,流出血和水,來完成了這兩種洗禮,務使那凡賴信祂的血的人們,獲得水洗,凡獲得水洗的人們,還獲得暢飮祂的(聖)血,誠然,這種(血的)洗禮,一方面代表水洗,即使沒有接受水洗者,亦不例外,另一方面還使亡羊歸棧(重獲永生)。

394 付洗是主教的職權

  如今我要對授洗與如何勸人受洗的問題,作一個小結論,第一,有權給人付洗的是至高司祭,那就是主教;第二,長老──神父──與執事,也可給人付洗,但為了和平,為了尊敬教會,他們應請求主教的准許,第三,在俗的信友,也有給人付洗的權利,因為教友,既然領受了洗禮,也就有權給人付洗;但若人家,已請了主教,長老或執事,則普通教友,不得給人付洗,原來天主的言詞,誰都知道的;如同注冊於天主的洗禮,人人可以給人施行。可是,教友要特別注意禮貌,要知恥;付洗既是神長的權利,教友就不該越殂代疱,執行主教的任務,須知:與主教爭權,那是產生分裂的母親;至聖的宗徒說過:「凡事我都可行.,但不全有益。」(格前6:12;10:23)。這就是說:普通教友,只在緊要的環境裡,迫於人、時、地的需要,才可以給人付洗:因為人在危急時,若你能付洗而不予以付洗,那你便成為他喪亡的原因,豈不罪大惡極嗎?!

(八)論懺悔

395 賞善罰惡

  天主是賞善罰惡的判官;所以,誰若行善,天主該予以賞報;誰若作惡,天主該予以懲罰。

396 懺悔的重要性

  因此,一切罪惡,無論是肉體的或是心靈的,也不管在行為上,或在思想上,都要受到審判,受到處罰。但是,人若懺悔己罪,天主便允予寬恕;祂對民眾說:「若惡人侮改,……必得生存。」(則18:21)又說:「──上主的斷語──我決不喜歡惡人喪亡,但却喜歡惡人歸正,離開邪道,好能生存……」(則33:11),所以懺悔就是生命;懺侮,就會免於死亡。你是罪人,和我相仿(而且我承認,我犯罪更多;你還比我好一些哩)去吧!懷着信心!這好比是大海裡的一塊救命木板;你若緊抱着它,決不淹死!這種信心,便是你罪人的救命板,不但使你不會淹死,還使你安登天主仁慈的口岸,(獲得永生)。──(此處似乎作者,暗指懺悔聖事──譯者按)

397 懺悔是赦罪的條件

  可是,誰若不盡懺侮的義務,而願得罪赦的恩賜,那簡直是:不付代價而伸手索貨,那是多麼不該的事呀!原來「懺侮」是我主所規定的赦罪代價──條件──。人若懺悔(侮改),我主便免予懲處。

398 懺悔是第二得救之門

  的確,人在領洗後,已關上了無知犯罪的大門,但天主,還容許惡魔的毒(箭),射進門來;祂──天主在門口,還設立第二懺侮之門;誰若敲門,天主還為他開門。但請注意第一次,你(在領洗時)已敲過門;所以這是你第二次敲門了;總不要再敲(第三第四次)了,怕下次來,你要吃閉門羹了。什麼?「一之為甚,其可再乎」?你已得了你不應該得的(恩寵);你也已失了你所得的恩寵……但若你第二次再懺侮了,你也不要灰心敗興,失望納悶!是的,你不該勤於犯罪,却該勤於悔罪;你不該勤於冒險犯罪,却該勤於自救自拔,總不失望!犯了罪誰也不該怕羞(認罪)!這好比病人,一再害病,却不該怕羞,一再去看醫生救治。如果你不拒絕天主之所賜,你該感謝天主,而歡樂於主。你固得罪了天主,但你還能與天主和好如初。只要你願意,你還有補過贖罪的可能,(何失望之有?)

399 「告明罪過」的寓意

  因此,這是絕無僅有的「第二懺悔(聖事)」(第一是指聖洗聖事);它不但要求良心悔罪,而且還要求充份的實際行為;那實際行為越充份,則其所得的實效也越大,這種行為(通常以希臘語「厄克索莫洛革西斯」(exomologesis)稱之,更能表示它的寓意),也就是我們向天主完全告明己罪的行為(告罪);我們告罪,不是因為天主不知,而是我們因告罪而表示做補贖的準備;這樣,補贖(懺侮),由告罪而產生,天主則因人之補贖(悔罪)而息怒。所以「告罪行為」,是人「五體投地」自謙自卑的紀律行動,向天主表示呼求慈悲的「對話」;天主對罪人的衣服與飲食,亦有明令規定:那就是祂命罪人:穿苦衣,睡灰土;垢身污面而憂心忡忡,難為自己而表示悔改;甘願不飲不食,為救靈魂而守齋,嘆息流淚,日夜向天主哭訴哀禱,然後走向長老們(神父們),走向天主僕人們前,跪下告罪,由信友們為他同聲代禱,轉求天主寬恕,這一切的一切,便是「告罪」所要求的補贖行為,務使罪人,誠惶誠恐,向天主致敬,務使(神父)長老,代替天主向罪人宣判懲處(補贖);於是我可以說,罪人因暫時的痛苦補贖,而逃脫了永遠的苦刑,不亦善乎?!故此,補贖越是困擾人,人也越覺得輕鬆;補贖固使人自慚形穢,却同時使人心清神潔。當罪人告罪時,便獲得原宥;當(神父)長老懲罰罪人(補贖)時,他便寬赦了罪人。你該深信:他寬恕你多少,天主即寬恕你多少。

400 不該怕丟臉而不肯告罪

  可是一般人,怕丟臉,而不怕丟靈魂,一天天地拖延,逃避告罪,不肯公開自己的罪;殊不知:他們避輕就重:他們避去了肉體方面的丟臉,而遭到了良心的更大困擾,終至丟臉地喪失靈魂,真是可惜……其實,隱瞞己罪而不告明,那真是大丟臉的!我們固能欺瞞人,但我們豈能欺瞞天主?他們竟不想一想:要緊顧及人前的面子呢?還是更要緊顧全天主前的良心平安?有罪不告而受永罰,難道比告罪而公開獲赦更好麼?!

401 怕告罪時,該想地獄永火

  如果你畏縮逡巡,不想懺侮認罪,做補贖,你該在心裡默想地獄永火;這樣,你就會懺侮認罪,以熄滅地獄永火;這樣,你若先默想了將來的重罰,你就會毫不遲疑地,採取補救方策,甘心認罪而做補贖。如今城市裡的一些小煙塵,有些人,還受不了,切望避到隣近無煙無塵的鄉村去,那末,為什麼我們不想想那貯藏永火的地獄呢?在那裡(地獄裡),兇悍無比的火山,自內部跳出火燄來,儘管亂跳亂燒,亂吞亂噬,永不停止;這也就證實了地獄的永罰,煞是可怕!誰將視這種永遠不熄的火山,不是可怕的「極刑」呢?誰將會同意:這樣的一個小火星不是比一種可怕無比的標槍,更可怕嗎?

(九)論忍耐

402 基督是忍耐的表率

  天主聖子不嫌棄母胎,而由母胎受孕,期待九個月而出生,逐漸成長成人;成人後,一生受侮受辱,而不為世人所尊敬,反而為自己的僕人所打頰;袪退惡魔時,也不過以言語而已,當祂以師傅身份,講論天主的事,教訓人,脫離死亡,並為了得救,要忍受苦辱時,也不高呼大叫,粗聲厲氣;在市場上,誰也聽不見祂的聲音;那已破損蘆葦,也不去折斷它;那將熄滅的燈火,也不去吹熄它。的確,從前先知論祂──(基督)的預言,一點也沒有落空,完全在祂身上應驗,而且天主聖神親自作證,祂在基督身上,完全安置了忍耐的精神;願意投靠祂的人,祂從來沒有拒絕過;和祂同桌進食,同室居住的人,祂從來沒有輕視過;祂還親自為門徒濯足!連罪人以及稅吏們,祂也沒有睥睨過;那不肯收留祂的城,就是門徒們求祂自天降火來燒燬它,祂也不動怒,安然他去。祂治癒辜恩負義人的疾病,祂任人陷害,毫不介意;負賣祂的人,祂也不予公開,揭示眾人;祂被交於惡眾,一如羔羊去受宰為犧牲時,祂也緘默無語,像那被剪羊毛的綿羊,總不開口抱怨;祂如果願意,一句話,能令眾天使來救祂,却連伯多祿的一把劍,祂也不願用,以對付敵人!當馬爾谷,為伯多祿的刀劍所砍傷時,於是祂便視為傷了祂的忍耐,祂責斥劍的使用,立即治癒馬爾谷的創傷,以顯示祂的慈悲,而產生忍耐的美果。
  此外祂還有許多教訓;我也不必多贅,難道祂一定需要受苦受辱受死嗎?不!但祂願意立豐美的忍耐表率,以資後人學習。祂曾為人唾面,受鞭打,受譏誚,更受人凌辱,戴上荊棘茨冠;祂仍然心平氣和,充滿信心,那真是奇妙的忍耐!誠然,祂以人的身份所遭受的一切,總沒有一絲不忍耐的表示;因此,連你們法利塞人,也該承認:祂的忍耐,是空前絕後,無人能出其右者!
  這都是事實昭彰,證據鑿鑿的忍耐芳表,為外邦人(教外人),固為信德的一大障礙,但為我們基督徒,這是非常清楚的教訓;這不但是言教,抑且是身教,以吾主的受苦受難的事實,來證實我們的信德,來教我們相信:忍耐是天主的本性,也是天主的一種本然的高貴性能。

