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前尼西亞時期的羅馬教會

 

羅馬教會致格林多教會書

後新約時代最早的基督教著作之一是《致格林多人書》,該書可追溯到第一世紀九十年代,作者是羅馬的克肋孟,你會發現他是歷代教宗名錄上的第四位教宗,是聖伯多祿的第二位繼承人,繼理諾和克肋圖之後任羅馬主教。帕特里克•馬德里指出,「格林多的教會從來沒有抱怨過克肋孟擅自指示和訓誡另一個傑出的教會是不當的……格林多人儘可能地遵守克肋孟的指示,從未對他的權威表現出震驚或抗拒。這一點極為重要。如果第一世紀的基督徒還沒有理解宗徒統緒和羅馬教會的首席地位的教義,就會對克肋孟產生難以置信的反感。」

也許吧。如果他們知道信是他寫的。作者實際上並未具名;這封書信是由「旅居羅馬的天主的教會致書於旅居格林多的天主的教會」的。這甚至比格林多人顯然沒有因收到這封信而抗議更為重要。如果羅馬的克肋孟(傳統上被認為就是聖保祿在《斐理伯書》4:3中提到的「同工」之一的克肋孟)寫信給格林多教會,而格林多人也意識到他作為主教所具有的獨一無二的權威,是聖伯多祿的繼承人,擁有對整個教會的首席地位,為什麼他不在信中表明自己的身份呢?在羅馬天主教看來,羅馬教會所具有的對格林多教會做出指導的權威,都是由於羅馬教宗的特權,即他是聖伯多祿的繼承人。因此,如果克肋孟真的寫了這封信,並且他也意識到自己作為至高教宗所具有的權威,他自然會表明自己的身份,這樣格林多人就會知道是教宗在對他們說話,所以他們應該以最嚴肅的態度接受他的話。但是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一點。

其實我們並不需要以教宗的首席地位來解釋克肋孟的《致格林多人書》。在教會初期,大城市的教會開始對小地方的教會具有領導的地位;這最終發展成這樣一種觀念:由一位主教治理的教區,由附近大城市的主教所管轄的由幾位主教的教區組成的都主教區,形成了後來稱為宗主教的主教。羅馬教會作為羅馬帝國首都的教會,給較小的城市格林多的教會寫了一封建議和諮詢的書信。在信中,羅馬教會告誡格林多教會:「你們要順從長老。」信中完全沒有提到格林多人需要服從作為聖伯多祿繼承人的羅馬主教。

 

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的書信

前面說的是沉默的論證,而沉默的論證都是軟弱的論證。聖克肋孟的致格林多人書中沒有提到需要服從羅馬主教,可能有很多原因。然而,如果沒有大量其他作者在緊接著的後宗徒時代提醒基督徒,使他們記起要服從羅馬主教的責任,這種遺漏可能就不那麼重要。但是事情並非如此。引人注目的是,宗徒教父通常確實花了大量時間告訴基督徒,他們應該服從他們的主教和他的司鐸;也就是說,他們對教會的看法反映了正教的觀點。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在107年被押送到羅馬殉道時,給各個城市的教會寫了一系列的書信;他寫信給厄弗所人:「因此,你們憑著主教的意思,一同奔跑,本是合宜的,事實上你們也正在這樣做。你們這配得主名的司鐸議會,是配得上天主,與主教合作無間,正如絲弦與里拉琴合調一樣……倘若一兩個人的祈禱尚且有這樣的力量,主教和全教會一起祈禱的力量更是何等的大!」

他以類似的方式寫給特拉利人:「同樣地,願眾人都尊重執事,如同尊重耶穌基督,他們也應當尊重主教,他是天主父的影像;並尊重司鐸議會,猶如天主的議會和宗徒的隊伍。」他對斯米納人更堅定地說:「你們所有人都必須效法主教,正如耶穌基督效法父一樣;也要效法眾司鐸,正如效法眾宗徒一樣;還要敬重眾執事,正如敬重天主的命令一樣。但願沒有人在沒有主教的情況下,做任何與教會有關的事。」