403 忍耐可消除罪過

  我可綜而言之:一切罪惡都當歸原於不忍耐;不耐煩於行善,那就是(犯)罪。沒有一個放肆的人,不是不耐煩端莊的;也沒有一個不忠誠的人,不是不耐煩於忠誠的,更沒有不安靜的人,不是耐煩於安靜的。好人不忍耐,便犯罪而成為壞人……
  此外,有關「不忍耐」的問題,容後再討論吧!這裡,我們不妨先把聖經上言主對我們輕世的教訓,闡述一下:吾主一生,從未處於財富之中;這無非是要我們輕視錢財的教訓;祂到處頌揚貧窮,責斥財富;祂為棄絕財富,並不計較時間,先容忍他人,用財富──珍貴的香油──來服事他。我們不需要希望他人,也這樣地來服事我們,因為連吾主耶穌,也沒有這樣希望過;祂只是勉強地容忍而已;因此我們該予以擯棄 ;或遇同樣機會,我們也不該難受。
  吾主的神──聖神,曾通過保祿宗徒預示:「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弟前6:10),這裡的意思,按我們的詮解,不但是指:貪愛他人的,且亦指我們的錢財;因為我們的錢財,蓋一切都是天主的;因此我們的錢財,也無非是天主的。
  為此,要是我們,為了遭受損失而感到不耐煩(不忍耐)的話,那是不合理的;因為我們不該為了這損失而難受,但該為我們的貪婪而自責,蓋我們所損失的東西,都是他人的;若損失了他人的東西而感至難受,那明明顯示我們貪戀他人財物,能不引咎自責嗎?誰因損失東西而不肯忍耐,誰就顯示:他顛倒了輕重,把地上的東西,放在天上事物之上;這樣,他很快就會得罪天主。因為他從吾主那裡得到的(聖)神,已為世物所驅走了。基此,我們應自願忍受所失的世物,以保護天上的恩寵。我們縱然失去了整個世界,但亦可以忍耐來補救一切。
  若有人失竊,遇盜,或因膽怯而損失了一些財物,就不能心平氣和地忍受,那麼,我不知道:他怎麼會輕易地,用自己的雙手,把自己的財物賙濟給窮人呢?
  再者,誰若損失了身外之外尚不能完全忍受,他怎會在自身上嚴加約束呢?事實上:對於損失的忍受,就是樂善好施的實習。誰不怕遭受損失,才會慷慨解囊,賙濟別人,不然的話,若他人不以自己的外氅,和他換內衣,他怎會有二件內衣,而給他人一件呢?如果我們溺愛錢財而不願忍受損失,那怎麼會以錢財來結交朋友呢?這樣,我們將同所失的財物,一起喪亡,我們在失落財物的地方,會找到什麼呢?不是外教人的作風嗎?他們也許重錢財,輕靈魂,一旦失了錢財,便暴燥不安,無法忍受,因為他們為了追求錢財,確曾冒險犯難,遠涉重洋;亦不怕衝進市場,任勞任怨,甚至練習武藝,設置碉堡與海盜野獸相肉搏,不惜任何犧牲!而我們的境況,却和他們完全不同:我們不宜為了錢財而放棄靈魂,却該為了靈魂而放棄錢財,自願賙濟窮人,或好好忍受所遭受的損失。

404 宜忍受親人的死亡

  死人的復活,既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那麼,對於人的死亡,就不會難受;即使難受,也不會不忍耐了。要是你相信不會失掉的,為什麼你難受呢?你既然相信:那失掉的,還會回來,為什麼你不安心忍受這一時的悲痛呢?你所認為的死亡,只是啟程而已,如果那啟程的人,先去了,而且這是他所完全希望的,那我們就不該因為他先去而悲傷。其實,就是這種希望,亦該以忍耐來節制自己才是!

405 忍耐就是一種贖罪善工

  忍受肉身上的一切苦痛,算做什麼呢?這肉體上的痛苦,特別是平息天主義怒的一種祭品;人既因罪污而感到窘迫不安,理應以謙卑懺悔之心,節制飲食,甚至撒上灰土,穿着苦衣,也是理所當然的;這種耐苦的精神,使祈禱在天主面前,更有力而有效:這會開啟基督的兩耳,垂聽我們的祈求,使我們脫離邪魔的奴役而獲得天主的慈悲,善莫大焉!

(十)向為人妻者證道

406 世俗的通病

  吾主耶穌說:「……在洪水以前的時日,人照常婚嫁,做買賣」(參閱瑪24:38),這就是指明:此世肉慾與世俗的兩種主要通病:這在神修守則方面來說,普通都稱之為兩種享受:即肉慾的享受,與謀求肉慾的享受。

407 守貞

  有多少人,自領洗後,即守貞如玉,白璧無瑕!同樣,有多少結婚的人,經雙方同意,夫妻不同房,志願為了天國而成為閹人!那結婚的夫妻,尚自知節制;那麼,沒有結婚的人,更該如何呢?我相信:結婚而自知節制,比那不結婚而「清心寡慾」,更為困難。

408 守貞與守節

  貞女們,守身如玉,聖德完整,固將一定面見天主;但我認為:不但她們,而且,難能可貴的節婦,也將面見天主;因為你所不知道的,你不去追求,你從來沒有貪戀過的,你不去貪戀,這還是容易的事,可是,節婦的守節,更為不易,也更為榮耀;因為她有了性經驗,知其所見,感其所覺,而能自制,真是難能可貴!貞女在一般的眼光裡,可能幸福一些,但節婦則更為辛苦,更是不易:蓋貞操為前者──貞女──是「先天」素有的美妙,而節操為後者──節婦──,則是後天勉行之善工;一言以蔽之:貞操為貞女是一個(天主的)恩賜,節操為節婦是德行的冠冕。

409 妻子偷吃貪物,會失丈夫歡心

  任何食物,你總是偷偷地先嚐一嚐;你的丈夫,將不會知道嗎?如果他知道這是所謂麵餅,他會不信嗎?而且即使他不知道,他也會忍氣吞聲,毫無理由去懷疑;這是麵餅還是毒品?

410 混合婚姻不該予以歧視

  如果教友與外教人的混合婚姻,在天主臺前,是認可的,(核准的),而且,教友方面,亦有天主恩寵做保證,那末,為什麼不讓他們解除一切壓力,殷憂,阻擾,污染,而獲得安樂繁榮呢?

411 婚姻的神聖性

  妝奩由天主擔保;除妝奩之外,還該對男方的品性,加以懷疑查詢考慮才是。的確,教友的婚姻,由教會為之證明,由祭獻為之堅強,由祝福為之印證,由天使們,宣告禮成而由天父予以悅納;但這一切的一切,足使我們罄述婚姻的幸福嗎?

412 基督徒的婚姻

  結婚真幸福:教會為之證婚,獻禮為之加強,降福為之祝賀,天使為之傳報,而天父親自予以認可,那末,我們還該說什麼呢?就是在這世界上,兒子結婚,若沒有父親的同意,也總是不對的,失禮的。若男女信友結婚,則同心同德,大家抱着同一的希望,遵守同一的規誡,服事同一的主,多麼好啊!二人同是(基督的)信徒──弟兄,同是僕役,不管在肉體或精神方面,都是平等,不分輊軒;那真是「二人成為一體」,既成一體,自會同心同德,大家一起祈禱,一起享受,也一起守齋,一起教導別人,鼓勵別人,忍受別人的怠慢;雙雙同往天主的聖堂,雙雙同赴天上的聖筵,共甘共苦,共榮共辱,大家沒有秘密,沒有廻避,也沒有任何為難之處;貧病相憐,守望相助;大家盡量施捨,盡情犧牲,互相體貼照顧,坦誠,不怨不尤,不隱不瞞,終生如一日;唸聖詠時,夫唱婦隨,彼此勉勵熱誠,那是頌揚天主的事,再好也沒有了!這樣的祈禱,基督見了,也樂意垂聽,而賜予平安;那裡二人在一起,那裡祂也在;那裡祂在,那裡就沒有壞人了!

(十一)論婦女們的服裝

413 婦女不該打扮

  那一個正經的婦女,穿着不正經的淫婦衣服,受人尊敬呢?天主決不會喜歡它。因為祂只教天上的飛鳥,生長得花花綠綠,却沒有創造婦女的華衣。祂能夠創造而不願創造;祂所不願創造的,人一定也不可以「揑造」。天主原是「本性」的造主;祂所沒有創造的「本性」,決不是最好的;這樣,人可理會,這是出於那搗亂本性的魔鬼;那不是天主的,不能不是魔鬼的,因為那嫉妬的魔鬼,一定不放過那不是天主的事物。

414 端莊

  我們眾人,既都是天主的宮殿,那麼,我們就該端莊,整潔,守衛這座獻於聖神的殿宇,免遭玷污與褻凟,使那位居於我們的天主,不要因為受污辱而離去。

415 化粧是魔鬼的玩意兒

  凡頭傅香油面塗粉,眼眉黑黑的,是損毀了天主在她身上所做的工程;這就是說:他們不喜歡天主所「塑造」的面容,自行打扮,以責怨造主的藝術。蓋她們修改面容,傅粉塗脂,乃是取用仇魔的手法,也就是責怨天主的行為。其實,人若不受邪魔的惡影響,誰也不想變更自己的天然面容。的確,牠──邪魔──毫不遲疑地引誘人這樣做法;這好似向天主下手,蠻不講理,唯有那天生的,才是天主的工程,而那揑造的,假裝的,都是魔鬼的玩意兒。……
  再者:當基督徒從死者中復活出來的時候,我將會見到基督徒,是穿紅戴綠,面塗脂粉的呢?還是樸素端莊的人,將會同天使,到空中去迎接基督?如果如今是善良的,屬於天主的,那麼,到了那時候,也就會去迎接那復活起來的肉身,也就會知道自己的地方,可是,人除非是身心純潔的,決不能光榮地復活起來。那身靈不能光榮地復活起來的,因為不是天主的,所以是被罰下墮者。今天你們就不該做一個被罰者;今天,天主看見你們怎樣,到了那時,祂也將看到怎樣,那是毫無疑義的。

416 基督徒的克己生活

  有些人,不喝酒,不吃禽獸之肉,不享用天主所造的一些物品;他們這樣做,並不是為了衛生或其他理由,却是為了謙誠克己的緣故,自願向天主獻上一些犧牲,節制口福而已。為此,你們也該好好地利用父的財物,不要過份享受;也不要貪戀你們的妝奩,妨礙你們的救援。我們正在世俗場中奔馳;我們也正在世人之前,為天主所指定,成為時代的過客,使我們自制自懲,服從上主的教訓;我們不但在精神上,而且也該在肉體上,要受「割損禮」,以割損靈肉雙方面的世俗排場。

417 婦女(基督徒)與異教人之間,應如何相處?

  要是你們為了職務上的關係,一定要與異教人為友,那麼,為什麼不武裝你們自己而去對付他們呢?你們不知道你們在信德上,越是和異教人不同,你們也越該小心翼翼地去防衛嗎?其實,你們的處境,正如天主的婢女,和魔鬼的婢女之間,各不相同;這也正如保祿所說的:天主在你們的肉身內,受到光榮(參閱斐1:20);一定的,天主在你們身上,通過你們的端莊鄭重的服裝,受到光榮……誰若說:「做了基督徒,便會貧苦可憐」那真是一大凌辱天主的話!你將怕受表面貧苦而實為富有(精神上)者,表面污垢而實為純潔無比的人嗎?基督徒出門,該中悅於天主呢?還是獻媚於異邦人呢?

418 信友婦女的美德

  你們要換上先知們,以及宗徒們所訓示的裝飾品:那就是白璧無瑕的純潔,赤誠的莊重知恥,閉口緘默的端肅,耳聆天主的聖言,肩負基督的甘飴之軛,服從你們的夫君,奉為你們的首領;這樣好好地裝飾自己──自尊自重:手織毛線衣,足駐家園地,總不外出,那比黃金更可貴,更令人喜悅,你們要穿着「正直」的绸衣,「聖德」的華服,端莊的大紅外氅;這樣,你們盛裝富飾,才為天主所喜愛。

(十二)駁斥赫摩革乃

419 「天主」與「主」,二名意義不同

  我們常常在天主前,在天主內,說天主的名;若說「主」的名,却不常是這樣的;因為這二個名,性質不同:「天主」是指祂本身的性體,也就是指天主性而言;「主」,不是指祂的性體,而是指祂的「能」而言,性體常與名相聯的,那就是天主,至於「主」,,是指物之屬性而言。

420 真天主只有一個,不能有兩個

  若天主實有,則必有一個,決無二個,除非「有獨無偶」,怎能獨一無二呢?除非祂是超越一切,除非祂在萬有之前就存在的,除非萬有,都從祂來的,祂怎能為「萬有真原」呢?唯有天主,是萬有真原,也唯有天主是萬有,所以也唯有天主,是獨一無二的。假設還有另一個天主,都末,幾個具有天主性體者,天主也就有幾個。既然赫摩革乃(Hermogenes)主張物質與天主相等,他就無異主張,有二個天主。(一是天主該是獨一無二的,因為至高無上者,才是天主;若不是獨一無二者,也就不是至高無上者;但若有與祂相等者,祂就不能是獨一無二者,誰若認為:物質是永遠的,他就把物質,和天主相等,_那真豈有此理?!)

421 駁斥赫氏:天主不用物質造成天地

  所以,如果赫摩革乃,主張天主,曾用物質,創造萬有,則他不該想物質是與天主相等,而是物質,屬於天主;其實,他若不主張物質屬於天主,那就是主張天主屬於物質(那真豈有此理!)!如果天主,真用物質來創造世界,那末,物質顯示:已高於天主之上,竟協助天主創造萬有了!看起來,天主既需要物質,也就隸屬於物質了!因為誰不需要他所應用的東西呢?誰不隸屬於他所需要應用的東西,而不受他支配呢?誰需要應用他物者而不次於那自給自足者?供人需要者,比那需要人供應者,不是更高一級麼?這樣,這物質本身,竟不需要天主,那富有的自由的,由祂一命,萬物即從無中造生的天主,反而比不上「物質」,反而需要「物質」了,那真豈有此理!那真是顛倒是非,莫此為甚!再者,今日所公認的天主,是全能的;假設天主,不是從無中,造成萬物的話,那麼,天主怎麼 還是全能的呢?!

422 天主絕不是「惡」的作者

  我不知道:赫摩革乃的主張,其理由何在?一方面他說:天主甩物質來創造地上的「惡」,而其方式,不拘或由於自由意志或由於環境需要,或由於其他理由;但另一方面他不認為天主是「惡」的作者,可是,假設天主,真的用物質來創造「惡」,那末,天主就成,為「惡」的「材料原因」,怎麼祂不是惡的作者呢?反之,如果天主,創造天地,不用物質,祂就不是惡的「作者」了。………所以,唯一的真理,就是承認:天主從無中,創造了萬有。
  我們還要看看:惡是怎樣來的。「惡」是不是那顯得是惡的,就是惡的呢?還是你想它是惡的,那就是惡的,更好說:「惡」是出於人的自由意志。假設你有偏見,說:惡由物質所生,倒不如說:「惡」也是從無中產生出來的。天主是絕對自由的,誰也不能勉強祂。與其說:天主不得不創造「惡」。倒不如說:天主由於自己的(自由)意旨,創造了「惡」。

423 天主從無中,創造萬物

  這是千真萬確的信條:天主只有一個;因為祂是獨一無二的,因為沒有其他和祂相等的,所以祂只有一個。天主是第一原因,因為一切都在祂以後才存在的,一切都是祂所創造的,而且按聖經所載,一切都是祂從無中創造出來的(絕不用任何物質)。

424 天主就是萬物存在的原因

  他們(異端者)願意:天主用以造天地的原則,可能解釋為一種物體性質的原則,那就是物質。我們則不以為然;我們堅信:一字有一字的本來意義……原則就是原始,就是意指:萬物之開始存在,凡受造之物,必有開始;所以原則──原因──就是意指:那使萬物開始存在的天主,決無其他物質的含義。

425 由聖經證明:天主造物,不用任何材料

  根據聖經的權威,我堅決認為:聖經對於造物的天主,以及天主所造之物,都有記載;但對天主用什麼材料(從何而)來造物,却從來沒有指出過。因為誰若記載一個工程,都該說出三個要點,那就是:「誰做」,所「做什麼」以及「用什麼材料做的」。按通常的說法那就是:工人,工作的性質,以及工料,如果聖經明明指出:造物的天主,以及天主所造之物,而沒有說及:天主用什麼材料造物,那就顯示:天主造物,不用材料;否則的話,聖經一定要指出:天主用什麼材料造物了。

426 天主從無中生有

  聖經雖沒有明說:天主不用材料造物,如同聖經也沒有說:天主用物質造物;但我可以說:聖經所以不需要明說:天主不用材料造物,其原因,就是在於天主,不用材料造物;反之,假設天主,用物質造物,則聖經應該予以說明才是。既然,天主從無中創造萬有,聖經便不需要,畫蛇添足地說:天主造物,不用材料。假設天主,真用物質來創造萬物,那末無論如何,聖經應該說明:天主用物質造物;因為凡引人懷疑之處,總該說明;若不說明,則會人無從釋疑。如今聖經,既然沒有指出:天主用物質造物;我們便無從妄疑天主,用物質造物了。

(十三)論貞女應蒙上首帕

427 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才是真教會

  我所培植的教會,也就是宗徒們,或宗徒時代的人士,(我想)也就是先人所建立的教會,所以,就是他們的教會,也和我們具有同樣的習慣權威,那些(異端者)的教會,則是後來才建立的;這無論在時間上,在習慣上,與先人所立的教會,都是格格不入的。我們既然看到了這點,我們還選擇什麼呢?我們與先人所立的教會,既然互通和平之禮,互稱弟兄之名,那就是和我們一樣的教會,我們決不能懲斥它們,也決不能背棄它們的習慣。其實,我們和他們,有同一信德,同一天主,同一基督,同一希望,同一洗禮,我這裡再說一遍,我們有同一教會。

428 天主降生,由貞女出生

  保祿宗徒說:「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自己的兒子來,生於女人。」(迦4:4)這個女人,儘管厄皮翁(Hebion),不承認,却一定是指童貞女。而且我承認:當時還有加俾厄爾天使,被遣到這位貞女那邊去,但天使祝福她時,並沒有說:「在貞女中,你是蒙祝福的」,却說:「在女人中,你是蒙祝福的。」(路3:28)其實,天使也知道:女人也包括貞女在內……一定的,這裡天使所說的:「在女人中」,並不可能預知將來那結婚的婦女,也就是後來保祿所說的:「天主派遣自己的兒女,生於女人」的女人,因為這不可能指那不是基督所由出生的結婚婦女,而是指那天使當時所面見的這位貞女,而且「女人」,按其字的原意來說,也包括貞女在內。

429 應蒙上首帕

  可是,真正完全清潔的貞女,誠惶誠恐,惟怕自己受損受玷污,連婦女們也不願給他們注視,祂更不願注視任何人,她常蒙着頭帕,視之為鋼盔與盾牌,以防禦誘惑、惡表、疑懼、嫉妬,以及她自己的惡心。我按年齡的大小,稱呼你是主母,姊妹,或人家的貞女;我求你蒙上你的首的吧!如果你是母親,乃為你的兒子蒙首;如果你是姊妹,則為你的弟兄而蒙首;如果你是女兒,那為你的父老蒙首;各依年齡的長幼,對你都有危險,不可不慎!