在這些有關服從教會的聖統神品制的告誡中,我們有理由認為,也包括對首席司教的服從,如果存在這樣的司教的話。但在聖依納爵的書信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知道有一位主教中的主教,一位個對所有其他人乃至整個教會都有權威的主教。

即使在他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伊納爵也沒有顯示出他知道他是在向教宗──羅馬聖座──教會中所有權力的頂點講話。他確實說羅馬教會「在愛中佔據首席」,或「在愛中主持」,這句話被羅馬天主教的護教士們大肆渲染。然而,這句話的簡短和不經意卻表明,他們對它解讀過甚了。這句話更可能不是指羅馬宗座,即伯多祿的繼承人,居住在羅馬人中並主持全教會的事務,而是指羅馬教會在愛德內超過了其它所有教會,或者說它在各教會中因位於帝國首都而擁有優先權。這可能是早期發展的跡象,導致羅馬教廷在451年被加采東大公會議指定為教會內的首席,這一地位一直保持到1054年的大分裂。

聖依納爵還寫道:「我不像伯多祿和保祿那樣,向你們發布命令。他們是宗徒,我只是一個被定罪的人,他們是自由的,而我直到現在還是一個奴僕。」這是教會對伯多祿和保祿都在羅馬傳教並在那裡殉道這一信念的早期確證;但在這裡,聖依納爵又一次顯示出並不知道羅馬天主教的觀點,即伯多祿的繼承人擁有整個教會的首席地位和完全的教會權力。

如果在聖依納爵時代的教會中就已經存在著類似第一次梵蒂岡會議對教宗職務的理解,理所當然的,這會使第一次梵蒂岡會議將它的決議建基於上述《新約》的經文和早期教會的各種文本之上。聖依納爵對基督徒理解教會中的受祝聖的主教、司鐸和執事職務的性質和重要性,有著如此強烈的關注,並經常寫到這些職務,但他在寫信給教宗所在的教會中,甚至根本沒有提及教宗職務,這樣的想法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對這些問題,在教會中並沒有任何爭議。但是,羅馬天主教的護教士又傾向於通過指出教宗職一直是教義發展的主題來否定這種缺失。他們認為,雖然教宗職的真理包含在交付給宗徒的信仰寶庫中,但經過幾個世紀的時間,它才被正確理解並得到闡述,形成了為現代的羅馬聖座。因此,人們不應期望在第一或第二世紀,甚至在此後的一段時間內看到教宗職的全面發展。

也許是這樣。但是,我們還必須檢驗後來發展出來的東西確實是教義的合法發展,還是敗壞,亦即,是對一直是啟示真理的一部分的教義的真正闡述,還是對它的竄改,不屬於信仰,也不是教會教父們所持有的教義。

區分這兩者並不總是容易的;如果是容易的,也許大分裂在幾個世紀前就已經被治癒了。但羅馬天主教關於教義發展的觀點並非主張存在著新的啟示,就如摩門教所主張的那樣。相反,教義的發展是指對一直存在的教義進行明確的說明和精確的表述。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如果教宗的普遍管轄權和無誤性是真正的宗徒教義,那麼就一定會有些蛛絲馬跡,特別是當我們考慮到在很大程度上最早的宗徒教父都專心思考過權威的問題,因為他們闡述了宗徒統緒的教義和主教、司鐸和執事的三級神品。但並沒有出現教宗的普遍管轄權和無誤性這樣的教義。事實上,教宗或教宗制並沒有被提及,這確實令人震驚。

 

里昂的聖依肋內

然而,在教會的前三個世紀,有一位教父,也是唯一的一位教父,似乎談到了羅馬教會(在此他也沒有特別提到羅馬主教)有較高的權威,因為它是聖伯多祿的宗座。這位教會教父是里昂的聖依肋內,他在180年左右寫了《駁斥異端》。依肋內最為關注的異端之一是諾斯替主義,除了其他邪說外,該派聲稱宗徒被傳授了秘密的教導,這些教導從他們的時代起就被隱藏了起來。