(十四)駁斥瑪西翁異端

430 天主是至高偉大,無始無終者

  假設天主,不是獨一無二的,那就等於沒有天主,因為我們與其信那不該信的道理,那倒不如不信更好,但按你所知:天主應該只有一個,那末,你只該尋求真天主,而不該還找別的(假)天主。(真)天主是誰?按人可能對天主的認識情形,我可這樣下個定羲,這也是眾人良心所公認的,那就是:天主是至高偉大,永遠就存在的,(不受生,不受造,無始無終的神)。

431 人人都會認識天主

  萬物的造主,從萬物開始,就被發現了,而且天主就向萬物顯示,使萬物認識天主……因為天主從一開始,就賦予人靈,良知地(本能地)認識天主;而且不拘在那裡的人,在埃及也好,在敘利亞也好,在龐都也好,都是一樣地,認識天主。

432 基督用受造之物,以聖化人們

  可是,這位(基督),迄今為止,並沒有擯棄自己所造的水,反而用水來冼滌祂自己的人們,也沒有擯棄油,反而用油來傅抹自己的人們,也沒有擯棄乳、蜜之類的東西,反而用乳蜜來滋養嬰孩,也沒有擯棄麵餅,反而用麵餅,代表(變成)自己的身體還在其他聖事裡,基督也利用祂所造的東西,(來聖化人們)。

433 人也需要宣講,才信天主

  我們對天主下定義,第一,按其性體所獲的認識;第二,按宣道所獲的知識,按其性體,那就是:從天主的(造化)工程,認識天主;按宣道,那就是:從宣講道理方面來認識天主,但若沒有從性體流露出來的產品,那我們就無從認識其性體,所以,天主的工程,也該用宣講來啟示天主的性體;對那反對天主的人,更該如此;因為他即使有如此眾多的天主工程,向他啟示天主的存在,他還是狐疑寡信;他還需要予以宣講才信天主哩!

434 結婚與守貞

  我們不是拋棄婚姻,却是放棄婚姻;我們也不命人,却勸人這樣做,以成聖成賢;結婚是好的,但更好是不結婚;(異教人)仇視婚姻不潔,誤認為摧毀造物主的行為;我們却竭力予以辯護,正式鄭重地祝福婚姻,使夫婦善盡本分,以傳生人類;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見了有人過份講究飲食而犯上貪饕,便攻擊飲食之不當;同樣,有人過份講究穿衣而流為奢侈,而我們也不能因此而責斥穿衣之不是。婚姻也是如此:固有人,荒淫無度,濫用婚姻權利,但我們不能因此而責斥婚姻為壞事。總之,「罪因」與「罪惡」,正常與不正常,完全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

435 律法證實了人的自由

  我發現:天主實賦予人自由自主之權;同時,我也注意到:在人方面,沒有比這自主之權,更與天主相像相似。……而且,天主所立的律法(性律)亦正證實了人的自主之權,因為假設人沒有自由遵守律法之權,那麼天主也不會予以立法了;同樣,假設人沒有輕視律法,違犯律法的自主之權,那麼天主也沒有懲罰死(刑)的規定了。

436 駁斥瑪西翁的謬論

  按瑪西翁的說法:基督的肉體,不是(真的)肉體,基督是人,却不是(真)人,基督為人所見到的,是假的,不是真的;這樣,瑪西翁的基督,無非是假的幻像;也許他所說的造物主,也是這樣的吧!因此,我認為:他們所說的天主,也不是(真)天主。因為他們所說的天主,為什麼也不是幻像呢?難道我該相信那「內是而外非」的幻想的天主嗎?天主怎麼在隱秘處是真實的天主,而在公開處便成了幻像呢?……這樣,連基督的苦難,我們也不該信了!因為如果基督的受難是幻像,不是實體,就不能受難,也就是說,祂受難,並不是真的受難,那就等於說:基督沒有受難;這樣天主的全部(救贖)工程豈不是都給他推翻了,那真豈有此理?!

437 聖體聖事,亦由先知預言過

  從前耶肋米亞先知,向猶太人,也曾隱隱約約,預言過基督的十字架。他說:「你們來吧!讓我們把木條,插入麵餅裡吧。」(耶11:19──此處與思高譯本不同)。一定的,這裡所說的麵餅,是指祂(基督的)身體,這樣,在你們的福音上,主也啟示過:祂曾稱麵餅為自己的身體。從此可見,就是在先知的時代,天主也把麵餅來象徵基督的身體,令先知預言,然後吾主在(聖體)聖事內就這樣應驗了預言,把麵餅成為自己的身體。

438 復活後的千年,將出現天主之城

  我們明認:在世我們有預許的王國,但在升天堂之前,另一個新天地,蓋按(保祿)宗徒自天上訓示於我們的慈母(教會)所說的:在來世肉身復活後,耶路撒冷,自天降至天主之城,達千年之久。屆時,要宣告我們在天上的城市,也就被稱為上天之城,對於這座上天之城,厄則克耳,亦有所知悉,(參閱則48:34-35)而且若望宗徒,還親自看見過,(啟21:2);就在我們信仰時代的新先知,也有言論證實;並對將來要出現的新城面貌,以及它出現於祂(基督)前面的標記,亦一一予以宣告;最後,近東的記載,亦令人興奮:那些異教人,也有證明:在猶太早晨將有城市,自天而降,達四十日之久,這城從白天開始,就沒有城牆;但到其他時間,什麼也都不見了。
  其實,我們所說的這座上天之城,是為收容那些復活後的聖人,將充滿各種精神方面的財富,為補償他們,在世時所輕規所喪失的財富,因為天主是公義的,祂理宜賞報那些為祂的聖名而受苦的聖僕人,仍在同一地方,歡欣雀躍,享受世福,這也就是升天堂的前奏。
  過了千年之後,聖人們的復活,按各人復活時間的遲早,進入一個結束的年代,於是,世界就被判焚燬,我們便帶着天使的性體,也就是變成不朽的東西,被移到天上之國,這就是基督最早時,便獨自啟示於我們的天國,這也就是我們如今所講的,好像以前沒有講過的,在天主臺前的天國。

439 聖史寫四福音

  現在我要按我們進行的程序,講論福音上的證據,當然,我要講的,不是猶太人的,而是龐都人的,有時為他們偽造的福音(寓意)。首先,我們要確定福音工具──書本;它的作者是宗徒們,他們受主的托付,專以傳播福音為己任……後,為我們建立信德(基礎)的,在宗徒中,有若望與瑪竇;而在宗徒弟子中,有路加與馬爾谷,他們都親自為我們講述了福音。

440 福音真偽,可由寫作的年代而確定

  我說:我的福音是真的;瑪西翁却說:他的福音是真的;我肯定:瑪西翁的福音,是偽造的;瑪西翁却說:我的福音是偽造的,這樣,如果我們不根據作者年代的前後,而確定何者為早就有的,與原作者相同,而何者為後來竄改者,已存偏見,那麼,我們中,孰是孰非,誰能證明呢?……為此,當誰修改時,就證實了兩點:那就是說:第一,我的福音,比較早些,因為他先找到了我的福音,然後才加以修改的;第二,他的福音,是後來才有的,因為他從我的福音,加以竄改而成新的福音。

441 瑪西翁的教會,是偽造的

  總而言之,如果證實那較早的(福音)是真的,也就是說:那較早的,始自宗徒傳下來的,那末,一定也就可證明,那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所保存的福音,才是神聖的。
  我們看看:那格林多教友,從保祿宗徒所吸吮的乳汁,迦拉達教友所獲得的信條,以及斐理伯、得撒洛尼、厄弗所、羅馬各地教會所誦讀的資料,完全協調一致;原來這些教會,曾由伯多祿與保祿南位宗徒,親自傳給他們,並用他們的血來印證過的福音,我們還有若望傳下來的教會團體,因為,瑪西翁雖然吐棄若望的默示錄,但是這些教會團體,確由若望親自建立,然後傳給監督(主教)們,一直到現在。飲水思源,將不得不歸源於若望宗徒,至於其他教會團體,也是這樣從宗徒傳下來的,所以我說:在他們那裡,連一個教會團體,也不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可是在我們普世各地的教會,則無一不是與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打成一片。對於這點,在我們所竭力保護的路加福音上,一開始,就予以強調;可是在瑪西翁的福音上,却提都不提了!他不提起,是怕自取懲罰嗎?是的,瑪西翁,這邊那邊,也有教會團體,却是他自己的教會,後起的,偽造教會;如果你要調查一下,就很容易發現:他所稱是宗座的教會,無非就是由瑪西翁,或是由瑪西翁鑑定所創造的教會而已。原來土蜂也會做蜜窩;瑪西翁派人,也會創立教會呀!其實,我們的四部福音,都由宗徒們傳下來的教會權威,作為保證:瑪竇福音與若望福音,分別是由瑪竇與若望兩位宗徒,親自撰寫的,至於馬爾谷福音,是由伯多祿的翻譯馬爾谷,經伯多祿認可後,才寫的;路加福音,通常說是保祿講道的摘要,也確實可靠。

442 神魂超拔

    「讓我們搭三個帳棚:一個為你,一個為梅瑟,一個為厄里亞。」(路9:33)可是「他原來不知道說了什麼了」(同上)。怎麼不知道呢?他只犯上錯誤嗎?還是他神魂超拔?換句話說:他像我們在辯護新先知時所說的,他獲得一種恩寵,使他出神,不知所云嗎?是的,人在出神時,尤其是在人見天主榮耀時,或在天主用人說話時,人一定會失去知覺,完全為天主的德能所籠罩,一無所知:這是我們和心理學家的問題;他們容易證明:伯多祿在當時,是陷於「出神」狀態。

443 輕視財物

    耶穌說:「我告訴你們,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路16:9)這就是說:要用你們所為奴役的錢財,交結朋友,因為我們都知道:錢財是「不義」的原因,控制着整個世界,耶穌看到了法利塞人的貪財,甘為財奴,便義正詞嚴地糾正他們說:「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路16:13)

444 婚姻是不可拆散的

  可是,你的基督,所講的道理和梅瑟和造物主,都相反了。不消得說,和我所說的基督,也完全不同,因為我說:誰若休妻而另娶,那是一種條件性的離婚禁止。基督說:凡休妻而另娶的,犯姦淫,那娶所休的妻子的,也是犯姦淫。」(路16:18)顯然;人因那種不准休妻的同一理由,也不得另娶,因為不准休妻,就等於沒有休妻,沒有休妻而另娶,那就是犯奸淫。因此婚姻是不可拆散的;既然婚姻不得拆散,則婚姻仍然有效,因此,誰若再娶,那就是犯奸淫,如果在條件下,禁止休妻,那就是說:並不完全禁止休妻;那就是說在不禁止休妻的條件下,可准予休妻;這樣,那就不相反梅瑟的規定了……。

445 從聖體聖事來證明基督的身體,是真實的

  基督接過麵餅來,授給門徒們:「這是我的身體。」(路22:19)這樣,祂就把麵餅,變成自己的身體,也就是說:祂把麵餅,象徵了自己的身體;可是祂若不是實際把麵餅變成自己的身體,那末,麵餅怎能象徵祂的身體呢?再者,假的幻想的東西,也無從予以象徵的,因此,假設基督的身體,不是真實的而是假的,幻想的,那麼,祂也不是真的,把麵餅變成自己的身體,於是,祂所交給我們的是麵餅而不是祂的身體了,那真豈有此理?!

446 凡不溯源於宗徒的信仰,都是冒味的信仰

  除了獨一無二的天主以外,沒有無始的東西。凡先存在的東西,除非先加以證明:它確實存在,並確知它從何而來,也無法予以證實無疑。如今我們再回到我們所要講的問題吧!我巴望瑪西翁的道理,也溯源於保祿宗徒;他的新門徒,也不要再聽從別人;我相信:我若不冒昧地信仰什麼,那末,我的信仰,也不會冒昧了,可是,我若相信那沒有來源的道理,那末,我的信仰,必然冒昧了。

447 死人復活,就是指肉身復活

  「死人的復活」的意義何在?凡失去靈魂生活的能力者,叫做「死人」;肉身一失去靈魂,就成為死的肉身,這樣,「死人」是指肉身而言,如果說死人復活,那就是說:死的肉身復活了;換言之:死人復活,就是肉身復活。這樣,「復活」二字,就是指那倒下去的(死的)肉身,又活起來了。……因為「復」就是「重復」──再──的意思。肉身既因死亡而倒下去了,歸諸黃土」。聖經說:「……你是由土來的;你既是灰土,你還要歸於灰土」(創3:19);這就是說:那由土來的肉身,將要還歸於土;那倒下歸土的肉身,將來還要站起來再生活,聖保祿說:「死亡既因一人而來,死者的復活,也因一人而來。」(格前15:21)
  這裡所說的「一人」,也指基督的肉身而言;這裡,我們再強調一次:基督實在具有肉身,這樣,如果我們眾人,都因基督而生活,如同我們因亞當而死亡,那末,當我們的肉身,因亞當而死亡時,那末,我們的肉身,將來一定也因基督而復活起來。
  此外,假設「那因亞當而死亡」,和「那因基督而復活」之間,沒有實在相同的實體(實在的身體),那末,這二者之間,也沒相似之處。但他(瑪西翁)還企圖對基督的實在身體,吱唔其詞,這顯示他還不願放棄他的騙人道理,事實上,我越是清楚地證明:基督是天主,我們就因祂而信肉身的復活,那末,肉身復活的道理,也將證明得越清楚。

(十五)論靈魂

448 某富翁在地獄中受火燒之刑

  某(富翁)的靈魂,正在地獄中痛苦,受火燒之罰,(唇)舌焦枯,哀求幸福的靈魂,以手指醮點水,予以片刻的安慰,你曾想像過這窮丐的幸福,與這富翁的痛苦結局嗎?什麼?這窮丐拉匝祿。真有其人嗎?這沒有多大關係;即使這是想像的人名,但與真理的證明,沒有影響,如果靈魂沒有肉身,則靈魂也不能獲得肉身的形像;靈魂既然沒有肢體,則聖經之論及有形的肢體,也不是說謊(而是擬人身的一種說法呀!)

449 靈魂是不死的

  什麼?我們現在要描寫靈魂的一些輪廓嗎?當然,柏拉圖不願意這樣做,怕有損於靈魂「不死」的特性;蓋柏氏主張:凡有輪廓的東西,總是由(數物)湊合而成;凡湊合而成的東西,總是可以分散解體;但人的靈魂,是不死的,所以她是不會分散解體的;靈魂既是不死的,則亦無由分散解體的,所以我們無法描寫其輪廓。嚴格地說:我們不可在我們的腦海裡,想像靈魂的某種「形狀」說:若她具有正義,而愛好學問(phiosophia)與紀律的,則她是美麗的;反之,即為醜惡者。言雖如此,我們儘可借有形的形像,來描篇靈魂的輪廓。

450 聖寵之效能

  壞樹,若不予以結枝,(結上佳種),則不能結好菓子;可是善樹,即使不予以結枝,也會結好菓子,誰若擁有亞巴郎的信德(信心),即使是石頭,也會變成亞巴郎的子孫。假設「毒蛇的種類」──壞人,吐出他的毒液──認罪求赦──,也會結出侮改的善菓。其實,天主聖寵的神力,一定較人性為強;它在我們身上,控制我們的自主之權,使它(自主之權)一方面,不失其自主性能,另一方面,却使它回心轉意,歸向於善。

451 靈魂的定義

  我們對靈魂,可這樣下定義:靈魂是由天主的噓氣而造成的,她是實際存在的東西,藉圖像表現出來,而她的本質是單純的;從她本身,發出各種智慧、自主之權等屬性,同時,她還擁有可變的,合理的,有自主性的有神聖性的性能。

452 人中惟有基督是無罪的

  沒有罪的,只有天主;沒有罪的人,只有基督,因為祂是人,又是天主。

453 神魂超拔

  我們所說的神魂超拔,是指:失去知覺近乎瘋狂之意。在人類起初時,熟睡與神超,相提並論;創世紀說:「上主天主,遂使人(神超)熟睡,當他睡着了,就取出了他的一根肋骨。」(創2:21)原來熟睡使人身進入休息狀態;神超却使靈魂進入靜眠狀態,二者就形式而論,互相摻雜,但就性質而論,却並不相同。

454 天地終窮後,還有地上天國

  世界還存在時,我不說,大地封閉;而且誰也不得升到天堂去,因為這個世界過去後,還有天上王國。屆時,我們將與柏拉圖的兒童樂園,同在空中睡覺,也許我們和亞略(Arius)或斯多葛(stoici)人的「仙人」也一起在月亮邊的天空中生活,而且我還可以說:我們將在那從前古聖祖,古先知,以及耶穌復活前所住過的樂園裡,安樂地生活。從前若望宗徒在默示錄裡,怎樣看見,在祭臺下的樂園區域內,唯有殉道烈士,可以居住?(默6:9)從前貝爾貝多(Perpetua),怎樣勇敢地殉道?當她殉道之日,她在神示中看見:那邊樂園裡,也只有殉道烈士居住,這不是顯示:守樂園門的人,只准那些因基督而不因亞當而死的殉道烈士,進入這樂園嗎?其實,為天主而死的新死亡,為了基督而死的特別死亡(特別死亡)理宜特別予以「私邸」款待。從此你們要承認:外教人的死亡,與教友(信友)的死亡,完全不同:如果你為天主而死去,則如施慰之神所說的,你死,不是死於溫柔的瘧疾,也不是死於床上,却是為了證道而死,却是為了跟着吾主,背你的十字架,以遵守主的訓令而死(參閱瑪10:38),一言以蔽之曰:你的血,便是這整個樂園──地上樂園的鑰匙,你也可從我們手裡,得到一本有關這樂園的小册子,凡我們所建立的靈魂,將在「地下陰間」受到保管,一直到主的審判(日子為止)。

455 人死後,靈魂先單獨承受賞罰

  靈魂既不因肉體伴同而犯罪,則(死後)靈魂在與肉身再結合(復活)之前,先行受罸,那是非常恰當的!同樣,我們想到:那些熱心的,善心的人靈,既然不需要肉身,將來也會沒有肉身而安然享福──(善人的靈魂,死後先受賞報)──。什麼?靈魂不是在一切有形的肢體發育以前,先行受孕,先行「發號施令」部署一切,推動一切嗎?的確,那時候,靈魂還沒有自主之權,却已通過肉身,發揮生長能力了。最後,一句話:凡事總是先由良心(靈魂)作主,因此,靈魂,總該比肉身,先該受賞。
  總之:按福音的指示,我們明白:地獄就是(靈魂的)監獄;同時,按我們所了解(詮釋)的,最後的罪惡,在復活之前,應該在地獄裡受罰。這樣一想,誰也不疑惑:死後靈魂在與肉身再結合(復活)之前,先在地獄(地下陰府)受罸的道理了。