作為回應,依肋內援引了宗徒統緒的教義,即宗徒藉著覆手禮(參見弟後1:6)將他們治理教會的權力傳給了主教,然後這些主教以同樣的方式將這一權力傳給其他人。依肋內寫道:「因此,在每個教會中,所有希望看到真理的人都有能力清楚地思考宗徒在整個世界上所彰顯出來的傳統;我們能夠列出被宗徒在各教會任命為主教的人,並〔證明〕這些人直到我們這個時代的繼承統緒;這些人既不教導也不知道像這些人〔異端者〕所說的東西。因為如果宗徒們知道隱藏的奧秘,他們習慣於把這些奧秘傳給成全的人,而不是其他的人,他們會把這些奧秘特別傳給那些他們親自委派管理教會的人。」

請注意,依肋內說的是全體主教。如果教宗制在羅馬天主教教義中的地位和權威在當時就已經存在,那麼依肋內就有理由特別援引它,指出即使是聖伯多祿的繼承人,他們在信仰和倫理問題上具有不可錯性,也已經拒絕了諾斯替主義。依肋內並沒有這樣做,儘管他確實談到了羅馬教會,並解釋說他可以提供所有教會的主教的繼承統緒,但這需要太多的時間,所以他將只提供一個 著名教會的繼承統緒:

然而,在這樣一卷書中,如果列出所有教會的主教統緒,是非常乏味的,所以我們要指出那由伯多祿與保祿兩位最光榮的宗徒在羅馬所建立的最大、最古而又最有名聲的教會所傳下來的宗徒傳統,這就足以駁斥那些沾沾自喜、徒慕虛榮、盲目無知、未經詐可、妄自聚會的人。我們也要指出向世人所宣講的信仰,這信仰藉由主教的統緒傳至我們的時代。每一教會都必須與這教會保持一致,因為它具有卓越的權威。

雖然這是證明早期教會中教宗權威的最為重要的文獻,但它實際上與當代羅馬天主教對教宗的首席地位和不可錯性的理解相去甚遠。依肋內提到羅馬教會是由伯多祿和保祿共同建立的,而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義,教宗的權威僅僅來自他是伯多祿的繼承人。事實上,在1647年,教宗英諾森十世宣布「聖伯多祿和聖保祿之間完全平等,在最高權力和普世教會的治理方面,聖保祿不從屬於聖伯多祿」的主張是「異端」。然而,依肋內把他們作為「兩位最光榮的宗徒」,似乎沒有意識到有必要只把伯多祿作為創建羅馬教會的宗徒和最重要人物。

然而,依肋內確實說過,「每一教會都必須與這教會(羅馬教會)保持一致」,而幾個世紀以來,教宗權的發言人一直在大肆宣揚這一點。

但這真的是他所說的嗎?可能是,但也可能不是。這句話的拉丁文是:「Ad hanc enim ecclesiam propter potiorem principalitatem necesse est omnem convenire ecclesiam」。譯為「保持一致」的詞是「convenire」,它可以意為「一起」或「屬於」,也可譯為「同意」。換句話說,依肋內可能只是說,由於羅馬是帝國的首都,所有的教會都必須與羅馬教會有聯繫。【漢譯者註:羅馬天主教在引述聖人的這句話時,傾向於將這個詞解作「屬於」,這樣,這句話的意思就成了「所有教會都必須從屬於羅馬教會」。但是這個句也可以理解為「所有教會都必須與羅馬教會在一起」。因此,在上文中,我們將它譯為「保持一致」。】

另一方面,如果他的意思是,羅馬主教在定斷有關信仰和倫理的教義時擁有不可錯性,那麼,引人注目的是,在其它許多關於教會權威的著作中,依肋內根本沒有提到教宗或羅馬教會。

而當時其他著名的教會人士也沒有顯示出他們必須在所有事情上都「讚同」羅馬教會的想法。

 