(十六)論基督的肉身

456 駁斥那些不信基督是真人的異端邪說

  殺害真理者,請你答覆我!天主豈不是真的被釘於十字架上嗎?祂豈不是真的被釘架上而死嗎?祂豈不是真的死了,也真的復活嗎?保祿在我們中間,堅決地說:他只知道被釘於十字架上的耶穌;難道這是假的嗎?難道他所堅稱的基督受到埋葬,是假的嗎?基督復活,是假的嗎?因此,我們的信仰,也是假的嗎?我們所望於基督的,全部也都是捕風捉影嗎?你這罪大惡極的人呀,你竟為殺害天主的人們,推卸責任!蓋基督若不是真的受難,他們也沒有(真的)迫害基督了!請你不要戕害全人類的唯一希望吧!什麼?你以信基督為可恥,而一定要摧毀這個信仰嗎?須知:凡以天主為可恥的事,却為我是有利的,我若不以我主為恥,我就得救了。基督說:誰若……以我和我的話為恥,將來人子……也要以他為恥。」(谷8:38)。況且,我也樂於為基督而被認為愚蠢無知;我既視「世榮」為敝屣,我也不覺有什麼可恥之處。
  其實,天主子降生了;這(為天主)實是可恥之事,我却不以為恥而承認之。而且,天主子受死了;這固不宜於天主,可是這是千真萬確的可信事實。基督被埋葬而復活了;一定的,這(為普通人)是不可能的;可是,假設基督本身,不是真的,祂的人形,也不是真的人形,那麼,祂的死亡也不是真的死亡,祂的受埋葬,也不是真的受埋葬。祂的有血有肉,有骨,有神經,有生有死的肉身,也不是真的了,那真是豈有此理?!
  無疑的,生於人的總是人的東西。基督既是人,受生於人而為人子,在祂身上一定有一個「可死」人(人的)東西。換言之:假設基督,完全不由人而受生,那麼,祂怎能是人,怎能是人子呢?……
  什麼?你想用謊言來「腰斬」基督嗎?祂全是真理。你該相信:基督寧願(真的)受生於人,而不願欺騙人,更不願就在祂本身上,這樣欺騙人:祂似有血肉筋骨而實際沒有血肉筋骨;祂似有穿衣吃飯,言談靜止,而實際上,全是偽裝幻影。基督既是真理,祂決不願意這樣欺騙人們。

457 天使沒有形體

  一定的,天使們,生性是神體,所以他們沒有本有的肉體;假使他們有某種的「形體」,則他們有他們的特質,與普通的形體不同。的確,天使們,有時也會變成人的形體,使人看見他們,而和他們來往交談,可是,他們既然無從攝取他們的本身形體,則他們還是讓人類的理智,毫無疑惑地了解:他們的本能,確是沒有從物質所組成的形體。

458 物各有性

  某物之所以為某物,那就是某物的性體,也就是某物之特質(特性);其實,凡存在之物,都有它的特性特質。

459 天使沒有得到救贖之恩

  有人說:基督提拔過天使,什麼理由?這和基督提拔人類的理由相同。換言之:這個理由,與基督所以提拔人類的理由無異,那就是:為了拯救人類的緣故,也就愚為恢復人類所失去的地位,人既喪失了,理宜由人來恢復他。基督提拔天使,也無非是為恢復人類的地位;因為聖經說:「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吧。」(瑪25:41)於此可見:(惡的)天使算喪失了,但天主從來沒有許過他們:基督要來恢復他們的地位;基督也從來沒有從父那裡,接到過拯救天使的訓令,既然如此:父沒有預許過,也沒有訓令過基督,基督自然不能冒昧從事(來拯救天使)了。

460 人罪,因基督而消除

  可是,我們所辯護的:在基督內,不是消除了罪惡的肉身,却消除了肉身的罪惡。這不是消除了肉身的物質,却是消除了肉性所犯的罪惡。基於保祿宗徒的權威,聖經這樣說:基督在自己的肉身上,消除了罪惡。(參閱羅8:3);保祿又說:「基督帶了有罪惡肉身的形狀,當作贖罪祭。」(同上),須知:保祿所說的,不能誤解為:基督接受肉身的形像,好似祂所具的人形,是幻像,而不是實體,可是,保祿這裡所要說的是:基督接受了肉身罪惡的形狀。這也就是說:基督的肉體,雖然沒有罪惡,但它和亞當有罪的人身──却是屬於同一種類。從此可知:幾時我們說:人的肉身,在基督內,而那犯罪的本性,却在人身內,這就是說:人罪所以被消除的緣故,是因為那由無罪的基督,代替我們有罪的人,做了贖罪犧牲。

461 瑪利亞是新厄娃

  天主用自己掙取的行動從魔鬼手中,奪回自己的模樣和肖像;因為從前死亡的謊言,曾侵襲了貞女厄娃;同樣,建樹生命的天主聖言,進入了貞女(瑪利亞)胎中,使那因童女(厄娃所失掉的(生命),同樣,也因貞女而恢復過來,重獲救援。厄娃曾聽信了蛇;瑪利亞却聽信了加俾爾芳使;這樣,那從前厄娃因為聽從蛇而得的污穢,如今却因瑪利亞的聽信,而得以蕩滌無遺。

462 貞女之精義

  貞女之所以為貞女,在於她沒有與男子發生關係,而不在於沒有分娩……假設貞女懷孕,而在分娩時結婚,那麼她過去雖沒有與男子發生關係,但如今却因與男子發生關係而失掉貞身……一定的,這位貞女,更該說,她不是貞女,因為她在結婚(與男子發生關係)之前,已一躍而為母親了。

(十七)論肉身之復活

463 天主造人與造其他之物不同

  創世紀說:「天主造了人。」(創1:27)。無疑地,天主造人與造「物」的理由,大不相同;因為天主,既然為了人而造物,則其他受造之物,較諸人類,當然渺小得多了。因此,宜乎天主造物,使用「言」的能力,(一如使用婢女),一命而成;可是天主造人,一如人之主人親自造作。

464 天主按基督的肖像造了人

  物質本身,也是受造的;這也並不是件大事。所以,幾時你碰到,摸到,踩到,揑到,什麼物質時,你就要想到:這(物)是天主的「造化之工」──(手)──,那時你也就光榮了天主,你該深思:整個天主,在為萬物而操心部署:天主用祂的手──(指能力)──、感覺、工作、計謀、智慧、預知、特別是祂的心情,在為萬物掛念,而予以照顧。幾時,你說古經上的「黃土」,那時你就要想到基督──祂是未來的人;祂也是黃土,也有肉身──有言語,也就是當時在場的「土」呀!因為當時,父對子,曾這樣表白心意說:「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造人。」是的,天主造了人;一定的,天主所造的人,是照了天主的肖像,那就是照了基督的肖像造了人。(參閱創1:26)

465 靈肉合作行善,理宜同受賞報

  得救的關鍵,是得救的肉身。人靈若與天主相契,那就是肉身的關鍵,使靈魂與天主相契。這就是說:肉身一受洗禮,靈魂就潔淨;肉身一受傅油,靈魂就被祝聖;肉身一作(十字)聖號,靈魂就受到保護;肉身一受覆手而陰暗,靈魂却因聖神而受到光明;肉身一領了基督的體血,靈魂便在天主內,獲得滋補;所以,那與靈魂合作的肉身,不能在領受賞報時,(受到分離)──饗以閉門羹呀!

466 使肉身復活,比再造一個肉身容易

  為此,你該相信:這一切,全由天主,從無中造成;而且,你也知道:你該相信:天主的能,是多麼強大!有些人,竟然要削弱天主;其實,即按哲士們的意見,那物質是隸屬於創造萬有的天主的。可是,即使如此,我還是不餘遺力,來辯護天主從無中(不用材料)創造了萬有;因為天主所造的萬物,原是什麼也沒有。「什麼也沒有的,天主使之,從無中而有」,和有了某些(物質)而天主用之來整修成物,却不是截然不同的事嗎?……可是,那二個情況,我都贊同;因為天主,既能不用任何物質,創造了萬物,當然,天主也能使那出諸烏有之人身,歸諸烏有;這樣,天主或用肉身的一些物質,做成一個新的肉身,或把那歸諸烏有的肉身,再恢復原有;的確,最適宜的辦法,就是天主,再修補祂所造的肉身,因為:創造比修補難,修補已有的,比叫那沒有的東西,開始存在更難;因此,我們相信:叫那原有的肉身復活,比從無中創造肉身,要容易得多哩!