聖波利卡普

在這段備受爭議的文字之後不久,依肋內敘述了斯米納主教聖波利卡普(156年殉道)前往羅馬,在那裡他會見了羅馬主教阿尼切特,並「使許多人離開上述的異端,轉向天主的教會,宣稱他從宗徒那裡得到這唯一的真理,即教會所傳下來的真理。」值得注意的是,依肋內沒有提到阿尼切特本人遏制異端的任何作為,如果他作為伯多祿的繼承人有這樣做的主要責任,那麼這種遺漏就很奇怪了。

波利卡普在羅馬時發生的其它事情更加引人注目。四世紀的教會歷史學家歐瑟伯詳細引用了依肋內的一封信,其中提到波利卡普和阿尼切特在復活節的日期上無法達成一致。小亞細亞的教會在尼散月的第十四天慶祝復活節,這是主實際復活的日期,而羅馬教會則堅持必須在主日慶祝。

按歐瑟伯的記載,依肋內寫道:

在阿尼切特(任教宗)的時候,真福波利卡普在羅馬,他們在其它一些事情上有一點分歧,但他們馬上就互相和好了,他們不想為這件事爭吵。因為阿尼切特無法勸說波利卡普,放棄對那日子的持守,因為波利卡普一直如此持守,他追隨的乃是主的門徒若望以及與其他所熟悉宗徒。波利卡普也未能勸說阿尼切特,持守那日子,因為阿尼切特表示,他必須維持先前歷任長老的習俗。

阿尼切特無法說服波利卡普,他似乎也沒有想到要命令波利卡普服從他,因為正如第二次梵蒂岡會議所說,「對於羅馬教宗的法定訓導權威,更應該表示這種意志及理智的敬重服從,即使教宗不是以正式的宗座權威發言。」顯然,阿尼切物和波利卡普是以平等的身份見面,而不是以上級見下級的身份見面。而波利卡普也沒有想到他有義務認同羅馬教會;依肋內在他對此事件的敘述中也沒有提到任何這樣的義務。

 

教宗維克多

關於復活節日期的爭論仍在繼續,但在190年左右,新的羅馬主教決心解決這個問題。根據歐瑟伯的說法,厄弗所的波利克拉提主教寫信給羅馬教宗維克多,引用了曾在小亞細亞生活、並在那裡去世的偉大宗徒和聖人的名字,最後說:

所有這些人都與福音書保持一致,不偏不倚地守第十四日,把這一天當作逾越節的開始。而我,波利克拉提,你們所有人當中最微小的,也遵循著家族的傳統。我曾跟隨一些親人,他們當中有七人曾是主教,我則是第八位。當那民除酵的時候,我們的家族一直謹守這日子。

他接著說,他之前已經收到了有關此事的通知,顯然是由教宗維克多發出的,然而即使在教宗的權威面前,他也不打算退縮:

因此,我的弟兄们哪,我既在主裡生活過六十五年,又與來自世界各方的弟兄姊妹交換過意見,而且還從頭到尾地研讀過聖經,並不懼怕任何威脅。有人已经更好地表達過,「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宗5:29)……我能舉出許多主教的名字,這些主教就在我的身邊,他們乃是應你的要求由我召集而來。倘若我寫下他們的名字,名單將會很長。他們雖然看到我如此卑微,卻依然認可這封書信,因為他們知道,我並非徒有滿頭白髮,而是一直活在基督耶穌裡。

維克多對此的反應使爭論升級。歐瑟伯寫道:

對此,主持羅馬教務的維克多,卻認為他們異於正統,試圖即刻就把亞西亞教會及其鄰近教會的弟兄姊妹一起開除出共同體,他藉著書信將這樣的觀點公之於眾,並且宣布對那裡所有的弟兄姊妹施以整體性逐出教會的絕罰。

關於這一點,帕特里克•馬德里寫道:「世界上沒有一位主教──沒有一個人──對他作為羅馬主教執行這種絕罰的權力提出異議,這是一個強有力的證據,表明早期教會承認羅馬主教獨一無二的權威。」

然而,事情卻未必如此。歐瑟伯繼續寫道,「並非所有的主教都喜悅這樣的舉措,他們反而勸告維克多,應該追求和平、合一以及對鄰人的愛。他們嚴厲批評維克多的言語,至今依然留存。」