467 靈魂同受審判,故二者都該復活

  這便是將來復活的整個因素,而且,對天主審判而言,這一定是最合適的方式。請你對天主的安排,明察一下:是不是靈魂與肉身,二者都是人的要素,都該受到天主的審判。既然這二者都該受審判,也都該予以復活。所以,我們說:首先,我們該信:天主既然是成全的,富於忍耐,理當到最後,天主要來一個圓滿無缺的,永遠不變的最後審判。可是,除非組成人的要素,天主都加以審判,那麼,天主的審判決不能算是圓滿無缺的。人既由靈魂與肉身二要素組成,則若靈魂與肉身,不是都活的話,怎能同受天主的審判呢?它們從前怎樣生活,將來也要怎樣受審判,因為「人生」便是審判的因素;那幾樣「東西」,曾生活在一起,將來也就那幾樣東西,同受審判,那是一定的。

468 人死後,靈魂與肉身,將來還會結合起來

  因此,肉身,一切人的肉身,就是那原有的整個肉身,都將復活起來,如今肉身不拘在那裡(或生或死),都存放在最可靠的天主與耶穌基督的寶庫裡。將來,耶穌基督,一面要把天主交給人,一面要把人交給天使;祂不要把靈魂交還肉身而把肉身,交還靈魂。

(十八)貞潔勸言

469 貞操有多種

  「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得前4:3),因為天主願意我們與祂相似,「我們成聖,如同祂是聖的。」(參閱肋21:8)我所說的「成聖」,也就是「聖」、「善」;「聖」、「善」固有多種方式,兹分述如下:
  第一種:是從出生時,便守貞成聖;第二種:是從第二次出生時,就是從領洗後,或於婚姻中,經雙方同意,大家守貞,或結婚後,對方死去而自願守節而成聖;第三種方式,是人在婚姻中斷後,從一不二守「節」成聖。

470 唯有相稱的人,才可施行聖事

  教會的權威,制定聖秩人員與普通教友有別,而教會由於聚會時的次序,而受到聖潔的尊敬,但聚會時,若沒有教會的聖秩人員在場,則你可奉獻,你可給人付洗,你成為你自己的唯一司祭……因此,在緊要時,你就在本身內,既具有司祭的職權,你也該具有司祭的品德,俾在緊要時,你可執行司祭的職權。你要相稱地行洗禮,相稱地奉獻嗎?司祭尚該相稱地行使職權,何況,你是普通教友,怎能不相稱地代行司祭的職權呢?可是你說:「迫於緊要,我可(放肆)隨便一些了。不!不可因緊要而推諉責任。凡普通教友無權舉行的事,即使在緊要時,你也不得去越俎代庖。這是天主的聖意措置:惟有合適的人──司祭,才能到處施行聖事。須知,教會只有一個天主,一個信仰,一個紀律生活。迄今為止,除非普通教友,也遵守長老(神父)所守的規則,長老們,將怎能與普通教友,遵守共同的規則?因此,我們應該反對那些准許普通教友,第二次結婚的人們;同時我們主張;長老與普通教友相同,不得第二次結婚。

471 節制可協助祈禱

  藉着節制,你會謀獲聖德的本質:那就是抑制肉慾,發揚精神生活,我們應一再查考我們的「良心」,使我們革面洗心,前後如出兩人。先棄了女人,神志才會清新;於是,若行祈禱,則覺與天堂接近;若唸聖經,則覺神遊天外;若唱聖詠,則覺神樂融融;若驅邪魔,則覺信心堅強,百無禁忌。故(聖保祿)宗徒勸告我們,一面要祈禱,一面要清心寡慾;至少一時節慾,使我們知道,可獲一時神效;若能常常節慾,則必裨益無窮。況且,人之需要祈禱不但天天而已,還該時時處處,不斷祈禱,當然,人除了祈禱外,還需要不斷節制。蓋祈禱由良心發出;若良心有愧,則亦愧於祈禱,「心清神潔」,把祈禱導向天主;反之,人若良心有罪而感愧,怎敢把祈禱導向聖潔的天主呢?

(十九)論冠冕

472 洗禮,以及教友生活的情形

  為領受洗禮,我們要到水裡去,但有時我們,先要在聖堂裡,由主教之手監誓,我們棄絕魔鬼,世俗排場,以及它的使者,然後三次,被浸入水中,同時按主在福音上的規定,我們還答唸一些經文。之後,我們接受歡迎,預嚐乳與蜜,以示和諧共處。我們從領洗那一天起,開始齋戒一個星期。在進食時,在主所規定的一切時日,也在黎明前的聚會中,我們從主席(主祭)手中,領受感恩(聖體)聖事。為亡者為每年生日,我們都做祭獻,主日守齋,或屈膝跪拜,我們都認為「不當」,從逾越節至五旬節──聖神降臨節為止,我們常喜氣洋洋,不得守齋,如果杯中的酒,或麵餅,即使是我們自己的,若掉到地上,我們總覺難受。在我們日常生活的行動之前,不管是進是出,也不管是穿衣,穿鞋,洗澡,進食,也不管是入室就寢就坐,或開燈工作求進步,總是在額角上,劃着十字聖號。

(二十)論偶像崇拜

473 哀教會之不幸!

  信仰的神火,要求我們,痛哭哀禱:基督信徒,拜了偶像後,竟來參與集會──教會集團……他們,獻身於惡魔的雙手,竟敢來移動基督的身體嗎?這還不夠!如果他們從他人手中,接受那污染的東西,也許少負一些責任;如今他們竟然自己親手,把那污染的東西,交給他人!那些製造偶像的技倆,竟然帶到教會的聖秩中來了!這真罪大惡極!從前猶太人,曾一次迫害基督;他們如今,却天天在撕碎基督的身體!噢,這真是殺人的兇「手」!

474 基督徒的貧窮

  假設我們獲得信德後,尚說:「我無以為生」,那是我們沒有徹底了解人生真需要的緣故,對於這種鰓鰓過慮的疑問,我可在這裡,予以圓滿的答覆,容我慢慢地說吧。首先,我們應該想想:那好比一個精明的造房子人,在開工之前,先竭力預算各項費用,以免經費不够,而中途停工,貽笑大方,這是吾主的比喻,如今你可從此而獲得解答:你說什麼「我將貧乏」,但主稱貧者乃真福;「我無以為生」;但主說:「你們不要憂慮吃什麼」(參閱瑪5:3);至於衣服,那我們有田野裡的百合花,作為證例;「我們需要財產」,但吾主教訓我們:要變賣所有的財產,以分施於窮人;但我們需要照顧後代子孫呀!耶穌說:「手扶着犁而往後看的,不適於天主之國。」(路9:62)但或此或彼,我們該預防萬一呀!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人。」(瑪6:24)
  你如願為吾主的徒弟,你該背負你的十字架,一定要跟在祂的後面;這就是說:你該以你的苦難,當作横木,而以你的軀幹,當作直木,交叉而成十字架才行。父母呀,妻子呀,子女呀,都該為天主而棄捨……有了信德,你就不怕饑餓了。就是知道了饑餓,也應為天主而加以輕視:這不過是一種「克苦」──死亡──而已;人該學習:輕視(此世的)生命,何況此世的食物嗎?人怎能做到這樣呢?是的,為人是難的,但為天主是容易的。

(二十一)致斯卡普拉

475 信友眾多,生活聖善

  我們(教友)人數眾多,幾佔每城之半數,在靜默莊敬中度生,也許個人比團體,更令人注目;其實,尤令人注目者,是他們的痛改前非,侮過自新。

(二十二)論逃避教難

476 救贖之恩,昊天罔極!

  基督曾用自己的血,救贖了人,好叫你救贖你手下的人;啊,天主的措置,多麼不該!祂為了你,竟然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叫祂為我們,成了「被咒罵者」,「因為凡被懸(於木桿上)者,是天主所咒罵者」(申:二一,廿三)……祂還被交於人手而處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8)。祂這整個的一切,無非是要從罪惡中,救我們出來!……而且,主還把人從霸佔世界的天使手中,從罪惡的氣氛中──從此世的黑暗中,從永遠的審判中,從永遠的死亡中,救贖出來哩。

(二十三)駁斥普拉克色亞斯

477 天主三位一體

  我們相信:只有一個天主;可是,在這天主的奧妙措置下,〔我們稱之為「伊科諾米亞」(oikomomia)〕,我們相信:天主只有一個;還有子,是天主之言,是由天主所生者,「萬物是藉着祂而造成的;凡受造的,沒有一樣,不是由祂而造成的」(若1:3)。我們相信子,為父打發到貞女胎中,並由貞女出生,是天主又是人,是人子又是天主子;祂的名字,叫耶穌基督。……我們相信:這條信條,導源於福音;比任何異端道理還早,更不用說那初出茅蘆的普拉克色亞斯異端了!這從後起異端的本身,以及普拉克色亞斯新倡的邪說上,均可獲得證明;因為我們在攻斥任何異端時,總該宣示:原始的信條是真實的;而那後起的道理(異端道理),總是由後人偽造的旁門左道,不足為信。此外,我們為了鄭重攻斥異端起見,我們還加以條分理析的確實證據,使那些自以為擁有唯一真理,竟不相信,「天主有一個,包括父,子,及聖神」的人們,有所覺悟。事實上,他們好似不相信:萬物出於一個天主,一個天主,造生萬有;同樣,在天主的奧妙措置──關係──下:天主一個,包含父、子、及聖神三位,三位而不是三個;三個方式而不是三個性體,三位之不同,是在形式上,而不是在權能上──其實三位具有同一性體,同一地位,同一權能,因為天主只有一個;由於位,方式,形式上的區別,就被稱為:父、子、及聖神之名。

478 聖神

  我們相信聖神,是由父藉子所發者。

479 聖子的出生

  天主發出聖言,那就是「聖言」的完美誕生。──箴言說:「上主自始即拿我作祂行動的開始」(箴8:23)這在哲理上說:先思而後言,即先有思想,然後發言,於是箴言又說:「當祂建立高天時,我已在場。」(同上)從此,聖言所由出者,便稱為父;聖言便稱為子,是生於萬有之前的首生子,也就是唯一由天主所生的獨生子。也只有祂(聖言),出自天主的心坎;對於這個道理,父曾親自證實過說:「我的心靈,湧溢優雅的言辭。」(詠44:2)

480 天主的「特質」

  天主雖是神體,但誰將否認祂實際存在的「實體」呢?的確,天主是神體,但祂有祂特有的「表示」實體。是的,天主是無形無像的,但在天主方面,祂有祂獨有的,可見的實體──,與特質(方式),試問:天主若沒有祂從性體所發出的一切……祂怎能實際存在呢?其實,祂的「言」性體,我可稱之為「位」為「子」;同時,我辯護,我承認「子」由父所生者。

481 聖子及聖神之來源

  我也毫不疑惑地說「子」,是樹之菓,水之源,日之光,因為任何起源,都可算是「父」;任何由根源所生的,都可算是「子」;何況天主之「言」,出自天主,理宜稱之為「子」。但是,天主之「言」並不像樹之於果,水之於溉,日之於光,而互相分離。其實,天主與「天主之言」永不分離。……第三位聖神,出自父及子;猶如出於根之第三菓,出於泉源的第三支流,出於太陽之第三陽光。