歐瑟伯確實並未將主教們說維克多無權絕罰亞西亞教會的話記錄下來。儘管如此,他們對這一權力的拒斥,可能包含在這樣的的一個事實內:他們並非都喜悅絕罰一事,並「嚴厲批評維克多」。

為了更清楚地明白這一點,只需想像一下,如果一群羅馬天主教的主教,在1854年反對教宗比約九世將聖母無原罪始胎定斷為受天主啟示的信德道理。你能想像這些主教寫信給教宗比約九世,解釋說他們「不喜悅」他的定斷,並「嚴厲批評」他嗎?這種情景是不可想像的。1870年,當參加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的主教們就教宗的不可錯誤進行表決時,有88位主教投了反對票,儘管許多人向教宗保證,他們只是認為在那個時候定斷它是不合時宜的。最終,有60人離開了羅馬,免得被迫贊成最後的文件。然而,沒有一個人敢於宣布他們「不喜悅」該教義,也沒有人敢於批評教宗比約九世。

這不僅僅是因為教宗比約九世在教宗權威的問題上是一個多數主義者。認為任何人,甚至是主教,都可以「嚴厲批評」教宗,這並不是羅馬天主教文化的一部分。而這種文化並不是憑空產生的;它是天主教對教宗權威的性質所作的苦心經營的產物。

更重要的是,依肋內本人就是對教宗維克多有關的復活節日期的決定持有異議的人之一,儘管這位主教曾寫過,所有教會都「必須與羅馬教會保持一致」。歐瑟伯回憶說。

在高盧主持教務的依肋內就是其中的一位,他以高盧基督徒的名義致信維克多。他一方面堅持,只應在主日慶祝主復活的奧秘,另一方面卻力勸維克多,不要因為一些教會對古代傳統的遵循,就整體性地對他 們施以絕罰。……

歐瑟伯隨後引用了依肋內寫給維克多的信,解釋了為什麼教宗不應該因為復活節的日期而絕罰小亞西亞的教會。他關於聖波利卡普和教宗阿尼切特在這個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敘述就出於這封書信。依肋內的結論是:「儘管立場各異,他們依然彼此親密交流,阿尼切特還讓波利卡普在教會中為聖體祝聖,這顯然是出於對波利卡普的尊重。他們和平地彼此告別,整個教會的和平也得以維繫:守那日子的繼續持守,不守那日子的繼續不持 守。」

這聽起來像是兩個平等的人的友好會面,而不是一個下屬向其上司報告。

最重要的是,關於復活節日期的爭論並沒有因為教宗維克多的法令而得到解決。他死後,這個問題仍持續了很長時間,直到最後在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普世大公會議上得到解決。我們並不知道那次公會議是如何確切地陳述這一問題的;然而,341年的安提約基雅公會議決定:「無論誰擅自把在尼西亞召集的、在天主所愛的虔誠皇帝君士坦丁面前舉行的神聖而偉大的公會議關於復活節的法令放在一邊;如果他們頑固地堅持反對〔那時的〕正確規定,應將他們處以絕罰,逐出教會。」

最終解決這一問題的,是普世大公會議,而非教宗的詔令。

 

聖西彼廉

在第三世紀中葉,又出現了一場爭論。迦太基主教聖西彼廉和羅馬教宗聖斯德望對那些由異端團體施洗的人是否需要重新洗禮產生了分歧。

他們之間的爭論也十分重要,因為它揭示了教會的教父們如何看待羅馬主教的大量事實。

250年,西彼廉寫道:

我們應該敬畏和遵守我們的主的規誡,祂確定了主教的榮譽和祂的教會的秩序,當祂在福音中說話時,對伯多祿說:「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16:18-19)之後,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繼承,主教的祝聖和教會的計劃傳了下來,這樣,教會得以建立在主教身上,教會的每一個行為都由同樣這些教長來管理。既然這是建立在神聖的法律之上,我就奇怪,有些人膽大妄為,竟敢於寫信給我,彷彿他們是以教會的名義寫信;而教會是建立在主教、神職人員和所有堅守信仰的人身上的。(書信三十三)