482 父、子、聖神三位,各不相同

  我證明,我所承認的信條,那就是:父、子、及聖神並不彼此分離,你該到處堅信,並明認我所說的道理,我說: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神又是一位(各不相同)──如果誰說:父、子、聖神,因各不相同而各自分開,好似各不相關一樣,那是愚蠢顛覆的說法,不得予以接受。可是,那些誤解「天主唯一」的人們,竟企圖主張:父、子、聖神是一樣的,因此,我為反對這種人的主張,不得不這樣說:父與子之不同點,在於「分位」而不在於「分離」;因為父是父,子是子,各有各的分位,──(名份)──並不相同,原來「父」是整個性體;「子」是整個性體的流露與分佔、誠如「子」親自承認的:「因為父比我大」(若14:28)……
  這樣,父不同於子,因為父比子大,因為父是生者而子是受生者,因為父是遣者,而子是被遣者,因為父是創造者,而子是父所藉以創造萬物者。
  好,連主也用這樣的話,來指施慰之聖神;這不是指分開而是指分位之不同,祂說:「我也要求父,祂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使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祂是……真理之神」(若14:16);這樣,「祂要賜給他們,另一位r護慰者」;這顯示我們:父不同於子;護慰者──聖神──,不同於父,也不同於子,而成為第三位……

483 不可說:兩個天主,兩個主

  我們確定父及子兩位,偕同聖神,便成三位。這是按「分位」理由而成的數目,切莫引起你們的壞心,誤信:父自己受生而受難。這是不可以的,因為傳統的信仰,不是這樣的。──我們的嘴,從來不可以說:兩個天主與兩個主;這不是因為父不是天主,子不是天主,聖神不是天主──(是的,父、子、聖神都是天主,也都是主)──而是因為兩個天主與兩個主的說法,與傳統的宣道,不相符合……

484 三位一體

  基督說:「祂──聖神──要光榮我,因為祂要把由我所領受的,傳告給你們」(若16:14);這正如祂──基督自己,把由父所領受的,傳告給宗徒們一般。這樣,父、子、在施慰之神──聖神內,成為三位,彼此傳授而合在一起,這三位是一體而不是一個,誠如基督所說的:「我與父原是一體」(若10:30);這三位,論性體是一個;論位,則是三位,各不相同。

485 耶穌有天主性與人性,合而不混

  試問:(天主的)言,怎樣降生成人?祂變成有肉體的人呢?還是祂帶着──被披上──肉體?……我們一定要相信:天主是永遠的;所以祂是不變的,也就是不可變「形」的。「變形」却是毀棄前「形」。因為任何「變形」,都是棄了原「形」而變成另一個新「形」。可是,天主既不能停止存在,又不能變成另一個新「形」。天主的「言」,是天主,永遠常存,那就是永遠保持原「狀」而不變,既然祂(聖言)不能變「形」,則其正確的結論,便是:「聖言降生成人」,就是:祂「聖言」在肉身內顯露出來,通過肉身而為人看見且與人來往,和其他人一般。
  假設天主的「言」,經過變形變質而成為人,那麼,一個耶穌,便是由肉身與神體兩種因素合成的混合體,宛似由金銀合成的一種新的合金了!……那真有此理?!
  從此,我們可以看到:在耶穌身上,有兩個性──(地位)──。這二個性,並不混雜而是合成一位;那就是說:耶穌是天主又是人。祂的天主性與人性,各有各的本性:這樣祂按天主的本性,祂行神的事:施行奇蹟;祂按祂人的本性,祂受苦受難,祂受饑受魔誘,祂受渴而向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祂哭拉匝祿的死亡,祂在山園中,曾憂悶至死,最後,祂死了!
  否則的話,假設聖言的天主性與人性,二者混合而成第三種新的「(怪)物」,好似合金一樣,那麼,「聖言」就變成「有肉身的神體」,或成為「神體的肉身」,這不是混雜而變成為一種新的怪物麼?!更糟的是:假設「聖言」,變化成為肉體,那末可以說:「聖言死了」,或說:「肉身死了。」那真豈有此理!難道肉身可變成不死的東西而聖言倒可變成有死的東西嗎?!
  為此,正確的道理是:耶穌有兩個性(即天主性與人性);這兩個性,各保持原狀,絕不混雜;是以在耶穌身上,有屬於天主性的行為,也有屬於人性的行為,界線分明,不可混為一談!

(二十四)論一夫一妻制

486 基督生於童貞女

  不拘是論受孕,或出生,誰可比得上吾主的肉體呢?蓋吾主基督,為顯出祂的神聖性起見,是由貞女出生;而且這位貞女,結婚一次──許配於若瑟──使……基督……受生於母親,貞女,又是有一個丈夫的貞女。……

487 一夫一妻制

  由於伯多祿的岳母,我發覺他是有妻子的;由於在他身上所建立的教會,我假定:他只有一個妻子;因為在他身上的教會裡,任何階級的人士,都遵守一夫一妻制。其他的宗徒們既然我沒有發覺有妻子,我就明白:他們一定是自閹者,或是守貞者。

488 夫死則妻為之祈禱

  妻子為丈夫的靈魂祈禱,求賜丈夫,獲得凉爽安息並在復活後,重獲團聚──因此,每逢丈夫逝世週年之日她為他舉行奉獻。

(二十五)論守齋

489 基督徒宜守齋

  我們深知:「凡隨從肉性的人,決不能得天主的歡心。」(羅8:8)不一定在於肉性的本質,却在於肉性的操心、情感、行動以及它的慾望,瘦並不使我們難受;天主也並沒有給我們肉身笨重難堪;但天主把聖神無限量地賞賜了我們(參閱若3:34)。為此,那瘦小一些的肉軀,也許比較容易地進入那獲救的窄門;那輕小一些的肉軀,將來比較快速地復活起來;那乾小一些的肉軀,將來在墳墓裡,也比較多留一些時間哩。

(二十六)論莊敬

(譯者註:德爾圖良,不幸於晚年時,陷於蒙丹(Montanista)異端,他把本書內有關公教會所講的道理,以及在「懺侮論」中有關赦罪的問題,都予以撤銷。)

490 莊敬頌

  莊敬是人生之花,人體之榮,兩性的光輝,血肉的完璧,種族的依靠,聖德的基礎,集一切善意的大成,雖然,這是稀世之珍,不易完整,亦不易常存;但在此世,總不會消聲絕跡,要是人性加以重整,加以自律,加以懲治的話。

491 教會有赦免淫罪之權

  我也聽到:有一道命令下來,而且還是一道致人於死的命令!那就是最高司祭──教宗──主教中之主教,所下的命令說:「誰若淫亂犯姦,一旦悔罪補過,余亦予以赦罪」噢,命令!誰若不能予以服從──信任──,那真是好事!

(譯者註:德氏既陷於異端,誤以為:人犯奸淫,教會不能予以赦免;故教宗向他宣稱:教會有赦免淫罪 之權柄。)

492 淫亂者予以定罪

  在我們中間,男女的性交即使是隱密的,那就是說,沒有在教會聚會中公開承認過的,也按犯姦與淫亂來定罪。

493 罪大惡極

  他去拜偶像,他去殺人,他還在他們中間犯姦淫。同樣,他們坐在那邊,做補贖神工,他們穿苦衣在灰土中誠惶誠恐,嘆息流淚;他們在唸經,雙膝跪着祈禱,他們在呼求着同一個慈母──教會,你做什麼?這是一個極柔和,和極仁慈(極講人情)的紀律嗎?「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瑪5:9)這或是為一切人或不是為一切人;若為一切人,則是你將予以負責;若不為一切人,則是我們的責任。固然,那些拜偶像,與犯殺人罪者,你予以懲罰;但對犯姦淫者,反而你從你們中間除掉嗎?前拜偶像者後犯殺人罪者,你都收容他們嗎?這是徇人情:你遺棄了更可憐的懺侮了!

494 背信德之罪

  假設天主的仁慈,還會寬恕那些不認識不信仰祂的人,那末,懺悔──補贖神工──一定有助於獲得天主的仁慈,可是那些背棄信德人的懺悔補贖,並不如此,這種罪人,若罪過較輕者,主教可以赦免;若過惡較重者,那麼,除了天主以外,誰也不可予以赦免。

495 德氏誤認為教會沒有赦免一切罪的權柄

  可是,你要說:教會有赦罪的權柄,這點我更明認不諱:我心備妥,我有這施慰之神──聖神,藉新的先知們親自說:教會能赦罪,可是我沒有給她(赦罪之權),怕人更犯別的彌天大罪,什麼?有假先知之神,說預言嗎?更好說:他是顛倒是非之「神」:他一面推薦自己的仁慈,一面却誘人犯彌天大罪,否者的話,假設他是真理之神,那末,真理之神,固能姑息養奸,赦人淫罪,可是,我雖但願如此,他却不願意呢。
  請問你的高見:你何由而僭稱:這是教會的權利。如果因為主對伯多祿說:「……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或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16:18-19)。你便因此而假定,這束縛與釋放之權,也傳授給你以及一切與伯多祿接近的教會嗎?這裡的赦罪之權,吾主明明只授給伯多祿本人的;你是誰?竟要改變主的意向嗎?主說:「在你身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不是交給教會,又說: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不是說:他們所束縛的,或他們所釋放的。(可見:這是給予伯多祿私人的權,並沒有給予教會)

(譯者註:這裡德氏,顯然暴露他已陷於蒙丹異端;他誤認為教會,沒有赦去一切罪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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