乍一看,這似乎是對羅馬主教的首席地位的絕對聲明,但事實並非如此。在談到了這段對羅馬天主教的主張極其重要的瑪竇福音的經文後,西彼廉根本沒有提到羅馬教宗。相反,他卻談到了全體主教。

西彼廉清楚地認為所有主教,而不僅只是羅馬主教,都是聖伯多祿的繼承人。這一點從西彼廉的其他聲明中可以看出:252年,西彼廉在寫給他的同儕主教、努米底亞的安東尼安的信中,談到那些在羅馬政府的壓力下背棄基督信仰的人是否需要接受洗禮的爭議時,談到了「獨一的主教職,通過眾多和諧一致的主教擴散開來」(書信五十五)。

西彼廉還說,這個問題必須「在主教、司鐸、執事和宣信者,以及堅守信仰的平信徒的全體會議上」(書信五十五)予以解決。這給正教神學提議,需要普世大公會議來解決信仰的重大問題;西彼廉沒有想到要呼籲羅馬教宗來解決這個問題,儘管他在寫給安東尼安的信中提到了他與羅馬教會就這一問題所做的溝通。西彼廉還說,非洲的主教們已經聚集在一起討論了這個問題,「為了避免非洲的主教人數顯得不足,我們就這一問題寫信給羅馬,給我們的同事高爾乃略,他自己也同樣在與非常多的同儕主教舉行的會議上,與我們達成相同的意見」(書信五十五)。

西彼廉不僅假設了公會議神學;他還假設教宗高爾乃略也持有同樣的觀點。高爾乃略作為教宗,沒有必要召集自己的主教開會──亦即,如果他認為自己擁有今天羅馬天主教賦予教宗的權力和權威──但是顯然他沒有這樣做。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西彼廉的其它陳述支持這樣的觀點,他認為所有主教共同是聖伯多祿的繼承人。他說,基督「建立了一個席位,並通過他的權威指定了統一的來源和制度。當然,其餘的人也和伯多祿一樣,但首席地位給了伯多祿,表明一個教會和一個席位:他們都是牧人,但展現出的卻是一個羊群,由所有宗徒共同一致餵養。」(《論教會的合一》)

獨一的羊群是由所有宗徒一起餵養的;西彼廉沒有提到任何首席主教或超級宗徒是伯多祿的唯一繼承者。

在與教宗斯德望的爭論中,西彼廉抱怨斯德望在失足者的洗禮問題上「受欺騙」了(書信六十七)。承認羅馬教宗在信仰問題上可能被欺騙,表明西彼廉並不相信他在這些問題上擁有不可錯性。西彼廉還說:「即使是主首先揀選並在其上建立了教會的伯多祿,當保祿後來在割損的問題上與他爭論時,他也沒有蠻橫地聲稱自己有任何特權,也沒有做出任何傲慢的假設,更沒有說他有首席地位,新進教者與新來者更應該服從他。」(書信七十一)

伯多祿沒有說他有首席權;顯然,西彼廉認為教宗斯德望也不應這樣說。非洲的主教們都同意這一觀點。256年9月1日,以西彼廉為首的87名非洲主教出席迦太基公會議,就異端者的洗禮這一棘手問題做出了決斷。主教們直接責斥了教宗斯德望,宣告: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每個人都可說出自己的想法,如果他有不同的想法,不要審判任何人,也不要剝奪任何人共融的權利。因為在我們中間沒有人把自己當作眾主教中的主教,或者用暴政和恐怖迫使他的同事必須服從他,因為每個主教在他的自由和權力中都擁有自己思想的權利,就像他自己不能審判他人那樣,不能被他人審判。我們都必須等待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審判,只有祂有權力任命我們管理祂的教會,並審判我們在其中的行為。

對第一、第二次梵蒂岡會議所設想的教宗特權的強烈否定,這是令人難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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